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關於委託香港8位律師辦理公證的若干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關於委託香港8位律師辦理公證的若干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在1985.06.2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發《關於委託香港8位律師辦理公證的若干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1985.06.27
  • 實施時間:1985.06.2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鐵路運輸高級法院:
現將法務部(85)司發公字第251號《關於委託香港8位律師辦理公證的若干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望在辦理有關證明時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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