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是為加強托育機構管理,而制定的一項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
- 類別:政府規章
《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是為加強托育機構管理,而制定的一項規定。
《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是為加強托育機構管理,而制定的一項規定。主要內容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1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托育機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
2019年7月,由國家衛健委組織起草的《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準》)《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檔案擬規定,依法建立托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黑名單制度,...
《湖南省托育機構管理規範細則(試行)》由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該《細則》從備案管理、收託管理、保育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員管理和監督管理七個方面對托育機構進行規範。細則全文 《湖南省...
《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是2019年10月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一份通知檔案。標準印發 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 國衛人口發〔2019〕58號 各省、自治...
《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試行)》是為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托育服務,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制定的辦法。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上海市托育機構管理辦法》是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對本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服務工作管理的相關要求,規範本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機構的設定和管理,而制定的辦法。《上海市托育機構管理辦法》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指導托育機構為3歲以下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幼兒)提供科學、規範的照護服務,促進...
《內蒙古自治區托育機構管理實施細則》是為加強托育機構管理,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化、規範化發展,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和內蒙古黨委、政府《關於最佳化...
《南京市嬰幼兒托育機構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嬰幼兒托育機構管理,促進托育服務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2019年12月2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30號公布《南京市嬰幼兒托育機構管理辦法》,自2020年2月1日起...
2020〕2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發改社會〔2019〕1606號)、《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 》(國衛人口發﹝2019﹞58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
1.提供餐飲服務的托育機構,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範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托育機構應當為嬰幼兒提供符合國家...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精神,規範托育機構的登記和備案管理,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
《全日制嬰幼兒托育機構服務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楊躍翔、李瑩、蔣可心、李亞、高音、劉馨、員春蕊、廖麗英、孫一中、蔣磊、張文鵬、李紅陽、陳悅、鄭啟煌、呂斯文。起草單位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博思美邦(北京...
(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托育機構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保護托育機構和嬰幼兒家庭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為規範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管理,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國衛人口發〔2019〕58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做好托育機構衛生評價工作的通知》(國衛辦婦幼發〔2022...
(一)機構自查。2022年8月30日前,各縣(市、區)衛健部門指導轄區內托育機構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開展自查,及時整改存在問題。(二)...
2020—2025年)》等檔案精神,參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托育機構保育指導大綱(試行)》等檔案,形成了《深圳市幼稚園托班開設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幼稚園托班的設立、保育教育工作、人員配備等予以規範。
《托育機構消防安全指南(試行)》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根據《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要求,進一步加強托育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國家...
等相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托育機構保育指導大綱(試行)》《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嬰幼兒餵養健康教育...
《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托育機構保育指導大綱(試行)》《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嬰幼兒餵養...
托育機構經核准登記後,應當向所在地區縣(市)衛生健康部門申請備案。區縣(市)衛生健康部門及時將備案情況向社會公開公示。幼稚園舉辦托班的,應當符合《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等相關規定,按照《...
(四)規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展。1.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必須符合《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及有關行業標準和規定,建設...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國衛人口發〔2019〕58號)有關規定,積極推進我市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按照“一年試點先行,三年全面鋪開,五年普及規範”的總體安排,分階段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