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

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要求,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指導托育機構切實做好安全防護,為嬰幼兒提供科學、規範的照護服務,制定《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本指南適用於經有關部門登記、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托育服務的機構。

《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共分為九個部分,前七部分分別針對窒息、跌倒傷、燒燙傷、溺水、中毒、異物傷害、道路交通傷害等3歲以下嬰幼兒常見的傷害類型,為托育機構管理者和工作人員在安全管理、改善環境、加強照護等方面開展傷害預防提供技術指導。第八部分提出注意做好動物傷、銳器傷、鈍器傷、凍傷、觸電等其他類型傷害的預防控制。第九部分為嬰幼兒傷害緊急處置提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
  • 頒布時間:2021年1月20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12日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 發文字號:國衛辦人口函〔2021〕19號
通知,指南全文,一、嬰幼兒窒息預防,二、嬰幼兒跌倒傷預防,三、嬰幼兒燒燙傷預防,四、嬰幼兒溺水預防,五、嬰幼兒中毒預防,六、嬰幼兒異物傷害預防,七、嬰幼兒道路交通傷害預防,八、其他傷害預防,九、嬰幼兒傷害緊急處置提示,附屬檔案:托育機構急救物資配置建議,
國衛辦人口函〔202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府辣贈步加強對托育機構的指導,提高托育機構服務質量,保障嬰幼兒安全健康成長,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編寫了《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供參考。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1年1月12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精神,我委依據《托育機構設定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試行)》(國衛人口發〔2019〕58號)、《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2019年版)》、《兒童傷害預防與控制工作指南》等,組織編寫了《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本指南適用於經有關部門登記、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托育服務的機構。
傷害是兒童面臨的重要健康威捉朽估企脅,造成了沉重的疾病負擔。嬰幼兒傷害的發生與其自身生理和行為特點、被照護情況、環境等諸多因素有關。常見的傷害類型包括窒息、跌倒傷、燒燙傷、溺水、中毒、異物傷害、道路交通傷害等。大量證據表明,傷害不是意外,可以預防和控制。
托育機構應當最大限度地保護嬰幼兒的安全健康,切實做好傷害防控工作,建立傷害防控監控制度,制定傷害防控應急預案,重點開展五方面工作
第一,根據現有法律和相關規定要求,落實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健全細化安全防護制度,認真執行各項安全措施。
第二,排查並去除托育機構內環境安全隱患,提升環境安全水平。
第三,規範和加強對嬰幼兒的照護。
第四,開展針對工作人員、家長以及幼兒的傷害預防教育和技能培訓。
第五,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急救技能培訓,配備基本的急救物資。
本指南主要針對窒息、跌倒傷、燒燙傷、溺水、中毒、異物傷害、道路交通傷害等3歲以下嬰幼兒常見的傷害類型,為托育機構管理者和工作人員在安全管理、改善環境、加強照護等方面開展傷害預防提供技術指導和參考。
窒息是指呼吸道內部或外部障礙引起血液缺氧的狀態。常見的嬰幼兒窒息原因包括被床上用品、成人身體、塑膠袋等罩住口鼻;吸入和咽下食物、小件物品、嘔吐出的胃內容物等阻塞氣道;繩帶等繞頸造成氣道狹窄;長時間停留在密閉空間導致缺氧等。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窒息的管理細歸兆紙則,主要內容包括:嬰幼兒生活環境和娛樂運動設備導致窒息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睡眠、餵養照護與管理;嬰幼兒服飾、玩具安全管理;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窒息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將繩帶、塑膠袋、小塊食物、小件物品等可造成嬰幼兒繞頸或窒息的物品放在嬰幼兒不能接觸的位置。
2.使用玩具、兒童用品等前後,檢查有無零件、裝飾物、扣子等破損、脫落或丟失。
3.排除護欄、家具、娛樂運動設備中可能卡住嬰幼兒頭頸部的安全隱患。
4.在櫥櫃、工具房等密閉空間設定防護設施,防止嬰幼兒進入。
(三)加強照護。
1.嬰幼兒睡眠時,檢查其口鼻是否被床上用品、衣物等覆蓋,並及時清除。
2.不餵食易引起窒息的食物;嬰幼兒進食時保持安靜,避免跑跳、打鬧等行為。
