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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省委關於“以實體經濟為本,堅持製造業當家”以及《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高質量建設製造強省的意見》的重要部署,落實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發展思路,按照市委七屆五次全會工作部署,持續鞏固和提升製造業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頂樑柱”作用,堅定不移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深入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為打造粵北生態發展新高地、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美麗雲浮提供產業支撐,現就我市堅持製造業當家,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項目加快建設
(一)鼓勵高質量投資。對總投資額分別達到3億元、1億元以上符合條件的製造業項目,積極支持納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對項目立項固定資產投資且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成本)達1億元以上的製造業項目,按其在規定時限內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成本)不超過2%的比例給予事後獎勵,單個項目當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成本)10億元及以上重大製造業項目實施專班制管理服務,並實施“服務續航期”,即項目竣工投產3年內持續跟進服務,保障項目順利達產達效。〔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佛山(雲浮)產業轉移工業園管委會。責任單位排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以下各項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佛山(雲浮)產業轉移工業園管委會均為責任單位,餘下不再列出。〕
(二)支持項目引薦落地。“第一引薦人”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成本)1億元以上的新落戶內資製造業項目(高新技術企業5000萬元及以上),按該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含土地購置成本)3‰比例獎勵“第一引薦人”,每個項目引薦獎勵資金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二、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三)扶持重點企業擴大規模。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且當年度實現正增長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獎勵,晉級補差。(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四)支持項目加快達產上規。對當年建成投產並在統計部門申報月度上規的企業,按其在當年形成無基數工業總產值的1%予以獎勵,每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升規後企業第二年產值同比增長超過30%的,按其增量產值的1%予以獎勵,每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五)梯度培育優質企業。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的,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的,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為省級“鏈主”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資金。對當年獲得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示範企業的,分別資助不超過8萬元和10萬元。對當年獲得廣東省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的,資助不超過6萬元。對首次通過《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GB/T 29490)認證的,按不超過5萬元予以資助。以上均採取晉級補差原則。(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培育企業創新動能
(六)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一次性分別給予資助100萬元、20萬元、5萬元。對新立項建設的國家、省、市級重點實驗室,一次性分別給予資助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市級新型研發機構,一次性分別給予資助50萬元、3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獎勵。以上均採取晉級補差原則。(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
(七)支持企業裝備產品創新。對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或廣東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指導目錄要求的裝備產品,實現銷售後對研製企業進行獎勵,在入選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研製與推廣套用)項目庫獲得省級獎勵的基礎上,原則上按單台(套)裝備售價(總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產品銷售額)的不超過10%給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八)支持企業參與標準化工作。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雲浮市地方標準,分別按不超過12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予以資助。協助制定1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分別按不超過6萬元、5萬元、4萬元予以資助。每承擔組織制定1項團體標準,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每主導制定1項全國性、全省性團體標準,分別按不超過3萬元、2萬元予以資助。每制定1項融入自主創新成果或專利技術的企業標準,按不超過2萬元予以資助。(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四、推動企業提質增效
