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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以及對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雲南省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有序推進傳統製造業轉型升級,探索發展先進制造業,實現“十四五”末工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20%的發展目標,結合我州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動區域協調聯動發展
(一)積極培育標誌性產業鏈。進一步拓展提升製造業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加強上下游協作。積極研究金融鏈、人才鏈、政策鏈、創新鏈等多鏈融合政策,穩步推進有色產業、峽谷特色生態農業、草果產業等標誌性產業鏈。加大產業鏈的招商引資力度,主動對接產業鏈核心企業和配套企業,積極引進一批產業鏈關鍵環節、投資規模大、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好的重大項目。強化要素保障工作,特別是人才、科技、土地、林地、環評等方面,研究制定傾斜政策、鼓勵建設一批對全州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具有示範引領作用的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重大項目,強化投資激勵。(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投資促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積極打造先進制造業集群。統籌產業集群化發展,鼓勵州內開發區進行資源共享與合作,統籌推動縣市製造業差異、特色、協同、聯動發展,嚴格按照省級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轉移指導目錄來指導產業集群發展。圍繞重點開發區、重大項目和重點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等支持集群產業建設,依託蘭坪產業園區、瀘水香料產業園,著力打造有色產業、綠色能源產業、峽谷特色生態農業、草果產業等產業先進制造業集群。支持蘭坪產業園區培育創建省級和國家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開發區發展水平
(三)加快開發區集中成片開發。堅持統一規劃、集中連片,統籌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建設用地,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用途管控,劃定工業用地保護紅線。加快推進開發區規劃編制審批工作,涉及整合的園區可分別編制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批覆前,工業用地保障按過渡期政策執行。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壓實縣市工業用地保障的主體責任,合理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穩步推進用地手續辦理,充分發揮存量建設用地作用,積極推行並支持建設多層高標準廠房,鼓勵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開發區審批制度改革。圍繞開發區審批制度改革,在製造業領域開展營商環境專項提升行動,著力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探索推行“容缺受理+並聯審批”等工業項目審批機制,研究破解項目審批環節多、耗時長等問題。結合地方實際制定開發區區域評估報審制度,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涉及工業項目建設的事項進行區域評估,形成並公開區域評估成果。行政審批部門按照區域評估成果,對符合承諾制適用條件的工業項目開展審批,並對事中事後進行監管。對區域評估成果不能滿足相關要求的特殊項目,可單獨進行評估或補充。聚焦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容積率、單位能耗、單位排放、畝均稅收等指標,以集中成片開發的開發區為重點,研究制定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政策。(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水利局、州商務局、州應急局、州政務服務管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開發區動態管理。細化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好省級制定的開發區考核評價機制。嚴格按照縣級國土空間規劃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圍繞製造業發展需要,結合資源、環境、生態等地區實際,視情況設立製造業產業集聚區,由縣市人民政府申請、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州人民政府審批、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及開發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相關部門要認可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製造業項目,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做好要素保障工作。鼓勵發展規模、質量、效益突出的製造業產業集聚區申請認定省級開發區和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水利局、州商務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製造業向開發區轉移。統籌推進制造業項目和企業向開發區轉移,引導新建製造業項目和新辦製造業企業聚集在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穩步推進開發區外製造業企業向開發區(產業集聚區)遷移。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原則,優先保障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的各類要素。對資源、環境、地質、工藝等條件有特殊要求,確需在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外建設的工業項目,重大工業項目由州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州級有關部門、有關縣市人民政府科學論證選址,一般項目由縣市人民政府科學論證選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培育優質製造業企業