3.嬰幼兒在娛樂運動設備上玩耍時,加強看護,避免拉繩、格線等造成窒息。
跌倒辨遙廈坑傷是指一個人因倒在地面、地板或其他較低平面上的非故意事件造成的身體損傷。常見的嬰幼兒跌倒傷原因包格愚擊括:滑倒;從家具、樓梯或娛樂運動設備上跌落;從陽台墜樓等。嬰幼兒正處於運動能力的發展過程中,跌倒較常見,托育機構應加強防護,預防嬰幼兒跌倒傷。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跌倒傷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嚴格執行《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2019年版)》相關條文;嬰幼兒生活環境和娛樂運動設備跌倒傷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玩耍娛樂、上下樓、睡眠等活動的安全照護與管理;嬰幼兒服飾、玩具安全管理;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跌倒傷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地面應平腳挨院整、防滑、無障礙、無尖銳突出物,並宜採用軟質地坪;清除可能絆倒嬰幼兒的家具、電線、玩具等物品。  
2.樓梯處裝有樓梯門,確保嬰幼兒不能打開。
3.規範安裝娛樂運動設備,設備周圍地面使用軟質鋪裝。
4.嬰幼兒床有護欄。
5.在窗戶、樓梯、陽台等周圍不擺放可攀爬的家具或設施。
6.牆角、窗台、暖氣罩、視窗豎邊等陽角處應做成圓角,家具選擇圓角或使用保護墊。
(三)加強照護。 
1. 工作人員與家長溝通,為嬰幼兒選擇適宜活動的鞋、衣服等服飾。
2.為嬰幼兒換尿布、衣物時,工作人員應專心看護,始終與其保持近距離,中途不能離開。勸危
3.嬰幼兒使用娛樂運動設備過程中或上下樓梯時,工作人員應加強看護,與其保持較近距離並確保嬰幼兒在視線範圍內。
4.嬰幼兒玩耍運動前,對玩耍運動環境、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性檢查。
燒燙傷是由熱輻射導致的對皮膚或者其他機體組織的損傷,包括皮膚或其他組織中的部分或全部細胞因熱液(燙傷)、熱的固體(接觸燒燙傷)、火焰(燒傷)等造成的損傷以及由放射性物質、電能、摩擦或接觸化學物質造成的皮膚或其他器官組織的損傷。常見的嬰幼兒燒燙傷原因包括熱粥、熱水等燙傷,取暖設備等燙傷,蒸汽高溫等燙傷,火焰燒傷等。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燒燙傷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嚴格執行《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2019年版)》相關條文;嬰幼兒生活環境燒燙傷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進食、玩耍娛樂、洗浴清潔等活動照護與管理;嬰幼兒玩具用品、電器、取暖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燒燙傷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設定熱水器出水最高溫度應低於45攝氏度。
2.設定專門區域存放熱水、熱飯菜、溫奶器、消毒鍋等物品,專用房間放置開水爐,並設定防護措施防止嬰幼兒接觸;使用門欄或護欄等防止嬰幼兒誤入廚房、浴室等可能造成燒燙傷的區域。
3.桌子、柜子不使用桌布等覆蓋物,以避免嬰幼兒拉扯桌布,熱源物傾倒、墜落。
4.化學用品、打火機、火柴等物品專門保管並上鎖;不使用有明火的蚊香驅蚊。
(三)加強照護。 
1.嬰幼兒飲食、盥洗前檢查溫度。
2.加熱、取放熱物時觀察周圍有無嬰幼兒,避免因碰撞、潑灑造成燙傷。
3.安全使用暖水袋等可能造成嬰幼兒燙傷的用品。
溺水為一個因液體進入而導致呼吸損傷的過程。常見的嬰幼兒溺水地點包括:浴缸、水盆、水桶等室內設施;池塘、游泳池等室外場所。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溺水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嬰幼兒生活環境溺水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洗浴清潔、玩耍等活動照護與管理;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溺水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托育機構內的池塘、溝渠、井、魚缸、魚池、涉水景觀等安裝護欄、護網。
2.水缸、盆、桶等儲水容器加蓋,並避免嬰幼兒進入儲水容器所在區域。使用完水池、浴缸、盆、桶後及時排水。
(三)加強照護。
1.保持嬰幼兒在工作人員的視線範圍內,避免嬰幼兒誤入盥洗室、廚房、水池邊等有水區域。
2.嬰幼兒在水中或水邊時,工作人員應專心看護,始終與其保持近距離,中途不能離開。
中毒是指因暴露於一種外源性物質造成細胞損傷或死亡而導致的傷害。常見的毒物包括:農藥、藥物、日用化學品、有毒植物、有毒氣體等。本指南的中毒指急性中毒,不包括慢性中毒。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中毒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嬰幼兒生活環境中毒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安全用藥;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中毒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將藥物、日用化學品等存放在嬰幼兒無法接觸的固定位置。
