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實施辦法》已經撫州市政府同意,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7月24日印發.本《辦法》從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7月24日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1日
- 發布單位: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撫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實施辦法》已經撫州市政府同意,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7月24日印發.本《辦法》從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撫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實施辦法》已經撫州市政府同意,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7月24日印發.本《辦法》從2020年8月1日起施行。1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切實解決我市中心城區中等偏低收入...
其中,對城鎮住房困難的低保家庭,做到應保盡保;農村家庭優先列入農村危房改造計畫。住房救助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發放住房租賃補貼、農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實施,嚴格執行住房救助申請和審核程式,確保公平分配。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農村...
經新余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0月29日印發新余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 實施辦法.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全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
第二條 本市中心城區(德城區、天衢新區城市規劃區,下同)由政府投資並管理的公租房以及由政府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的公租房保障對象的管理,適用本實施辦法。第三條 中心城區由政府投資的公租房,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完成確權登記,做到產權...
《梅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補貼辦法》是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3月18日頒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補貼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合作市住房租賃補貼實施辦法是合作市實施的辦法。為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並軌後公共租賃住房有關運行管理工作的意見》、《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穩步實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實施...
《樂山市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辦法》是為有序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序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進一步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資源配置效率,改進公共服務...
(一)貨幣為主,實物為輔。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發放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和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補貼為主,其中最低收入等特殊無房困難群體可以選擇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的保障方式。(二)市場導向,動態調整。根據房屋租賃市場和中低...
《上饒市中心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已經第13次上饒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 1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6月20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
2015年5月13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成都市民政局以成房發〔2015〕72號印發《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該《辦法》共27條,由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3年印發的《成都市城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租房租賃補貼,是指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房源不足時,向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貨幣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住房。第四條 綏化市住建局為城區公租房租賃補貼發放行政管理部門,並組織本辦法實施。綏化市住房保障中心...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以下簡稱公租房租賃補貼),是指向保障對象發放一定的貨幣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住房,解決住房困難問題的保障方式。第三條申請公租房租賃補貼的家庭應具備濟源市公共租賃住房實物保障資格、...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第三條 公共租賃住房應充分考慮民眾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
第二條 由政府組織新建、改建和籌集,享受了國家和地方財政補貼和相關優惠政策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指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
(六)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八)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第二十五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為3年。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市住房保障主管...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機構或個人按照規定標準建設或籌集,限定戶型面積和租金水平,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供應的保障性住房。第三條本市...
第二條本市城區範圍內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籌集、分配、使用、退出及租賃補貼發放等住房保障相關事項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賃價格,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含農業轉移人口)...
本實施細則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具有本市西秀區、開發區中心城區常住居民戶口且符合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的居民家庭。本辦法所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切實保障城鎮住房困難群體基本住房需求,規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堅持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逐步建立滿足困難民眾多樣化居住需求的住房保障體系,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11號)、《住房...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是指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為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個人提供支持和幫助,滿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本辦法所稱租賃補貼,是指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標準向符合保障條件對象發放...
第二條 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區(以下簡稱五城區)、高新區範圍內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以下簡稱租賃補貼)發放及監管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租賃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對象按照規定標準發放一定的貨幣補貼...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的意見》(建保〔2019〕5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梅州城區...
第一條 為健全和規範公共租賃住房制度,根據《黃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黃石政規〔2010〕1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市場租金、租補分離、分類補貼。租金收取與補貼發放實行收支...
2010年7月8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以財綜〔2010〕50號印發《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資金的計算與分配、資金的撥付和使用、監督管理、附則5章18條,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