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雲南省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由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推動
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現將《雲南省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雲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檔案全文

雲南省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推動傳統製造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深入推進產業強省建設,奮力實現“十四五”末工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顯著提高的發展目標,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動區域協同聯動發展
(一)培育一批標誌性產業鏈。著力延伸產業鏈,最佳化提升價值鏈,暢通穩定供應鏈,強化產業鏈上下游協作,推動金融鏈、人才鏈、政策鏈、創新鏈等多鏈融合,加快培育生物製品、現代中藥、綠色食品加工、菸草、綠色鋁、綠色矽光伏、綠色矽化工、有色金屬新材料、稀貴金屬新材料、石油化工、精細磷化工、新能源電池、先進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等標誌性產業鏈。制定產業鏈三年行動方案,“一鏈一策”制定政策措施支持重點產業鏈發展。加強產業鏈招商,緊盯產業鏈核心企業和配套企業,引進一批產業鏈關鍵環節、投資規模大、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好的重大項目。加強人才、科技、土地、林地、環評等五個要素保障,支持建設一批對全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具有示範引領作用的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重大項目,強化投資激勵,每年遴選一批總投資2億元以上的典型項目,按照上一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1%—5%,且不高於3000萬元的事後補助。(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投資促進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打造一批先進制造業集群。堅持產業集群化發展,支持州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圍繞產業鏈和產業集群開展區域合作,統籌推動州市製造業差異、特色、協同、聯動發展,制定全省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轉移指導目錄,堅決避免產業同質化和不良競爭。加大對集群承載重點開發區、重大項目和重點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的支持力度,依託省級以上開發區,著力打造先進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綠色鋁、綠色矽、綠色化工等一批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力爭打造稀貴金屬新材料、生物醫藥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對在省級製造業集群競賽中勝出的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統籌省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連續3年予以支持,用於集群內的重點項目、公共服務以及集群促進機構建設。持續支持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發展,加強年度發展質量評價和動態管理,對連續2年發展質量評價為兩星及以下的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撤銷授牌。支持省級以上開發區培育創建省級和國家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開發區發展水平
(三)推動開發區集中成片開發。科學規劃開發區(功能區)建設用地,加強工業用地管理,劃定工業用地保護紅線。加快省級以上開發區規劃編制審批工作,涉及整合的園區可分別編制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批覆前,工業用地保障按過渡期政策執行。先期試點支持10個省級以上開發區開發建設2平方公里以上基礎設施配套完善的產業承載區域,加快推進省級以上開發區集中成片開發。省級以上開發區範圍內可單獨編製成片開發方案,按照成片開發方案編制要求和程式報審,對承載製造業項目的成片開發方案用地可不對應具體建設項目。進一步壓實州、市、縣、區工業用地保障的主體責任,持續推進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加強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積極推行並支持建設多層高標準廠房,充分利用地下空間。(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級以上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開發區審批制度改革。以省級以上開發區審批制度改革為重點,開展製造業領域營商環境提升行動,大力營造一流營商環境。依法依規推行“容缺受理+並聯審批”等工業項目審批機制,著力破解項目審批環節多、耗時長等問題。其中涉及最佳化提升後保留的園區,在新編制的開發區規劃未審查通過前,有效期內的原有園區規劃,可作為相關項目環評審批的依據。加快推行開發區區域評估報審制度,以省級以上開發區為重點,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涉及工業項目建設的事項進行區域評估,形成並公開區域評估成果。行政審批部門直接使用相關區域評估成果,對符合承諾制適用條件的工業項目開展審批,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區域評估成果不能滿足相關要求的特殊項目,可單獨進行評估或補充。突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容積率、單位能耗、單位排放、畝均稅收等指標,以集中成片開發的省級以上開發區為重點,加快推行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2022年在昆明、紅河、文山選取部分有條件的省級以上開發區,開展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試點,2025年省級以上開發區“標準地”出讓規模達到6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政務服務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級以上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開發區動態管理。加強省級開發區動態管理,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對考核不達標的,按程式撤銷省級開發區認定。在符合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上,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聚焦製造業發展,綜合考量資源、環境、生態等因素,因地制宜設立20個州市級製造業功能區,由州、市人民政府組織科學論證,集中選址,合理規劃,方案報省直有關部門備案,符合產業政策等要求的製造業項目落地過程中,各地各部門予以認可,發展所需各類要素由州、市人民政府統籌自行解決。經過一段時期,發展規模、質量、效益突出的製造業功能區,可申請認定省級開發區和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林草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製造業向開發區集中。推動製造業項目和企業入園發展,原則上新建製造業項目和新辦製造業企業都要集中建在開發區(功能區),有序引導開發區外製造業企業進入開發區(功能區),鼓勵園中園等創新發展模式。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的原則,推動各類要素向開發區(功能區)集中。對資源、環境、地質、工藝等條件有特殊要求,確需在開發區(功能區)外建設的工業項目,重大工業項目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和有關州、市人民政府科學論證選址,一般項目由州、市人民政府科學論證選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級以上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培育優質製造業企業