2.規範使用消毒劑、清潔劑。
3.使用煤火取暖的房間應有窗戶、風斗等通風結構,並保證正常工作;正確安裝、使用符合標準的燃氣熱水器。
4.托育機構內不種植有毒植物,不飼養有毒動物。
(三)加強照護。 
1.玩具及生活用品應安全無毒,同時工作人員要關注嬰幼兒的啃咬行為,避免嬰幼兒因啃咬而導致中毒。
2.避免有毒食物引起嬰幼兒中毒,例如有毒蘑菇、未徹底加熱煮熟的扁豆等。
異物傷害是指因各種因素導致異物進入體內,並對機體造成一定程度損傷,出現了各種症狀和體徵,如食道穿孔、氣道梗阻、腦損傷等。嬰幼兒異物傷害多因異物通過口、鼻、耳等進入身體造成損傷,常見的異物包括:食物、硬幣、尖銳異物、電池、小磁鐵、氣球、玩具零件及碎片等。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異物傷害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嬰幼兒生活環境異物傷害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飲食、玩耍等活動照護與管理;嬰幼兒食物、玩具、兒童用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異物傷害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將硬幣、電池、小磁鐵、裝飾品(例如項鍊、皮筋、耳環等)、文具(例如筆帽、別針)等小件物品放置在嬰幼兒接觸不到的區域。
2.使用玩具、兒童用品等前後,檢查有無零件、裝飾物、扣子等破損、脫落或丟失。
3.定期檢查家具、娛樂運動設備有無易掉落的零件、裝飾物(例如螺絲釘、螺母等),並固定。
(三)加強照護。
1.及時收納可能被嬰幼兒放入口、鼻、耳等身體部位的小件物品。
2.及時制止嬰幼兒把硬幣、電池等小件物品放入口、鼻、耳等身體部位的行為。
3.選擇適齡玩具,不提供含有小磁鐵、小塊零件的玩具。
4.不提供易導致異物傷害的食物,如含有魚刺、小塊骨頭的食物。
道路交通傷害是指道路交通碰撞造成的致死或非致死性損傷。道路交通碰撞是指發生在道路上至少牽涉一輛行進中車輛的碰撞或事件。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道路交通傷害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托育機構車輛安全要求和管理制度,攜帶嬰幼兒出行安全管理制度;托育機構內車輛行駛、停放安全管理制度,運輸嬰幼兒出行車輛駕駛員的資質要求,兒童安全座椅安全使用要求;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道路交通傷害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托育機構內將嬰幼兒活動區域與車輛行駛和停靠區域隔離。 
2.托育機構出入口設立專門安全區域。
3.托育機構出入口與道路間設定隔離設施。
(三)加強照護。
1.攜帶嬰幼兒出行時,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
2.攜帶嬰幼兒出行時,密切看管並限制嬰幼兒隨意活動。
3.攜帶嬰幼兒出行時,給嬰幼兒穿戴有反游標識的衣物。
4.嬰幼兒乘坐童車出行時,規範使用童車安全帶。
除上述傷害類型以外,還要注意動物傷、銳器傷、鈍器傷、凍傷、觸電等其他類型傷害的預防控制。托育機構應針對本地區3歲以下嬰幼兒實際面臨的傷害問題,開展傷害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確保嬰幼兒健康安全。
1.日常加強工作人員的急救知識培訓,掌握基本急救技能。
2.發生嚴重嬰幼兒傷害時,立即呼救並撥打120急救電話。等待救援期間,密切關注嬰幼兒的生命體徵,在掌握急救技能的前提下先予以現場急救。
3.非嚴重嬰幼兒傷害可先自行處置,並根據傷害情況決定是否送醫。
4.通知監護人。
1. 消毒物品:碘伏或碘伏棉簽,酒精或酒精棉片,生理鹽水或生理鹽水濕巾、消毒濕巾。
2. 包紮固定物品:紗布繃帶,醫用膠帶,三角巾,有條件可配備自粘繃帶、止血帶、網狀彈力繃帶、不同型號夾板等。
3. 敷料:醫用無菌紗布(大方紗、小方紗)、創可貼、乾淨方巾、棉簽。
4. 器械:醫用剪刀、鑷子、體溫計、一次性無菌手套、安全別針。
5. 常用藥:退熱藥、抗生素軟膏、補液鹽、抗過敏藥。
6. 其他:手電筒、急救手冊、急救電話卡、緊急聯繫卡、急救毯、冰袋、退熱貼;有條件可配備轉運嬰幼兒用的擔架或平板。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窒息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嬰幼兒生活環境和娛樂運動設備導致窒息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睡眠、餵養照護與管理;嬰幼兒服飾、玩具安全管理;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窒息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將繩帶、塑膠袋、小塊食物、小件物品等可造成嬰幼兒繞頸或窒息的物品放在嬰幼兒不能接觸的位置。
2.使用玩具、兒童用品等前後,檢查有無零件、裝飾物、扣子等破損、脫落或丟失。
3.排除護欄、家具、娛樂運動設備中可能卡住嬰幼兒頭頸部的安全隱患。
4.在櫥櫃、工具房等密閉空間設定防護設施,防止嬰幼兒進入。
(三)加強照護。
1.嬰幼兒睡眠時,檢查其口鼻是否被床上用品、衣物等覆蓋,並及時清除。
2.不餵食易引起窒息的食物;嬰幼兒進食時保持安靜,避免跑跳、打鬧等行為。
3.嬰幼兒在娛樂運動設備上玩耍時,加強看護,避免拉繩、格線等造成窒息。

