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所在工作單位為解決其住房問題,轉換住房機制而建立的專項基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單位住房基金
- 外文名:housing fund provided by employer
- 性質:專項基金
- 目的:解決住房問題
職工所在工作單位為解決其住房問題,轉換住房機制而建立的專項基金。
單位住房基金 職工所在工作單位為解決其住房問題,轉換住房機制而建立的專項基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
單位住房基金委託貸款指的是相關銀行受地方住房基金管理部門委託,利用委託人提供的資金髮放單位住房貸款,貸款風險是由委託人承擔,一般用於解決實行房改的單位購買及建造住房資金不足的問題。簡介 幣種為人民幣,期限分為短期和中長期。作為...
昆明市單位住房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1993年9月21日昆政復〔1993〕63號)為了理順住房資金渠道,加強房改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按照房改資金實行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根據《昆明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特制定...
一、北京市地方所屬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均應按照本“實施細則”建立單位住房基金。市、區(縣)人 政府均應按照本“實施細則”建立政府住房基金。二、企業住房基金的來源,使用和管理。(一)企業住房基金的來源:1、按規定當年提取的住房...
第四條 單位住房基金包括:(一)住房折舊費和大修理基金;(二)從後備基金、福利基金、結餘的獎勵基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住房資金;(三)單位預算外收入中除國家已有規定專款專用的外,可按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基金,具體比例由財政部門...
財政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住房基金和離退休經費會計核算規定》的通知一、住房基金的會計核算(一)事業單位按規定用於職工住房方面的資金,在“專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核算。(二)事業單位收到財政預算和預算外資金專戶撥付的住房公積金、住房...
住房公積金補繳是指單位繳納緩繳、應繳未繳的住房公積金及職工漏繳的住房公積金。申報材料 1、辦理匯繳的材料 北京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標準要件清單 提取住房基金匯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需加蓋住房基金預留印鑑,到住房基金開戶管理部辦理住房基金...
劃轉的各項資金,經當地財政部門核定,按現行財務制度列支後,全額納入單位住房基金。(二)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主要用於:發放住房提租補貼和繳納公積金;自管住房的維修、管理和改造;歸還住房借款;住房建設;房改方面的其他支出。(三)...
第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以下簡稱單位住房基金)是指按國家政策法規和財務制度規定,由國家財政和行政事業單位共同籌集,用於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設的專項基金。第四條 單位住房基金應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財務制度規定籌集,主要...
單位住房基金的來源是:單位用於住房建設、改造、維修和補貼的資金;企業公益金和企業住房使用權攤銷中用於住房方面的資金;行政事業單位從預算外收入中提取用於住房方面的資金;按規定提取的住房折舊費和大修理基金;單位自管公房出租收入和出售...
(六)住房債券收入;(七)各級財政安排的其他專項補助;(八)城市住房基金的利息收入;(九)城市住房基金的經營收益;(十)其它可用於住房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資金。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的來源。(一)單位原來自有資金用於自管...
1、辦理城市住房基金,單位住房基金,個人公積金的全部存款、貸款及結算業務;2、辦理城市居民的住宅儲蓄業務和辦理集資建房單位和住宅合作社的存、貸款;3、代辦房改委託貸款;4、代理發行回收昆明市住房債券;5、辦理財政部門在預算中列支的...
2000年8月25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以國家機關房資字〔2000〕224號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房售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操作規程》。該《規程》分承辦銀行及其職責、售房單位的操作程式2部分。 [...
負責全區住房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以及住房補貼的核算,發放工作,公有住房售後維修養護基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公有住房租賃保證金的管理和使用等。荊州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為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1、單位職責 2、領導分工 張丹(...
至於作為“住房基金”,僅僅是臨海市化肥廠對這筆財產的一種用途,並不能改變這筆財產是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性質。因此,可以用於承擔民事責任。鑒於臨海市化肥廠已將售房款用作“住房基金”,直接涉及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執行此...
第三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是單位公有住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出售後,由售房單位按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的和購房人按規定向售房單位一次性繳納的,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資金。
事業單位的住房基金主要包括企事業單位用於住房建設、維修、房租補貼的資金,出售自管住房回收的資金,以及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住房折舊費、大修理基金,和從後備基金、福利基金、結餘的獎勵基金中分離出來,專門用於住房建設的資金,以及發放...
(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持權利註銷證明、單位證明,至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辦理資金賬戶註銷手續,並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餘額轉為單位住房基金;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或者管理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或者管理單位財務隸屬...
【發布單位】北京市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2002-07-01 【生效日期】2002-07-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北京市住宅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檔案全文 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
龍游縣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直屬於縣政府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從事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等管理工作。中心介紹 龍游縣住房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成立於1993年8月,與龍游縣房改辦實行二塊牌子,一套人馬,原為直...
《天津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的管理, 保障商品住宅售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辦法。【發布單位】天津市 【發布文號】津政發〔2002〕090號 【生效日期】2003-01-01...
維修工程結束後,物業管理企業須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驗收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
第一條 為加強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根據《大連市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房改資金是指按房改政策規定歸集的住房公積金、住房建設債券;建立的城市和單位住房基金;房改政策誘發的其它用於房改和...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長期性住房儲蓄,在職工工作期間,職工個人和所在單位均應按照職工個人工資和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歸集,作為職工個人住房基金,專戶儲存、統一管理、專項使用。所有黨政機關、民眾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固定職工、勞動契約制...
⑴各級財政部門的財政投入是否及時到位,應轉入城市住房基金的收入是否及時轉入。 ⑵主管部門對城市住房基金是否專戶存放,專款專用。 ⑶撥入各部門的基金是否按規定範圍使用,有無擠占挪用等問題。2.單位住房基金的審計。單位住房基金是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