(七)實施規上工業企業倍增行動。加快工業項目投產納規,推動規下工業企業“小升規”,穩住存量規上工業企業“防退規”,持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三次產業中工業生產活動占比較大的企業納入工業統計範圍,引導涉工業企業轉化。省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及各類產業項目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年度新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予以支持。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採取有效措施支持企業“入規”後的持續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投資促進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梯度培育優質企業。招引一批製造業龍頭企業,培育一批產業鏈骨幹企業,培育一批國家級、省級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雲南省專精特新“成長”企業,支持大企業聯合中小企業推動供應鏈整合和創新能力共享,推動形成大中小企業梯度成長和融通發展的格局。每年遴選支持一批優質製造業企業,持續加大對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製造業企業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製造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境內外新上市企業。支持製造業企業通過“網際網路+”等新模式,加大品牌打造和市場推廣力度,持續拓展國內外市場,積極引導並促進新能源汽車、綠色食品、大健康產品、智慧型終端等工業產品消費升級,培育一批優質工業產品和製造業品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切實降低企業成本。支持實施一批物流基礎設施、製造業物流信息化、供應鏈一體化,製造業重點領域大宗原料內運和精深加工產品外運等物流降成本示範項目。積極培育多式聯運經營主體,對以公鐵、公鐵海等多式聯運方式和綠色低碳運輸方式,組織開行國際貨運、鐵路直達等運輸效率提升明顯並形成示範帶動作用的製造業企業和物流企業,給予運費補助。根據《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確保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製造業企業“應享盡享”,全面落實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100%、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及中小微企業減稅緩稅政策。加快推進增量配電改革,支持更多製造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加大能效提升激勵。支持一批製造業企業融資降成本項目,鼓勵金融機構針對製造業開發專項金融產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推動製造模式轉型
(十)深入推進產業基礎再造。加大科技創新項目支持力度,加快雲南實驗室建設,為全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每年支持實施一批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的科技攻關和重大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加大創新平台建設支持力度,持續支持培育一批省級以上製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支持推廣套用一批首台(套)裝備、首批次材料等新產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快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持續推動生產換線、設備換芯、機器換人,加快存量企業技術改造升級,每年支持實施一批製造業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鼓勵和支持傳統優勢產業的產能在符合行業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和產業政策等要求的基礎上,實施一批節能降耗、治污減排、提升工藝技術裝備水平等方面的技術改造項目。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綜合運用產業政策、階梯電價等手段,倒逼重點行業轉型升級,加快淘汰落後工藝、設備、技術,依法依規關停退出一批能耗、環保、質量和安全不達標的落後產能。(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快推進數位化轉型。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新型基礎設施,提升和完善全省工業網際網路體系。開展製造業企業數位化轉型能力評估,加快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製造業融合發展。支持打造一批工業網際網路基礎平台、行業套用平台、特色專業化平台和公共服務平台,為製造業數位化轉型提供支撐。圍繞製造業降本提質增效、綠色節能降碳、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開展企業數位化改造工程,每年在重點行業打造10個數位化標桿和一批數位化轉型示範項目,支持開展一批5G全連線工廠和“5G+工業網際網路”套用示範項目建設,組織開展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快推進智慧型製造。進一步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融合創新套用,大力發展智慧型化製造、網路化協同、服務型製造、個性化定製、數位化管理等先進生產管理模式。每年支持實施一批省級工業網際網路融合創新示範項目,培育一批國家級、省級智慧型製造標桿企業,支持建設一批數字車間、無人工廠、智慧工廠、智慧園區,開展一批智慧型製造系統解決方案和三次產業融合“智慧+”示範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快發展服務型製造。推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支持製造業向產業鏈兩端高附加值生產服務拓展延伸,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從生產製造為主向“製造+服務”轉型。每年支持建設一批省級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項目、平台,培育一批國家級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項目、平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快推進綠色製造。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發展要求,編制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深入推動創建國家綠色能源與綠色製造融合發展示範區。探索建立製造業產品碳足跡認證體系,支持省內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國內行業標準制定及國際綠色產品認證。最佳化能耗“雙控”工作措施,加強工業產品能耗強度管控,分類推進行業節能降碳工作,逐步向碳排放和能耗強度“雙控”轉變。支持實施一批綠色鋁材、綠色矽材、新能源電池、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環保裝備製造、節能環保材料、節能降碳改造等重點投資項目。對行業引領性企業在我省落地建設的綠色矽材和綠色鋁材精深加工重大項目,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財政資金支持,不斷拓展矽光伏、矽化工和矽電子產業鏈,持續提高綠色鋁就地轉化率。加快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支持建設一批省級以上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和省級綠色低碳產業園區,開發一批國家級綠色設計產品,培育創建一批綜合利用行業規範企業、雲南省清潔生產合格企業,國家級和省級能效“領跑者”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重點要素保障
