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在開展文明實踐活動、繁榮農村文化、培育鄉風文明、傳承優秀文化遺產、發展文化產業、助力鄉村振興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底,安徽省村級綜合文化中心覆蓋率提高到98%,總數達1.75萬個。但是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因投入不足、隊伍不強、管理粗放等原因,導致其建設規模和服務水平差異較大,亟需加強管理、完善服務,規範其建設併科學評價顯得尤為重要。並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均無專門針對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與服務規範標準,江蘇、河南等省份結合本地實際,出台了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服務規範,但是能夠引導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和等級評價的標準尚屬空白。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DB34/T 4352-2022)。
編制進程
2021年9月3日,由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安徽省旅遊規劃設計研究院申請的《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地方標準立項,根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關於下達〈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估技術規範〉等298項地方標準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1〕357號),項目計畫號為“2021-2-270”。
2021年11月5日,經標準起草工作組討論並與標準委託單位溝通,按照採購需求,形成《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大綱草案。
2022年1月20日~1月21日、2022年1月24日~1月27日,標準起草工作組赴合肥、蚌埠、黃山等5市開展《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地方標準專題調研,調研以座談、實地查勘、訪談等形式開展,赴馬郢社區等16個文化服務中心,召開5場當地文化和旅遊部門、行業專家、民眾等參與的座談會,收集相關資料。
2022年3月2日,完成《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工作組討論稿)編寫,並報委託單位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公共服務處徵求意見。
2022年4月6日,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公共服務處召開處務會,對《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工作組討論稿)認真研討,並提出修改完善意見;修改完善後,形成《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徵求意見稿)。
2022年4月21日,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組織安徽省委宣傳部、安徽省體育局、安徽大學、合肥市文化和旅遊局、肥西縣文化和旅遊局、柿樹崗鄉綜合文化站、柿樹崗鄉合龍社區、柿樹崗鄉柿樹崗村等專家召開《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徵求意見稿)座談會。
2022年4月20日~4月21日,在銅陵市、馬鞍山市也分別召開專家徵求意見座談會,收集有關意見及建議,經修改完善後,形成《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徵求意見稿)。
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20日,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印發通知,向安徽省內各市文化和旅遊管理部門徵求意見,收集有關意見及建議。修改完善後,標準起草工作組將《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徵求意見稿)系列材料在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掛網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後,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合肥市組織召開了《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地方標準審查會,來自有關單位的專家組成審查專家組。專家委員會認真聽取了編制單位的匯報,審閱了相關材料,經質詢和討論,提出了修改建議,並一致認為,標準符合地方標準的制定事項範圍;技術要求不低於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並與有關標準協調配套;已妥善處理分歧意見;審查專家組同意推薦性地方標準《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通過審查,建議修改完善後報批。
標準起草工作組根據審查意見對標準送審稿作了修改和完善,形成標準報批稿、編制說明及其它相關檔案,報至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9日,地方標準《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DB34/T 4352-2022)由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3年1月29日,地方標準《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DB34/T 4352-2022)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安徽省旅遊規劃設計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楊旭東、程堂明、吳禮明、洪占東、張凱、郭婷婷、梁發濤、周玲、趙雅萍、俞永芳、王丹丹、畢良智。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DB34/T 4352-2022)確立了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建設總則,並規定了等級劃分及依據、建設要求、評價。該標準適用於安徽省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建設和評價。
引用檔案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9部分:無障礙設施符號 GB 15630 消防安全標誌設定要求 GB/T 18883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GB/T 41375 農村文化活動中心建設與服務規範 GB 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 GB 50034 建築照明設計標準 GB 50180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 GB 50223 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 GB 50763 無障礙設計規範 TD/T 1062 社區生活圈規劃技術指南 XF 480(所有部分) 消防安全標誌通用技術條件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作為將《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安徽省推薦性地方標準發布,並給予不少於1個月的過渡期。為了加強標準的指導作用,標準發布後,應大力宣傳推廣,貫徹落實標準的實施。同時,為推廣和實施該標準,可以採取如下一些具體措施:
由技術歸口單位牽頭,負責標準宣貫,持續開展調研,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技術學習與交流;
結合標準化建設,推動和全面實施標準的培訓工作;
標準起草工作組應繼續開展研究,改進和完善標準的相關內容;
加強與中國其他省市相關單位的交流合作,積極收集外省市的先進意見,爭取提升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使安徽省的工作經驗與中國分享,使標準化經驗影響範圍更廣泛。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與評價》(DB34/T 4352-2022)作為安徽省乃至中國首個針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要求等級評價的地方標準,具有顯著的代表性意義,是公共文化服務標準的重要探索。該標準實施後將以等級評價為抓手,有效引導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完善設施、提升服務,更好地滿足公眾文化服務訴求,並且該標準作為促進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中心品質提升的重要抓手,將推動鄉村文化振興,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增強農村民眾公共文化服務的獲得感和幸福感。還可有效填補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級評價領域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