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蔬菜基地保護條例》的決定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蔬菜基地保護條例》的決定

2011年2月28日合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1年4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蔬菜基地保護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1年05月24日
  • 實施時間:2011年05月24日
  • 頒布單位:合肥市人大常委會
(2011年2月28日合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1年4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鑒於《合肥市蔬菜基地保護條例》的內容與我市當前實際不相適應,已無繼續實施的必要,合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對其予以廢止。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10422(批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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