(七)推進規上工業企業倍增行動。按照《怒江州促進中小企業市場主體倍增計畫》要求,全面落實“個轉企”、“小升規”支持政策,持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協調三次產業中工業生產活動占比較大的企業納入工業統計範圍,鼓勵涉工業企業轉化。設立州級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規下工業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各縣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規下企業的支持力度。(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投資促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梯度培育優質企業。將培育壯大“專精特新”成長企業作為重點任務,進一步最佳化遴選、培育系統,完善企業梯度培育庫,加大資金支持、融資服務、要素保障、權益維護力度,到2025年,培育省級專精特新“成長”企業16家以上。鼓勵製造業企業通過“網際網路+”等新模式,推進品牌打造和市場宣傳,持續拓展省內外市場,積極引導並促進新能源汽車、綠色食品、大健康產品等工業產品消費升級,培育一批優質工業產品和製造業品牌。(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務局、怒江銀保監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動降低企業成本。鼓勵企業引進先進的物流運輸管理和最佳化方法,提高企業運輸管理水平,合理組織多式聯運方式,追求整個供應鏈、整個流通過程的物流運輸成本最小化,持續降低物流運輸成本水平。對形成示範帶動作用的製造業企業和物流企業,給予運費補助。根據《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確保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製造業企業“應享盡享”,全面落實製造業企業“減稅降費+緩稅緩費”政策。加快推進增量配電改革,支持更多製造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加大能效提升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製造業企業的支持,進一步降低工業企業融資成本。(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商務局、州稅務局、怒江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怒江中心支行,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推動製造模式轉型
(十)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鼓勵科技創新項目建設,推進行業科研實驗室建設,為全州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每年鼓勵實施一批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的科技攻關和重大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強化創新平台建設支持,持續引導培育一批製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快推進企業技術改造。強化關鍵要素協調管控,嚴控“兩高”項目新增產能,淘汰低效落後產能設備設施,引導企業開展設備更新換代、質量品牌提升、智慧型製造、綠色製造,鼓勵基礎條件好的企業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組織實施節能降耗、治污減排、工藝技術裝備水平提升等示範項目建設,引領工業綠色轉型發展。(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應急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快推進數位化轉型。加快推進5G、千兆光網、衛星網、物聯網等通信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力爭實現行政村5G網路通達率達到100%。積極開展製造業企業數位化轉型能力評估,加快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製造業融合發展。依託省級工業網際網路基礎平台、行業套用平台、特色專業化平台和公共服務平台,在旅遊、有色、綠色能源、峽谷特色生態農業、草果等五大重點產業工業領域推廣運用,推動製造業企業數位化轉型,提高重點領域智慧型製造水平。圍繞製造業降本提質增效、綠色節能降碳、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開展企業數位化改造工程,在有色、綠色能源、農特產品加工、草果等重點行業積極打造數位化標桿和數位化轉型示範項目,鼓勵開展5G全連線工廠和“5G+工業網際網路”套用示範建設,積極引導企業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信息通信建設管理辦公室,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快推進智慧型製造。持續引導企業採用新技術和先進設備對傳統生產線進行智慧型化改造,進一步推動網際網路與工業企業綠色製造融合發展,引領重點工業提升能源資源智慧化管理水平,積極培育智慧型製造示範標桿企業,支持重點企業建設數字車間、無人工廠、智慧工廠、智慧園區,積極推廣運用智慧型製造系統解決方案和“智慧+”示範項目建設。(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信息通信建設管理辦公室,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快發展服務型製造。推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支持製造業向產業鏈兩端高附加值生產服務拓展延伸,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從生產製造為主向“製造+服務”轉型。支持打造一批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項目、平台。(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快推進綠色製造。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發展要求,紮實推進工業污染防治,積極推進重點企業能效水效“領跑者”活動,加快綠色製造體系建設,著力提升水電矽材、鉛鋅冶煉、建築建材等行業綠色化水平,積極開展綠色矽材、資源綜合利用、節能降碳改造等重點項目投資招商;支持建設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和綠色低碳產業園區,使傳統產業成為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重點要素保障
(十六)強化能源要素保障。以中小水電為主,光伏發電為輔,穩步推進“清潔低碳”能源體系建設,強化電網調度,持續穩定保障工業用能。嚴格落實限制“兩高”和能源消費“雙控機制”要求,加強工業高能耗行業的節能審查、工業領域監測和節能監察,推動現有工業企業儘快轉型升級。堅持效益優先,根據度電工業產值和度電工業增加值,分類制定全州工業用電指導目錄,優先保障投入產出比高的企業生產運行。(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怒江供電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人才要素保障。嚴格按照《怒江州柔性引進人才辦法(試行)》和《怒江州“十四五”時期產業領軍人才培育工作方案》抓好貫徹落實,進一步落實“興滇英才支持計畫”,充分發揮州級人才計畫牽引作用,培養、引進一批先進制造業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和創新團隊。建立關愛企業家機制,加強對民營企業家的社會榮譽和政治待遇激勵,大力宣傳表揚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家,營造全社會尊重企業家氛圍。完善並提高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科研人員及技術工人激勵機制和水平。立足全州產業發展需求,進一步補充完善職業院校的專業設定,探索開展訂單式培養和聯合培養體系,打造技能產業人才隊伍。加大對職業院校支持力度,圍繞我州重點產業發展需求,與開發區或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合作開展人才培養,鼓勵多方合作建設學生實訓基地。(州人才辦、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爭取財政資金投入。積極爭取省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產業基礎再造、技術改造、數位化轉型、智慧型製造、綠色製造和服務型製造,加快培育製造業優質企業,打造特色優勢產業鏈和先進制造業集群,系統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依託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拓展製造業融資渠道。