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

2012年3月2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以成府發〔2012〕20號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要意義、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點工作、全面落實節水型社會建設的保障措施4部分。重點工作是:加快推進農業節水;著力推進工業節水;積極推進再生水利用;加強水資源保護;深入規範城市用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
  • 時間:2012年3月28日
  • 目的:加快推進農業節水等
  • 機構成都市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2年3月2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

意見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
成府發〔2012〕20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意見》(川府發〔2011〕39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成委發〔2011〕12號)精神,鞏固發展我市節水型城市創建成果,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要意義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任何階段都發揮著基礎性、先決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我市地處長江流域上游,是成都平原的核心區域和都江堰精華灌區所在,降雨量比較豐沛,水資源量比較豐富,長期以來有力地保障和促進了我市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但在今後很長一個時期,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用水需求與有限水資源供給的矛盾將逐漸顯現。一是隨著城市建設特別是天府新區加快建設,我市人口還將持續增長,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將逐步減少;二是隨著工業化進程、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和現代農業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將持續增加,水資源供需矛盾將逐步顯現;三是隨著城市生態建設標準的提升和都江堰灌區覆蓋面不斷擴大,城市環境用水需求的配置性矛盾將逐步突顯。建設節水型社會既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必然選擇,又是我市開發節水潛力,實現水資源最佳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有力舉措,更是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為此,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推動“五大興市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要意義,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強化水資源管理,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為我市建設城鄉一體化、全面現代化、充分國際化的世界生態田園城市提供有力的水資源支撐和保障。
二、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領先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奮力打造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的發展取向和發展定位,以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為核心,以全面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為重點,通過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節水改造,規範城市用水,強化節水意識,基本建立起與節水型社會建設相配套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最終實現水資源的全面保護、有效利用和最佳化配置。
(二)奮鬥目標。到2015年力爭實現以下目標。
1. 嚴格總量控制。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80億立方米以內。
2. 提高用水效率。萬元地區生產總值(GDP)用水量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十一五”末分別降低30%,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80%,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降低到12%以內。
3. 加強農業節水。新增節水灌溉面積70萬畝,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5,高標準實現全域灌溉的各項指標。
4. 強化水資源保護。重點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75%以上,地下水資源基本實現採補平衡,主要河流出境斷面水質明顯改善。
5. 加強污水處理。中心城區、區(市)縣縣城、鄉鎮(場鎮)的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和70%。
6. 推進再生水利用。中心城區再生水利用率達40%。
三、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點工作
(一)加快推進農業節水。加大灌區節水改造力度,重點抓好都江堰等大中型灌區乾、支、斗渠節水改造建設,深入實施灌區末級渠系節水工程,全面提升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水平。大力推進農業節水增效示範區建設,以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示範線、現代農業綜合示範區、新農村建設示範片為重點,結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加快實施農業節水工程建設,著力推廣管道輸水、噴灌、滴灌等高效節水設施,集成打造農業節水增效示範區。
(二)著力推進工業節水。合理調整工業結構,嚴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高污染項目,鼓勵發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新技術產業。完善工業節水標準體系,全面推行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實施水資源循環利用,有效降低工業生產的水消耗和污水排放量,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在火力發電、石油化工、鋼鐵等高耗水行業實施節水技改示範工程,引導發展節水減排技術和工藝。
(三)積極推進再生水利用。深化全市再生水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完善相關政策和法規,為全市再生水利用提供科學依據和政策導向。全市新建住宅小區和公共建築的景觀用水必須嚴格按要求設計再生水系統並使用再生水。通過優惠政策和價格槓桿,鼓勵和引導工廠、學校、機關和賓館等開展再生水的推廣和利用。積極開展再生水利用示範工作,在天府新區項目中建設再生水利用示範工程,發揮引導和示範效應。
(四)加強水資源保護。堅持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水功能區管理,確保全市水功能區達到水質保護要求。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確保污水不下河。強化取水許可管理,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城市公共管網覆蓋區域內禁止開採地下水。城市廣場、公園、道路隔離帶和綠地建設應採用有利於雨水滲透的建築材料,增加地下水補給。建立地下水監測管理系統,切實加強地下水保護。
(五)深入規範城市用水。繼續推進非居民用戶超計畫用水累進加價制度,合理調整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積極推行階梯式水價制度。落實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加強供水管網維護管理,不斷降低供水管網的漏損率。強化賓館、飯店、機關、學校和餐飲服務業的用水管理,建設節水型社區。加強節水器具和節水產品的推廣普及工作,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四、全面落實節水型社會建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機制。各區(市)縣政府、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轄區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落實節水年度計畫,推進節水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明確責任主體。各級政府是節水型社會建設的責任主體,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工作和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全市節水減排項目審核、節水器具推廣、用水監督等工作聯動機制,增強全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合力。
(三)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健全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把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納入考核內容,嚴格督查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區(市)縣政府、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及其主要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四)完善制度體系。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制度研究,建立水資源論證制度、建設項目節水評估制度、水資源消耗核算制度和節水考核指標體系。制定科學的水價政策,運用經濟手段和價格槓桿,引導水資源利用向高效率、高效益方向發展。
(五)拓寬投入渠道。全市各級政府要積極整合中央、地方和各部門的相關資金、技術等資源,加強協作配合,努力增加投入渠道,形成齊抓共管、共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良好局面。
(六)強化科技支撐。加強先進實用節水技術的研發與推廣,鼓勵建設節水高新技術研究中心,把重點節水技術的開發列入地方創新和科技攻關計畫。強化節水技術培訓,努力提高節水管理和技術人員的綜合水平。
(七)廣泛宣傳發動。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國家有關節水的政策措施和節約保護水資源的先進典型,弘揚“節約水、保護水、愛護水”的社會風尚,讓節水意識深入人心,真正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促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深入開展。
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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