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單位住房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1993年9月21日昆政復〔1993〕63號)
為了理順住房資金渠道,加強房改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按照房改資金實行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根據《昆明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單位住房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昆明市
昆明市單位住房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1993年9月21日昆政復〔1993〕63號)
為了理順住房資金渠道,加強房改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按照房改資金實行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根據《昆明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昆明市單位住房基金管理暫行辦法(1993年9月21日昆政復〔1993〕63號)為了理順住房資金渠道,加強房改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按照房改資金實行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根據《昆明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有...
四、各單位繳交的公積金,包括代扣個人部份和單位資助部份,原則上均應劃轉入市政府指定或委託的專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儲存,作住房基金專項管理。具體的劃轉業務工作,按有關專業銀行的分工,由中國人民銀行昆明市分行負責協調。昆明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昆明市房改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
1、辦理城市住房基金,單位住房基金,個人公積金的全部存款、貸款及結算業務;2、辦理城市居民的住宅儲蓄業務和辦理集資建房單位和住宅合作社的存、貸款;3、代辦房改委託貸款;4、代理發行回收昆明市住房債券;5、辦理財政部門在預算中列支的住房建設資金的撥付和借用資金的存貸、結算業務;6、辦理房地產系統住房資金的...
昆明市住房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是昆明市政府於1993年9月21日頒布的昆政復[1993]63號地方法規。旨在為了提高昆明市城鎮居民居住水平,合理引導消費,籌集住宅建設資金,制定本辦法。昆明市住房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1993年9月21日 昆政復〔1993〕63號) 為了提高昆明市城鎮居民居住水平,合理引導消費,籌集住宅建設資金,...
序號:46名稱:關於國營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接待費”開支規定發文字號:昆政發〔1986〕98號日期:1986年5月7日說明:適用期已過,已被新的政策所取代。序號:47名稱:昆明市商品住宅出售管理暫行辦法發文字號:昆政發〔1986〕103號日期:1986年5月20日說明:適用期已過,執行國家和省、市新政策規定。
3、不按照《昆明市實行新房新制度暫行辦法》規定,自行劃定新舊住房者。第六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由市房改辦責成其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存儲,並由其主管部門按其應儲資金的10%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停止建房貸款資格和取消其優惠貸款:1、不在市政府委託的專業銀行建立住房基金帳戶的;2、不將出售公有住房回收...
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財務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的合理籌措和專項使用,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單位住房基金 職工所在工作單位為解決其住房問題,轉換住房機制而建立的專項基金。
單位住房基金委託貸款指的是相關銀行受地方住房基金管理部門委託,利用委託人提供的資金髮放單位住房貸款,貸款風險是由委託人承擔,一般用於解決實行房改的單位購買及建造住房資金不足的問題。簡介 幣種為人民幣,期限分為短期和中長期。作為受託人的建設銀行對貸款的發放可提出建議,但不承擔風險,按照委託貸款實收利息的...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林業局 九、壯大民營實體經濟 (二十四)繼續推行民營(中小微)企業成長計畫。“十二五”期間,按照雲南省成長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每年優選評定50戶成長型中小企...
《昆明市合作建房管理暫行辦法》是昆明市人民政府1993年9月21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昆政復[1993]63號 【生效日期】1993-10-01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昆明市合作建房管理暫行辦法 (1993年9月21日昆政復(1993)63號)第一條為調動單位和個人合作建房的積極性,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困難,改善居住條件,...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本辦法所稱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是指業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繳存的,專項用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本辦法所稱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住房買賣契約,由單幢住宅全體...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管理原則 [41]。住房公積金由在職職工個人及其所在單位,按職工...
《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辦法》京政發[1992]35號 第一條 為實施《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均須依照本辦法建立單位住房基金。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分別建立政府住房基金。第三條 住房基金是用於住房建設、維修、管理以及資助職工建立住房...
為了適應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強離退休經費管理的要求,規範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根據《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財務管理辦法》(財綜字〔1998〕168號)和《關於對中央級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實行歸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字〔1999〕109號),我們制定了《事業單位住房基金和離退休經費會計核...
第二十七條城鎮居民要求在農村征地建住宅的,由當地城建或房管部門統一集資,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禁止違背統一規劃的原則,自行分建住宅。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居民的房產。第二十八條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嚴禁未經批准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
國務院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號)精神,為進一步深化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制度改革,結合中央國家機關實際,制定了《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房售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歸集管理使用暫行辦法》。現印發...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由祿勸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多渠道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根據《雲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轄區公共租賃住房...
(五)購置商品房未滿五年或對住房進行高檔裝修未滿三年的;(六)因存款數量無法明確,隱性收入無法核定,但家庭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經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或社區居民委員會、企業工會等初審單位調查初審後認為不應納入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一)在就業年齡內...
(六)申辦住房貸款,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待遇;(七)依照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八)在本市辦理婚姻登記的,申請免費婚前健康檢查;(九)申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十)參加科技發明、創新成果申報,按照規定申請科技人才計畫資助、科技項目資助或者專利補助基金...
69.台灣同胞與大陸員工同等享受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待遇,在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關係並離開大陸時,個人賬戶內的公積金餘額經本人申請可一次性支取。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 70.台灣同胞在我市創業、就業若申請公租房,只需額外提供收入證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其他條件和標準與本...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第十三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第十四條 專戶管理銀行、代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售房單位應當出具由財政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
南京市城市住房保障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寧政發〔2005〕148號)發布對象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現將《南京市城市住房保障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南京市城市住房保障發展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內容包括 第一條 為完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改善...
頒布《廣東省住房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粵府150號)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各單位:現將《廣東省住房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 廣東省住房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省住房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證住房制度改革(以下簡稱“房改”)...
為實施《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本辦法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實施《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均須依照本辦法建立單位住房基金。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分別建立政府住房基金。第三條 住房基金是...
根據京政發(1992)35號《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辦法》和財政部財工學(1995)18號《關於印發的通知》制定本實施細則。具體條款 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一、北京市地方所屬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均應按照本“實施細則”建立單位住房基金。市、區(縣)人 政府均應按照本“實施細則”建立政府住房基金。二、企業住房...
(一)售房單位對未配備電梯的住房按售房款的25%、配備電梯的住房按售房款的30%,在房改售房款存入單位住房資金專戶之日起15日內繳存至專戶銀行;(二)業主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房改平均成本價的2%,在辦理房屋權屬登記前繳存至專戶銀行。第十條 本辦法實施前未建立維修資金的商品住房,業主應當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
表現在沒有規範的服務程式和準則,沒有統一的工作檯帳和表冊,職業介紹機構自行制定的規定,有些與就業政策偏差較大; (四)信息的收集和發布較亂,無收集和發布信息的審批、管理辦法。一些職業介紹機構提供不出信息所指的用人單位,有的用人信息,雖有明確的用人單位,但沒有用人單位的法定證件,還有個別不法職業介紹...
推動以州、市行政區為單位制定養老“整體解決方案”,將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通盤考慮,全方面整合資源力量,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推動兜底性、普惠型、多樣化三種路徑協同發展。昆明市和麗江市古城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紮實開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綜合創新,努力形成創新模式和典型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