(九)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和數位化轉型。按照省級企業技術改造政策,對2022年以來完工並納入省技改資金項目庫,但未獲得省級專項資金支持的技改項目,按不超過新設備購置額的10%進行事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的製造業數位化轉型項目庫,但未獲得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按不超過項目投入費用的20%進行事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分別最高不超過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晉級補差。對認定為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十)推進企業綠色發展。對新納入國家綠色製造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新認定的國家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納入國家綠色製造名單的綠色設計產品,每項產品給予一次性補貼10萬元,每家企業最高50萬元。對獲得新認定為省級節水標桿園區和節水標桿企業稱號的,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清潔生產企業、節水型企業、綠色產品認證、低碳產品認證稱號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
五、強化資源要素保障
(十一)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優先保障優質製造業項目能耗需求,積極引導企業開展淘汰落後產能和節能技術改造。貫徹落實國家、省用電價格政策,推動天然氣直供,進一步完善管道天然氣運行、定價機制,降低企業用電用氣成本。做好用電供應服務,深入推行配套電網接入工程“項目經理+客戶經理”雙經理負責制,確保企業早用電、用好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供電局)
(十二)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對於省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容積率和建築係數超過國家規定標準40%,投資強度增加10%以上)的製造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按比例計算後低於該項目實際取得土地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的,應按不低於實際各項成本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出讓底價。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含)以上且投資強度不低於300萬元/畝和地均稅收不低於15萬元/畝的先進制造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使用省指標。省市聯動對投資5000萬元以上先進制造業項目給予用地指標單列保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投資促進局)
六、加強企業人才供給
(十三)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授予國家級、省級、市級工藝美術大師稱號的個人,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和2萬元的獎勵。對授予“南粵工匠”“雲浮工匠”稱號的個人,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2萬元的獎勵。對申報成功的每個技能大師(名師)工作室一次性給予2萬元建設補助經費。(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十四)加強產業人才培育引進。貫徹落實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產業人才計畫實施方案(試行)》等6份檔案對“創新創業團隊”“創新創業人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級專業人才”等四類團隊或個人按其類型給予相應資助或生活補貼,並可申請入住我市人才社區或人才集中居住點住房,其配偶一同來雲浮就業的,有關部門及用人單位積極做好聯繫協調工作,按有關規定保障其子女入學需求。(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
七、最佳化企業發展環境
(十五)加大金融服務支撐。組建我市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產業基金平台,撬動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支持我市製造業發展。充分發揮廣東雲浮產業投資發展基金等各類已有金融類基金平台的作用,支持擔保機構加大“政銀擔”業務開展力度並執行較低擔保收費標準。推動銀企融資對接,引導銀行機構擴大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對製造業企業利用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進行利息不超8%的補助,同一企業每年本項最高資助總額不超15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雲浮市中心支行)
(十六)加大稅費政策支持力度。繼續大力落實留抵退稅政策,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可申請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落實製造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升至100%的優惠政策,對製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七)支持優質企業上市發展。對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證券市場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製造業企業獎勵500萬元。對在“新三板”掛牌的製造業企業獎勵200萬元。對在“新三板”掛牌後轉入北交所上市的製造業企業獎勵300萬元。對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註冊或掛牌後成功融資的製造業企業,按其融資金額1%給予獎勵,每家企業申請獎勵累計不超過人民幣5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十八)推動內外貿易雙循環。鼓勵本地企業通過跨境電商貿易數位化轉型,對2023年納入統計的跨境電商貿易額超100萬元人民幣的企業,按不超過其開展跨境電商業務實際發生的綜合成本費用50%的比例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參加國內重點展會(不含雲浮轄區)的企業,按每家企業每個展會支持比例不超過實際支出金額的80%且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予以獎勵,每家企業每年可申請不超過2個展會項目。以上已享受中央或省級資金的部分,不再重複享受。(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雲浮海關、羅定海關)
(十九)支持企業擴大影響力。對上年度帶動就業、社會責任、科技創新、營業收入、環境保護等綜合指數排序前10位的製造業企業,評定為雲浮“優秀製造業企業”。對認定為“優秀製造業企業”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並開展專題訪談及宣傳表揚。(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市工商聯、市融媒體中心)
本政策採用事後獎補的扶持方式,實行項目庫管理,適用於註冊及經營在雲浮市範圍內的製造業行業且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有關個人。本政策所涉及的獎補資金,由市及企業屬地政府統籌解決,除已有檔案規定外,按照市級財政與企業所在縣(市、區)財政按稅收收入分成比例分擔,其中市級年度獎補資金預算編制申報工作由牽頭單位組織實施,各地年度獎補資金預算編制工作由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實施。符合本政策措施規定的同一事項(同一項目、同一建設內容)同時符合我市本級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從優不重複、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解讀