二、嬰幼兒跌倒傷預防

跌倒傷是指一個人因倒在地面、地板或其他較低平面上的非故意事件造成的身體損傷。常見的嬰幼兒跌倒傷原因包括:滑倒;從家具、樓梯或娛樂運動設備上跌落;從陽台墜樓等。嬰幼兒正處於運動能力的發展過程中,跌倒較常見,托育機構應加強防護,預防嬰幼兒跌倒傷。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跌倒傷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嚴格執行《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2019年版)》相關條文;嬰幼兒生活環境和娛樂運動設備跌倒傷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玩耍娛樂、上下樓、睡眠等活動的安全照護與管理;嬰幼兒服飾、玩具安全管理;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跌倒傷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地面應平整、防滑、無障礙、無尖銳突出物,並宜採用軟質地坪;清除可能絆倒嬰幼兒的家具、電線、玩具等物品。  
2.樓梯處裝有樓梯門,確保嬰幼兒不能打開。
3.規範安裝娛樂運動設備,設備周圍地面使用軟質鋪裝。
4.嬰幼兒床有護欄。
5.在窗戶、樓梯、陽台等周圍不擺放可攀爬的家具或設施。
6.牆角、窗台、暖氣罩、視窗豎邊等陽角處應做成圓角,家具選擇圓角或使用保護墊。
(三)加強照護。 
1. 工作人員與家長溝通,為嬰幼兒選擇適宜活動的鞋、衣服等服飾。
2.為嬰幼兒換尿布、衣物時,工作人員應專心看護,始終與其保持近距離,中途不能離開。
3.嬰幼兒使用娛樂運動設備過程中或上下樓梯時,工作人員應加強看護,與其保持較近距離並確保嬰幼兒在視線範圍內。
4.嬰幼兒玩耍運動前,對玩耍運動環境、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性檢查。

