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

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

《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DB52/T 1541.3-2020)是2020年12月2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地方標準,歸口於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地方標準《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DB52/T 1541.3-2020)給出了政務數據平台數據存儲的數據分類和類型、數據命名規則,規定了數據的存儲、入庫、備份和安全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政務數據平台數據的存儲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
  • 外文名:Government data platform—Part 3: Data storage specification
  • 標準號:DB52/T 1541.3-2020
  • 發布日期:2020-11-20
  • 實施日期:2020-12-20
  • 中國標準分類號:L 70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020
  • 批准發布部門: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歸口單位: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DB52/T 1541.3-2020)經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同意(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等25項省級地方標準立項的函》(黔市監標函〔2019〕92號)批准立項。 由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出,由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 起草階段
2019年9月,受貴州省大數據局委託,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正式承接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25個項貴州省級地方標準的項目任務。
2019年10月,制定標準編制計畫和標準立項事宜,包括編制分組、人員組成、編制分工協作要求等。
2019年11月,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發布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立項計畫。
2019年11-2020年4月,展開25項標準編制的前期調研、資料收集,與貴州省大數據局、貴州省信息中心、貴州省政務服務中心等單位進行對接,明確標準體系各個標準的內容邊界的梳理與互動處理。
2020年5-8月,標準起草,形成標準討論稿。
2020年9-10月,針對各個標準討論稿邀請信息化、大數據領域具有豐富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專家、關聯業務部門、雲上貴州集團公司等對標準展開意見徵求,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
2020年10-11月,起草形成標準意見徵求稿並將標準草案呈送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審閱,配合標準審查、意見徵求等工作。
  • 發布實施
2020年11月20日,地方標準《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DB52/T 1541.3-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12月20日,地方標準《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DB52/T 1541.3-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DB52/T 1541.3-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貴州中軟雲上數據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雲上貴州大數據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信通達智慧型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唐昶、田野、宿睿智、肖然、王嘉卉、關艷梅、秦曉東、楊建國、葉海曦、蔣朋兵、黃明峰、楊鵬、韋超、徐凱琳、鄭如順、楊建雄、邵建平、戚玉峰、趙飛、張洋、孫瑾。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數據分類和類型
2
5 數據命名規則
2
6 存儲要求
3
7 數據入庫
4
8 存儲備份
4
9 存儲安全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DB52/T 1541.3-2020)給出了政務數據平台數據存儲的數據分類和類型、數據命名規則,規定了數據的存儲、入庫、備份和安全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政務數據平台數據的存儲管理。

引用檔案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政務數據平台—第3部分:數據存儲規範》(DB52/T 1541.3-2020)的制定,可以進一步提升貴州省政務數據平台建設套用效能,加快政務數據資源的匯聚,為政務數據資源的挖掘利用提供有效支撐。該標準可以發揮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先行先試優勢,推進部門信息化建設提升,助推政府數據聚通用工作,加快形成數據存儲環節準規範體系。該標準有利於提高政務數據資源存儲規範程度和質量,可以減少因數據存儲不規範引起的反覆適配、核對、更新等人力物力和雲資源使用的浪費,有利於提高利用效率和降低存儲成本,進一步固化“一雲一網一平台”建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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