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質量強市工作的意見

2012年12月1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以成府發〔2012〕47號印發《關於全面推進質量強市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總體目標、主要任務、設立成都市政府質量獎和成都市標準創新貢獻獎、工作步驟、保障措施6部分,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3年。

主要任務是:制定質量發展戰略;建設先進質量文化;大力夯實質量基礎;加強質量工作組織;強化質量巨觀管理;顯著提升產品質量;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大幅提高工程質量;不斷最佳化環境質量;全民共享質量發展成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質量強市工作的意見
  • 文號:成府發〔2012〕47號
  • 類型:意見
  • 發布機構:成都市人民政府
工作的意見,指導思想,總體目標,主要任務,設立獎項,工作步驟,保障措施,

工作的意見

成府發〔2012〕47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充分發揮質量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推動作用,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全面提升成都質量發展水平和城市綜合競爭力,根據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四川省“十二五”質量發展規劃》和《成都市質量發展“十二五”規劃》,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面推進質量強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宗旨,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核心,以“產業成都、質量領先”作為未來質量發展的核心理念,堅持把質量和標準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為提升公共管理和社會管理創新水平的重要手段,作為推動企業和社會各類經濟組織提升質量管理水平、促進產品提檔升級的重要途徑,形成政府重視質量、企業追求質量、社會崇尚質量、人人關心質量的良好氛圍,加快建設“質量強市”,不斷激發成都質量發展新活力,為全市經濟社會領先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奠定堅實的質量基礎。

總體目標

全面推進質量強市工作,形成政府監管、市場調節、企業主體、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大質量工作機制,加快成都現代化、國際化建設步伐。全民質量意識顯著增強,質量管理能力普遍提升,質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質量發展基礎進一步夯實,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和環境質量總體水平持續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質量強市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力爭2014年成為首批“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城市”。到“十二五”末,質量強市示範效應初步形成,質量發展成果全民共享,質量發展水平位居全國前列。

主要任務

以國家質檢總局《關於印發〈爭創“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城市”活動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質檢質〔2012〕179號)為依據,緊緊圍繞服務“打造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的發展定位,全力助推“五大興市戰略”,全面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工程質量、環境質量的水平,著力抓好以下十項工作任務。
(一)制定質量發展戰略。高度重視質量工作,將質量發展作為城市發展戰略的核心內容,將質量發展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將落實質量發展“十二五”規劃同解決當前突出的質量問題結合起來,制定詳細的質量發展計畫。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出台支持質量工作的政策措施,不斷加大對質量綜合管理和質量安全保障能力的投入,全面推動城市綜合質量的大幅提升,增強城市質量競爭力,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 (二)建設先進質量文化。建立起完善的質量誠信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增強質量誠信意識,倡導誠實守信、合法經營,要求並督促各類企業切實擔負起質量發展的主體責任。重視質量輿論宣傳,使持續改進、追求卓越成為公民行為準則。弘揚質量先進,建立質量發展激勵機制。創新開展參與式、體驗式民眾質量活動,引導全社會牢固樹立“質量決定命運、品牌決定價值”的先進質量理念,形成符合成都城市特點的質量精神。
(三)大力夯實質量基礎。建設西部一流、全國領先、走向世界的高技術檢驗檢測服務平台,完善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和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行業性的質量安全事故。圍繞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夯實計量、標準、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等工作基礎。加大質量違法打擊力度,堅決查處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定期評估分析城市質量狀況,為城市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四)加強質量工作組織。成立專門的質量強市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落實質量責任,健全各區(市)縣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質量安全責任體系和考核機制。將質量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及領導幹部的績效考核。將質量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充分發揮質監部門對質量綜合管理的牽頭作用,促進產品、工程、服務、環境質量水平的全面提高。
(五)強化質量巨觀管理。堅持產業倍增和結構最佳化、質量提升、持續發展相結合,突出“高精尖優”產業發展方向,加強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全面提升產業整體素質和核心競爭力,形成一批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全市產品、工程、服務和環境質量水平顯著提升,促進“成都速度”和“成都質量”同步發展。 (六)顯著提升產品質量。普遍推行產品質量認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獲得管理體系認證,鼓勵重點優勢企業獲得CE(歐盟)、UL(美國保險商實驗室)等國際認證,推動工業企業按照國際標準和國內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建立起覆蓋全市的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農產品、食品、重要消費品等重點產品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質量創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場競爭力明顯提高,品種、質量、效益顯著改善,節能環保性能大幅提升。
(七)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引導服務企業聚焦顧客滿意度,形成規模化、流程化、信息化經營模式,實現服務產品和服務方式向複合型轉變。大力開展服務行業質量提升行動,骨幹服務企業和重點服務項目的服務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響力大、質量競爭力強的大型服務企業,促進優勢服務向品牌化、高端化、國際化方向發展。
(八)大幅提高工程質量。切實抓好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產業化項目建設管理,重點強化天府新區、“北改”項目及捷運建設等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強化工程質量通病治理,實施工程質量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提高建築工程質量監管水平。大中型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98%以上,建築工程節能效率和工業化建造比重不斷提高,實現工程質量零事故。
(九)不斷最佳化環境質量。以深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為抓手,重點解決危害民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防範環境風險,改善環境質量,推進生態經濟和生態文明建設,建設城鄉一體綠地系統,實施生態工程建設,著力構建長江上游生態屏障。
(十)全民共享質量發展成果。發揮“12365”質量投訴熱線的作用,暢通質量投訴渠道,建立社會質量監督員制度,有效調節和處理質量糾紛,解決民眾質量投訴。下大力氣解決人民民眾關心的各類質量安全問題,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的管理和整治,切實保障食品、特種設備、重要消費品的質量安全,維護人民民眾的權益,提升市民對城市綜合質量水平的滿意度。