三、嬰幼兒燒燙傷預防

燒燙傷是由熱輻射導致的對皮膚或者其他機體組織的損傷,包括皮膚或其他組織中的部分或全部細胞因熱液(燙傷)、熱的固體(接觸燒燙傷)、火焰(燒傷)等造成的損傷以及由放射性物質、電能、摩擦或接觸化學物質造成的皮膚或其他器官組織的損傷。常見的嬰幼兒燒燙傷原因包括熱粥、熱水等燙傷,取暖設備等燙傷,蒸汽高溫等燙傷,火焰燒傷等。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燒燙傷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嚴格執行《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2019年版)》相關條文;嬰幼兒生活環境燒燙傷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進食、玩耍娛樂、洗浴清潔等活動照護與管理;嬰幼兒玩具用品、電器、取暖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燒燙傷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設定熱水器出水最高溫度應低於45攝氏度。
2.設定專門區域存放熱水、熱飯菜、溫奶器、消毒鍋等物品,專用房間放置開水爐,並設定防護措施防止嬰幼兒接觸;使用門欄或護欄等防止嬰幼兒誤入廚房、浴室等可能造成燒燙傷的區域。
3.桌子、柜子不使用桌布等覆蓋物,以避免嬰幼兒拉扯桌布,熱源物傾倒、墜落。
4.化學用品、打火機、火柴等物品專門保管並上鎖;不使用有明火的蚊香驅蚊。
(三)加強照護。 
1.嬰幼兒飲食、盥洗前檢查溫度。
2.加熱、取放熱物時觀察周圍有無嬰幼兒,避免因碰撞、潑灑造成燙傷。
3.安全使用暖水袋等可能造成嬰幼兒燙傷的用品。

四、嬰幼兒溺水預防

溺水為一個因液體進入而導致呼吸損傷的過程。常見的嬰幼兒溺水地點包括:浴缸、水盆、水桶等室內設施;池塘、游泳池等室外場所。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溺水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嬰幼兒生活環境溺水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洗浴清潔、玩耍等活動照護與管理;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溺水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托育機構內的池塘、溝渠、井、魚缸、魚池、涉水景觀等安裝護欄、護網。
2.水缸、盆、桶等儲水容器加蓋,並避免嬰幼兒進入儲水容器所在區域。使用完水池、浴缸、盆、桶後及時排水。
(三)加強照護。
1.保持嬰幼兒在工作人員的視線範圍內,避免嬰幼兒誤入盥洗室、廚房、水池邊等有水區域。
2.嬰幼兒在水中或水邊時,工作人員應專心看護,始終與其保持近距離,中途不能離開。

五、嬰幼兒中毒預防

中毒是指因暴露於一種外源性物質造成細胞損傷或死亡而導致的傷害。常見的毒物包括:農藥、藥物、日用化學品、有毒植物、有毒氣體等。本指南的中毒指急性中毒,不包括慢性中毒。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中毒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嬰幼兒生活環境中毒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安全用藥;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中毒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將藥物、日用化學品等存放在嬰幼兒無法接觸的固定位置。
2.規範使用消毒劑、清潔劑。
3.使用煤火取暖的房間應有窗戶、風斗等通風結構,並保證正常工作;正確安裝、使用符合標準的燃氣熱水器。
4.托育機構內不種植有毒植物,不飼養有毒動物。
(三)加強照護。 
1.玩具及生活用品應安全無毒,同時工作人員要關注嬰幼兒的啃咬行為,避免嬰幼兒因啃咬而導致中毒。
2.避免有毒食物引起嬰幼兒中毒,例如有毒蘑菇、未徹底加熱煮熟的扁豆等。

