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設保護條例》的決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設保護條例》的決定

2010年6月30日杭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設保護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10月11日
  • 實施時間:2010年10月11日
  • 頒布單位:杭州市人大常委會
(2010年6月30日杭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
的決定》,已經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10月11日
等兩件地方性法規個別條款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3年8月21日杭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03年11月6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個別條款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00930(批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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