設立獎項

成都市政府質量獎和成都市標準創新貢獻獎的評選按照“科學、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專家評審、社會公示、政府審批”的評定程式,遵循“標桿引領、經驗共享、廣泛帶動”的方針,促進全市樹立“崇尚質量、追求卓越”的價值理念,進一步提升發展質量,增進民生福祉。
(一)成都市政府質量獎授予質量管理成效顯著、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等在國內或國際處於領先地位,具有顯著的行業示範帶動作用,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卓越貢獻的企業或組織。
(二)成都市標準創新貢獻獎授予在全市標準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事業單位或組織,發揮標準化對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企業自主創新工作的技術支撐和基礎保障作用。

工作步驟

 
按照《爭創“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城市”活動指導意見》和《成都市質量發展“十二五”規劃》的要求,分四個工作階段紮實推進全市質量強市工作。
(一)制定方案,落實目標任務(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確定創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完成時限,落實工作責任。
(二)全面創建,實現總體達標(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採取有效措施全面推進創建工作,一般難點基本突破,個別難點取得明顯進展,整體工作基本達標,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創建工作任務。
(三)鞏固提高,做好迎檢準備(2014年7月至12月)。進一步查漏補缺,重點在特色和亮點工作上下功夫,提高創建工作水平,做好迎接國家質檢總局驗收檢查的準備工作。
(四)深入推進,全面提升質量發展水平(2015年1月至12月)。鞏固創建工作成果,開展績效評估,總結經驗,改進不足,提出新的質量發展目標和措施,推動我市質量總體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成都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有關副秘書長、市質監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綜治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資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環保局、市建委、市規劃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交委、市水務局、市農委、市廣新局、市體育局、市林業園林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藥監局、市統計局、市旅遊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金融辦、市政府目督辦、市總工會、團市委、成都傳媒集團、市菸草專賣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質監局,由市質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質量強市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成員單位負責完成本系統、本單位質量目標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推進質量強市工作方案、目標任務分解、日常管理及創建“全國質量強市示範城市”的申報工作。各區(市)縣政府和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要參照市上做法健全組織機構,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質量強市工作,抓標準,強質量,做品牌,形成上下聯動、組織有序、保障有力、重點突破、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法制建設。進一步加快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和環境質量立法步伐,制定與相關法律配套的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加大質量執法力度,落實質量行政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將質量法律法規宣傳納入全民普法計畫,著力增強全民質量法制意識。
(三)加強目標責任督查。從2013年起將創建工作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實行目標績效考核。市政府設定質量工作獎,用於表彰質量工作突出的區(市)縣和市級部門。市政府目督辦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目標分解,制定科學的考核辦法,實施嚴格的考核。對先進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不落實、目標未完成的給予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加強經費保障。市和區(市)縣政府建立健全質量發展經費保障機制,重點支持標準化體系建設、質量監督抽查、檢驗檢測體系及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重大質量工程等項目建設,加大對科技創新、品牌創建、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等工作的經費投入,經費數量占財政年收入比例位居全國副省級城市前列。鼓勵社會資金支持質量發展,形成創建工作的多元投入機制。
(五)加強宣傳教育。建立更加開放的質量發展工作格局,增強質量監督的社會參與,深入開展“質量月”活動,打造“質量高層論壇”、“知名品牌展示”、“優秀質量管理小組成果展示”、“質量大講堂”等一批活動品牌,辦好“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世界標準化日”、“世界計量日”、“世界認可日”等重大主題活動,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質量強市工作,加強質量教育培訓,在高等院校、職業學校、中國小校開展質量專題教育和實踐活動,普及質量知識,增強全民質量意識。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3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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