一、制定《雲浮市關於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的背景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高質量建設製造強省的意見》部署,按照市委七屆五次全會精神、市委“一二三四五六”思路舉措,緊扣市政府“突出製造業當家”具體要求,持續推進全市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按照我市“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和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全面打響‘三大會戰’、推動實現雲浮爭先進位跨越趕超動員大會”上市委、市政府對“堅持製造業當家,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適用範圍及實施時限
適用於註冊及經營在雲浮市範圍內的製造業行業且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有關個人。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政策措施》支持項目申報要求和獎勵方式
本政策採用事後獎補的扶持方式,實行項目庫管理,對部分獎補標準實行晉級補差。《政策措施》分7個部分,在19個扶持方向上配置了57條政策措施,各項扶持政策實施細則由各牽頭部門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一)加快項目落地建設有哪些政策措施?主要有鼓勵高質量投資、支持項目引薦落地等2個扶持方向。對項目立項固定資產投資且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達1億元及以上的製造業項目,按其在規定時限內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成本)不超過2%的比例給予事後獎勵,單個最多不超500萬元。對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及以上(不含土地購置成本)項目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3‰比例獎勵“第一引薦人”,每個項目引薦獎勵資金不超過300萬元。(二)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有哪些政策措施?主要有扶持重點企業擴大規模、支持項目加快達產上規、梯度培育優質企業等3個扶持方向。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且當年度實現正增長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獎勵。對新上規企業按當年形成無基數工業總產值的1%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升規後第二年同比增長超30%的企業,按其增量產值的1%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省等專精特新、製造業單項冠軍、高新技術、智慧財產權優勢、智慧財產權示範等企業分別予以相應資金獎勵。(三)培育企業創新動能有哪些政策措施?主要有增強企業創新能力、支持企業裝備產品創新、支持企業參與標準化工作等3個扶持方向。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各級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造業創新中心等企業分別給予相應資金獎勵。對獲得省級首台套獎勵的基礎上,再按不超過10%比例進一步補充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主導、協助制定各級、各類標準的企業分別予以相應資金獎勵。(四)推動企業提質增效有哪些政策措施?主要有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和數位化轉型、推進企業綠色發展等2個扶持方向。對2022年以來完工並納入省技改資金項目庫,但未獲得省級專項資金支持的技改項目,按不超過新設備購置額的10%進行事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的製造業數位化轉型項目庫,但未獲得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按不超過項目投入費用的20%進行事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分別最高不超過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對認定為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獲得綠色、清潔、節水、低碳等節能環保、綠色發展稱號的主體分別予以相應資金獎勵。(五)強化資源要素保障有哪些政策措施?主要有降低企業用能成本、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等2個扶持方向。對優質製造業項目優先保障能耗需求,貫徹落實國家、省用能價格政策,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對於省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製造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按不低於《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對固投1億元及以上,投資強度不低於300萬元/畝和地均稅收不低於15萬元/畝的先進制造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使用省指標。省市聯動對投資5000萬元以上先進制造業項目給予用地指標單列保障。(六)加強企業人才供給有哪些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產業人才培育引進等2個扶持方向。對被授予各級工藝美術大師、“南粵工匠”“雲浮工匠”、技能大師(名師)等稱號的專技人才分別予以相應資金獎勵。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級專業人才等給予相應生活補貼,並妥善協調解決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學等需求。(七)最佳化企業發展環境有哪些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大金融服務支撐、加大稅費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優質企業上市發展、支持外貿做大做強、支持企業擴大影響力等5個扶持方向。謀劃組建我市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產業基金平台,撬動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支持我市製造業發展。繼續大力落實留抵退稅政策,落實製造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對在國內或境外證券市場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新三板”掛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註冊或掛牌等製造業企業給予相應資金獎勵。對跨境電商、企業參展給予相應資金獎勵,鼓勵企業走出去。設立評選“雲浮優秀製造業企業”,對優質製造業企業進行獎勵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