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托育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南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4日印發,請按照職責分工,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托育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24日
- 發布單位: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南通市托育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南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4日印發,請按照職責分工,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南通市托育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南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4日印發,請按照職責分工,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1全文為進一步規範我市托育服務秩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切實保障3歲以下嬰幼兒...
4.托育服務標準規範逐步健全。落實國家托育機構設定標準和管理規範,實行托育機構登記制、備案制、承諾制,制定我省托育機構登記備案、疫情防控、衛生評價、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度規範,明確普惠托育機構評估標準,規範保育照護服務,落實屬地管理、三級聯動、部門協同的監管機制,推進托育機構依法依規發展。5.托育服務能力不...
依託市、區縣公辦養老機構加快建設養老托育應急救援中心,打造居家養老應急呼叫中心。將養老托育納入公共安全重點保障範圍,指導養老托育機構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開展應急演練。組建養老托育服務應急支援和技術處置隊伍,加大應急救援人員培訓力度。加強養老托育機構工作制度建設,完善機構退出機制。加大對養老托育領域非法集資、...
方案內容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一、工作目標 ——養老托育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深化形成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構建政府主導、家庭為主、多方參與,教養醫相結合的托育服務體系;“一老一小”整體推進機制更加...
(十)拓寬普惠性服務供給渠道。實施普惠養老托育專項行動,積極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帶動企業提供普惠性“服務包”。允許有條件的行政事業單位住宅區將閒置用房轉為養老托育用房。引導建設一批普惠性養老托育服務機構。支持用人單位採取單獨或聯合舉辦的形式,在工作場所或就近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大型園區...
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建立完善養老托育機構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工作機制。將養老托育納入全省公共安全重點保障範圍,制定落實火災預防和疏散逃生應急預案,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制定落實重大傳染病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所有養老托育機構按規定配備必要的防疫物資和設施設...
引導銀行和保險機構根據養老托育服務機構經營特點,開發符合其實際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引導推動養老托育機構購買責任險、人員意外險。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全面、及時惠及養老托育市場主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稅務局、金融工作局,各縣人民政府)(四)強化專業人才培養...
省市縣三級聯動推進《行動方案》落實,省級成立養老托育服務業工作專班,定期對《行動方案》中提出的任務目標進行綜合調度評價,及時對發展情況開展對標評估和督促指導。市縣政府按照“四個體系”工作要求,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建立台賬,細化任務分解落實,確保公辦、民辦養老機構床位數和托育機構托位數、保育人員數...
按照“應改盡改、能轉則轉”的原則,將全州黨政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和小區閒置資源轉型發展養老托育服務。對轉型從事養老托育服務設施的,其建築改造方案(含消防專項設計)經相關職能部門批准後,房屋使用性質、土地用途及權屬等可在5年內暫不作變更。轉型養老托育服務機構可按規定享受運營補貼、相關...
按照前兩年建機制、強基礎、補短板,後三年擴規模、提質量、上層次,到2023年底,全市城鄉養老托育服務統籌推進,社區養老服務全面開展,養老托育機構服務水平穩步提升;到2025年,符合市情的養老托育服務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服務供給更加多元,發展環境更加最佳化,監管服務更加嚴格高效,更好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二...
推進幼稚園托幼一體化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幼稚園開設托幼班。(二)最佳化養老托育發展環境 1.推進“放管服”,最佳化政務服務環境。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梳理最佳化辦事流程,減少辦理環節,完善養老托育機構備案工作指南,制定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力爭實現“最多跑一次”。養老托育機構...
(三)探索建立支持普惠托育加快發展七項措施。根據國家、省、市關於開展普惠托育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充分發揮部門職能職責,探索設立普惠托育專項補助資金。一是建設補助。新建和改建的普惠托育機構分別按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二是運營補助。將普惠托育機構實招嬰幼兒劃分為0—1歲、1—2歲、2—3歲三個年齡...
第一條 為擴大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資源覆蓋面,構建以普惠性托育機構為主的幼托服務體系,促進我市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瓊府辦發〔2020〕2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實施方...
對未註冊登記或設施條件差、管理混亂、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機構,由各職能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處罰。公安部門指導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安全防範,及時處置各類安全隱患。公安部門、消防部門按職責分別做好托育機構消防工作,加強消防設施監督管理,指導托育機構開展消防和逃生避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