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是為加強托育機構管理,而制定的一項規定。
《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是為加強托育機構管理,而制定的一項規定。
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托育機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
2019年7月,由國家衛健委組織起草的《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準》)《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檔案擬規定,依法建立托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黑名單制度,...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精神,規範托育機構的登記和備案管理,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
《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徵求意見稿)》是2019年7月國家衛健委組織起草的徵求意見稿。2019年7月,由國家衛健委組織起草的《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準》)《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要求,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指導托育機構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科學、規範的照護服務,...
教育部門牽頭管理本市托育服務工作,牽頭研製托育機構設定標準和管理辦法等,制定托育服務發展規劃和工作實施計畫,會同各相關職能部門執行托幼工作聯席會議的相關決策,對托育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要求,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指導托育機構切實做好安全防護,為嬰幼兒提供科學、規範的...
《全日制嬰幼兒托育機構服務規範》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 業標準。起草人 楊躍翔、李瑩、蔣可心、李亞、高音、劉馨、員春蕊、廖麗英、孫一中、蔣磊、張文鵬、李紅陽、陳悅、鄭啟煌、呂斯文。起草單位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博思美邦(...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 國衛人口發〔2019〕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為加強托育機構專業化、規範化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
(6)《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的相關知識。(7)《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相關知識。(8)《托育機構保育指導大綱(試行)》的相關知識。3 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精神,規範托育機構的登記和備案管理,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根據本標準制訂具體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管理規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托育機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
《南京市嬰幼兒托育機構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嬰幼兒托育機構管理,促進托育服務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2019年12月2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30號公布《南京市嬰幼兒托育機構管理辦法》,自2020年2月1日起...
2019年3月30日,國家衛健委在其官方微博、微信發布闢謠聲明,稱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設定標準尚在制定中。出台背景 截至2019年6月,國家衛健委調查數據顯示,全國嬰幼兒在各類托育機構的入托率僅為4.1%,接受調查的家長沒有讓孩子上托育...
《中國蒙特(台)梭利教育托育機構設定標準》是2019年12月2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吳偉江、劉建明、劉文、趙青、毛 毳、李軍蘭、丁相平、郭尚花、劉秀芳、忽江華、溫雙艷、吳振宇。起草單位 天恩蒙特梭利教育研究院、山西省...
《嬰幼兒托育機構設定標準的國際經驗與啟示》是2020年5月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洪秀敏。內容簡介 黨的十九大提出“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努力實現“幼有所育”。2019年兩會政府...
《全日制嬰幼兒托育機構服務評價指南》是2018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 準。起草人 楊躍翔、李瑩、蔣可心、李亞、高音、劉馨、員春蕊、廖麗英、孫一中、蔣磊、張文鵬、李紅陽、陳悅、鄭啟煌、呂斯文。起草單位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博思...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做好托育機構相關工作的通知》是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01月28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6、托育機構備案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備案需提供評價為“合格”的《托幼機構衛生評價報告》、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食品經營許可證》(提供餐飲...
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築設計、功能布局、設施設備、設定規模、人員配置等應以安全適宜為前提,嚴格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國衛人口發〔2019〕58號)和住建部《託兒所、...
(四)規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展。1.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必須符合《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及有關行業標準和規定,建設...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等,...
(四)規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展。1.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必須符合《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及有關行業標準和規定,建設專業...
各地要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和人口結構變化,按照《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2019年版)》和《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科學規劃建設托育機構;要將需要獨立占地的托育服務設施和場地建設布局納入相關規劃。城鎮托育機構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
登記機關應及時將托育機構登記信息通過共享、交換等方式推送至同級衛生健康部門。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經核准登記後,應當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4部門制定的《關於印發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衛辦人口發〔2019〕25號)要求...
(三)規範發展托育服務機構 1.科學規劃建設。各級政府要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和人口結構變化,按照《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2019年版)》和《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科學規劃建設托育服務機構。托育服務機構選址應在交通便利、居民...
2019年7月,由國家衛健委組織起草的《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標準》)《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檔案擬規定,依法建立托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黑名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