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地震應急預案

《新蔡縣地震應急預案》是新蔡縣發布的地方性法規。

具體內容,

具體內容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和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依法科學統一、有力有序有效實施地震應急,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縣應急管理局近日初步制定了《新蔡縣地震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21年4月2日,省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河南省地震應急預案》(豫政辦〔2021〕17號)。2021年11月11日,駐馬店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駐馬店市地震應急預案》(駐政辦〔2021〕41號).機構改革以來,縣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防震抗震指揮部)成員單位或撤消、或合併、或更名,職能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隨著我縣應急管理改革的深入推進,為了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需要制定、完善、出台《預案》。
《預案》在制定過程中,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為指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責任。堅持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的應急工作原則。結合縣改革要求和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實際情況,參照《河南省地震應急預案》、《駐馬店市地震應急預案》,經過多次徵求意見和完善,通過了專家組和領導審核,予以印發。
二、需要說明的主要問題
(一)關於組織指揮機制。《預案》規定縣地震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縣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防震抗震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明確了縣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的職責。對組織指揮、現場指揮等進行了明確。
(二)關於分級回響實施主體。《預案》明確了我縣地震災害回響級別的分級標準,按照省、市地震局的要求“縣政府靠前指揮”的原則,我們將地震災害回響級別分為Ⅰ、Ⅱ、Ⅲ級。明確省政府是應對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的主體,市縣政府做好配合(Ⅰ級);市政府是應對較大地震災害的主體,縣政府做好配合(Ⅱ級);縣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一般地震災害和強有感地震的主體(Ⅲ級)。Ⅰ級、Ⅱ級、Ⅲ級應急回響由縣指揮部指揮長決定啟動。
(三)關於地震災情信息報送工作。地震災情信息的及時收集、匯總和上報,是抗震救災應急決策部署的重要依據。《預案》對地震災情收集與報送工作予以強化,明確了我縣災害信息員隊伍、所在地政府和縣指揮部成員單位災情收集工作職責及要求,明確了縣指揮部辦公室地震災情快速收集、分析研判、災情續報等工作要求。
(四)關於先期處置工作。《預案》規定,地震災害發生後,災區所在的政府應立即按照本級應急預案,啟動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發動基層組織、單位、幹部民眾開展自救互救,組織協調當地救援力量開展救援搶險。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和震情。縣指揮部啟動Ⅰ級、Ⅱ級回響後,配合省、市指揮部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五)關於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職責。明確了縣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防震抗震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包括:應急管理局、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人武部、住建局、水利局、供電公司、通信單位在搜救人員方面的職責;縣應急局、教育局、紅十字會、住建局在受災民眾安置方面的職責;縣應急局、氣象局在監測評估方面的職責;以及有關指揮部成員單位在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搶修基礎設施、社會動員、社會治安、宣傳報導、涉外事務等應急處置各環節工作方面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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