六、嬰幼兒異物傷害預防

異物傷害是指因各種因素導致異物進入體內,並對機體造成一定程度損傷,出現了各種症狀和體徵,如食道穿孔、氣道梗阻、腦損傷等。嬰幼兒異物傷害多因異物通過口、鼻、耳等進入身體造成損傷,常見的異物包括:食物、硬幣、尖銳異物、電池、小磁鐵、氣球、玩具零件及碎片等。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異物傷害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嬰幼兒生活環境異物傷害風險的定期排查和清除;嬰幼兒飲食、玩耍等活動照護與管理;嬰幼兒食物、玩具、兒童用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異物傷害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將硬幣、電池、小磁鐵、裝飾品(例如項鍊、皮筋、耳環等)、文具(例如筆帽、別針)等小件物品放置在嬰幼兒接觸不到的區域。
2.使用玩具、兒童用品等前後,檢查有無零件、裝飾物、扣子等破損、脫落或丟失。
3.定期檢查家具、娛樂運動設備有無易掉落的零件、裝飾物(例如螺絲釘、螺母等),並固定。
(三)加強照護。
1.及時收納可能被嬰幼兒放入口、鼻、耳等身體部位的小件物品。
2.及時制止嬰幼兒把硬幣、電池等小件物品放入口、鼻、耳等身體部位的行為。
3.選擇適齡玩具,不提供含有小磁鐵、小塊零件的玩具。
4.不提供易導致異物傷害的食物,如含有魚刺、小塊骨頭的食物。

七、嬰幼兒道路交通傷害預防

道路交通傷害是指道路交通碰撞造成的致死或非致死性損傷。道路交通碰撞是指發生在道路上至少牽涉一輛行進中車輛的碰撞或事件。
(一)安全管理。 
制定和落實預防嬰幼兒道路交通傷害的管理細則,主要內容包括:托育機構車輛安全要求和管理制度,攜帶嬰幼兒出行安全管理制度;托育機構內車輛行駛、停放安全管理制度,運輸嬰幼兒出行車輛駕駛員的資質要求,兒童安全座椅安全使用要求;工作人員預防嬰幼兒道路交通傷害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二)改善環境。 
1.托育機構內將嬰幼兒活動區域與車輛行駛和停靠區域隔離。 
2.托育機構出入口設立專門安全區域。
3.托育機構出入口與道路間設定隔離設施。
(三)加強照護。
1.攜帶嬰幼兒出行時,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
2.攜帶嬰幼兒出行時,密切看管並限制嬰幼兒隨意活動。
3.攜帶嬰幼兒出行時,給嬰幼兒穿戴有反游標識的衣物。
4.嬰幼兒乘坐童車出行時,規範使用童車安全帶。

八、其他傷害預防

除上述傷害類型以外,還要注意動物傷、銳器傷、鈍器傷、凍傷、觸電等其他類型傷害的預防控制。托育機構應針對本地區3歲以下嬰幼兒實際面臨的傷害問題,開展傷害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確保嬰幼兒健康安全。

九、嬰幼兒傷害緊急處置提示

1.日常加強工作人員的急救知識培訓,掌握基本急救技能。
2.發生嚴重嬰幼兒傷害時,立即呼救並撥打120急救電話。等待救援期間,密切關注嬰幼兒的生命體徵,在掌握急救技能的前提下先予以現場急救。
3.非嚴重嬰幼兒傷害可先自行處置,並根據傷害情況決定是否送醫。
4.通知監護人。

附屬檔案:托育機構急救物資配置建議

1. 消毒物品:碘伏或碘伏棉簽,酒精或酒精棉片,生理鹽水或生理鹽水濕巾、消毒濕巾。
2. 包紮固定物品:紗布繃帶,醫用膠帶,三角巾,有條件可配備自粘繃帶、止血帶、網狀彈力繃帶、不同型號夾板等。
3. 敷料:醫用無菌紗布(大方紗、小方紗)、創可貼、乾淨方巾、棉簽。
4. 器械:醫用剪刀、鑷子、體溫計、一次性無菌手套、安全別針。
5. 常用藥:退熱藥、抗生素軟膏、補液鹽、抗過敏藥。
6. 其他:手電筒、急救手冊、急救電話卡、緊急聯繫卡、急救毯、冰袋、退熱貼;有條件可配備轉運嬰幼兒用的擔架或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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