《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三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保留取消和新增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在2003.11.30由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三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保留取消和新增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3年11月30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三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保留取消和新增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在2003.11.30由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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