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申報政府專項債券。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探索構建“州級政府部門+縣市級(園區、產業鏈)+金融機構”的“三位一體”協調聯動機制,強化名單制管理,引導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創新機制和產品,按照市場化、商業化原則拓展製造業企業融資渠道。支持州內製造業企業立足能源和資源優勢,以資源換資本、以資源換市場,開展以商招商,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合作,共同投資建設一批技術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的重點項目。(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怒江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怒江中心支行,各縣市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製造業發展工作機制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州長任組長、分管副州長任副組長的怒江州製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統籌推進全州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省級產業發展相關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州製造業發展重大政策、重大事項及重大項目,建立並完善政策措施實施效果評估機制,強化結果套用,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各縣市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加強區域協作,共同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完善項目推進機制。堅持“大抓招商、大抓項目”導向,確保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各項重點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上。持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儲備,以製造業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為重點,建立完善州、縣市兩級重大項目庫,實施清單化和動態管理,強化項目從招引落地到投產運營的全流程服務和保障。進一步完善州級重大項目綜合協調工作機制,以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情況通報、年度考核等措施為抓手,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全力推動重大項目落地建設。對州級重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節能審查等工作優先靠前服務,建設用地、林地、能耗等要素應保盡保。各縣市人民政府應參照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精準調度協調,全力推動州、縣市兩級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落地建設。以項目招引、管理、實施及要素保障為重點,常態化開展並加強州、縣市兩級工業發展系統性培訓。(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商務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強化正向激勵。繼續發揚“怒江缺條件,但不缺精神,不缺鬥志”精神,深入開展作風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樹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識,堅持項目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堅持“大幹大支持,不乾不支持”的發展導向,進一步強化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縣市主體責任和開發區主陣地,充分調動縣市和開發區發展積極性。對上一年度真抓實幹,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的縣市和開發區,在申報專項資金及要素指標方面給予傾斜支持,並在全州範圍內通報表揚。加強宣傳和氛圍營造,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廣一批可複製的典型經驗做法。(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商務局、州林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政策解讀
一、起草情況
為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序推進怒江州傳統製造業轉型升級,探索發展先進制造業,根據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怒江州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起草了《怒江州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通過徵求州縣市有關單位意見建議修改完善,按程式報州人民政府同意並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措施》主要有6部門內容和22條細化工作措施。
第一部分內容是推動區域協調聯動發展。細化成“積極培育標誌性產業鏈、積極打造先進制造業集群”2項措施,圍繞怒江重點產業,進一步提升製造業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強化要素保障,鼓勵資源共享與合作,統籌推動區域協調發展。
第二部分內容是提升開發區發展水平。細化成“加快開發區集中成片開發、推進開發區審批制度改革、強化開發區動態管理、推動製造業向開發區轉移”4項措施。從開發區的規劃編制、建設用地、項目審批、評價機制、集中遷移等方面提了具體要求,依法依規推進開發區發展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內容是持續培育優質製造業企業。細化成“推進規上工業企業倍增行動、梯度培育優質企業、推動降低企業成本”3項措施,鼓勵企業“個轉企”、“小升規”,培育省級專精特新“成長”企業,加大政策資金支持,有效降低企業成本,多措並舉持續培育優質製造業企業。
第四部分內容是加快推動製造模式轉型。細化成“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加快推進企業技術改造、加快推進數位化轉型、加快推進智慧型製造、加快發展服務型製造、加快推進綠色製造”6項措施,從科技創新項目建設、淘汰落後產能和技術改造、企業數位化轉型、企業智慧型化改造和綠色製造體系建設等方面加快推動製造業轉型升級。
第五部分內容是強化重點要素保障。細化成“強化能源要素保障、強化人才要素保障、爭取財政資金投入、拓展製造業融資渠道”4項措施。緊緊圍繞能源、人才、資金、金融四個核心做好製造業的要素保障工作。
第六部分內容是完善製造業發展工作機制。細化成“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項目推進機制、強化正向激勵”3項措施,從健全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強化項目機制、營造良好氛圍等方面完善工作機制,穩步推進怒江製造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