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25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以國家機關房資字〔2000〕224號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房售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操作規程》。該《規程》分承辦銀行及其職責、售房單位的操作程式2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房售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操作規程
- 印發機關: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中心等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文號:國家機關房資字〔2000〕224號
- 印發時間:2000年8月25日
2000年8月25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以國家機關房資字〔2000〕224號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房售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操作規程》。該《規程》分承辦銀行及其職責、售房單位的操作程式2部分。
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房售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操作規程一、承辦銀行及其職責(一)受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國管中心)委託,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簡稱工商銀行)承辦中央國家機關(包括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高法院、高檢院、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單位,中央企業及其所...
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房售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歸集管理使用暫行辦法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廳字〔1999〕10號)和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
本辦法所稱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內,建設費用已分攤進入住房銷售價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
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號]及市房地局、市房改辦、市財政局《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制定...
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基金的管理,維護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各城市都建立了各自的住房維修基金繳存使用的具體實施辦法。現狀 在我國,物業維修基金在繳納使用管理方面都...
第一條 為建立房屋維修保障機制,規範物業管理行為,維護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和貴州省建設廳《關於明確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的通知》(黔建房通[2002]328號)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八條 在本辦法實施前,公有住房售出後未建立維修基金或者維修基金提取、交納的標準低於前條規定的,售房單位和購房者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建立或者補充維修基金。第九條 售房單位應當按照設區的市、縣(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比例,將維修基金劃分為住房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住房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並在...
第十五條 公有住房售後,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的維修、更新責任,由該棟住房產權單位和產權人按各自住房建築面積數量共同承擔。 共用部位是指整棟房屋的屋頂、樑柱、承重牆體、基礎、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內天井以及外牆、外牆面、走廊牆和牆麵粉飾等部位。
長沙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住宅區物業維修保障機制,維護物業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湖南省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長沙市城區...
鄭州市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建立房屋維修保障機制,培育物業管理市場,維護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號)及《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屬於我市市區規劃區域內,商品住房(含...
3、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二)起草過程:1999年6月,市房管局開始對本市住房售後的維修管理情況進行調研,在調研基礎上,借鑑了部分省、市關於維修資金管理的經驗,並根據新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及《貴陽市物業管理規定》,於2003年擬出了《貴陽市房屋共用部位共同設施設備維修資金...
第一條 為加強物業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房屋維修保障機制,維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連山區、龍港區、南票區及葫蘆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