(十六)加強能源要素保障。加快形成“風光水火儲”一體化的能源格局,布局建設一批園區和重點項目電力基礎設施配套項目,持續穩定保障工業用能,推動光伏電站、儲能電站等電力設施建設與矽光伏、新能源電池和電力裝備等製造業融合發展。嚴控高能耗、低附加值的行業產能總量,加強工業高能耗行業的節能審查、工業領域監測和節能監察。堅持效益優先,根據度電工業產值和度電工業增加值,分類制定全省工業用電指導目錄,優先保障投入產出比高的企業生產運行。深入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的政策要求,推動電解鋁行業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強度,推動綠色鋁產業向綠色低碳、精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雲南電網公司,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人才要素保障。成立雲南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家諮詢委員會,加強政策理論研究和智力支持。大力實施雲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畫”,探索“飛地”人才、“候鳥”人才等柔性人才引進方式,培養、引進一批先進制造業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和創新團隊。提升企業家及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社會榮譽,建立優秀企業家及高層次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社會服務綠色、優先通道,營造全社會尊重企業家氛圍。完善並提高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科研人員及技術工人激勵機制和水平。立足全省製造業發展需求,加快建設一批職業(技工)院校和特色專業,加大對職業(技工)院校支持力度,完善訂單式培養和聯合培養體系,打造高技能產業人才隊伍。對職業(技工)院校圍繞我省製造業重點產業發展需求,與省內開發區或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合作開展人才培養,合作建設學生實訓基地的,經審核認定給予不低於500萬元補助。(省人才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統籌安排用於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專項資金,設立省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不斷完善省級財政資金項目競爭性遴選機制,重點支持產業基礎再造、技術改造、數位化轉型、智慧型製造、綠色製造和服務型製造,加快培育製造業優質企業,打造特色優勢產業鏈和先進制造業集群,系統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不斷創新和完善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方式,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資金,支持一批產業鏈關鍵環節和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建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級以上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拓寬製造業融資渠道。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新增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功能區)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製造業優質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直接融資;加強掛牌、上市引導服務和支持力度,推動高技術和成長型製造業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加強銀政企對接合作,建立製造業產融合作企業“白名單”,完善多方協作機制和項目推送機制,按照自主審貸的原則,推動金融機構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加大對製造業的融資支持力度。以事後獎補方式支持直接服務中小微企業且收費較低的擔保機構發展,推動擔保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和再擔保力度。支持省內製造業企業立足能源和資源優勢,以資源換資本、以資源換市場,開展以商招商,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合作,共同投資建設一批技術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的重點項目。研究設立省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基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撬動社會資本進一步向實體經濟匯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級以上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製造業發展工作機制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長任組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的雲南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統籌推進全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研究實施全省製造業發展重大政策、重大事項及重大項目,建立並完善政策措施實施效果第三方評估機制,強化結果套用,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全面推行重點產業鏈“鏈長制”,按照重點產業鏈一個省領導、一個工作專班、一個工作方案、一個專家團隊、一個配套政策,建立“五個一”工作機制,強化重點州、市產業鏈發展的主導作用,統籌重點產業鏈招商,推動重點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州、市人民政府應結合實際,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州、市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完善項目推進機制。堅持“大抓招商、大抓項目”的導向,確保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各項重點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上。持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儲備,以製造業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為重點,建立完善省、州市兩級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庫,實施清單化和動態管理,強化項目從招引落地到投產運營的全流程服務和保障。進一步完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綜合協調工作機制,以月調度例會、半年推進會、定期通報、清單銷號、動態調整和年度考核為抓手,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全力推動省級重大項目落地建設。對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節能審查等工作優先靠前服務,建設用地、林地、能耗等要素應保盡保。各州、市人民政府應參照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精準調度協調,全力推動省、州市兩級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落地建設。以項目招引、管理、實施及要素保障為重點,常態化開展並加強省、州市、縣三級工業發展系統性培訓。(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林草局、省能源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強化正向激勵。深入開展作風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樹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識,堅持項目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堅持“大幹大支持,不乾不支持”的發展導向,進一步強化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州、市主體責任和省級以上開發區主陣地,充分調動州、市和省級以上開發區發展積極性。對上一年度真抓實幹,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的州、市和省級以上開發區,在專項資金及要素指標方面給予傾斜支持,並在全省範圍內通報表揚。按照規定開展工業發展傑出貢獻獎評選表彰。加強宣傳和氛圍營造,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廣一批可複製的典型經驗做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林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