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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是重要的市場主體,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業創新、方便民眾生活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國家專門出台了《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當前,全市個體工商戶發展總體平穩,但受外部環境複雜多變、市場預期轉弱、消費持續不旺、內需需求不振等影響,發展仍面臨一些實際困難。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全市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促進全市個體工商戶持續健康發展,特提出如下政策措施,力爭2023年新增個體工商戶2萬戶,新增就業人口10萬人以上,全市個體工商戶總數達到13萬戶。
一、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1.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即用人單位費率降至0.8%、個人費率降至0.2%。實施期限延遲至2024年底。(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按國家規定階段性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申請緩繳的養老、失業、工傷費款可在2023年底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降低水電氣及經營場所使用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用水、用氣自2023年1月12日起,設立9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的個體工商戶從2023年2月1日至7月31日實施“欠費不停供”,符合政策的用戶需於2023年7月31日前發起緩交申請,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緩交期滿後應及時補繳完畢。鼓勵各地對個體工商戶水電氣費用給予補貼。各級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為個體工商戶增加經營場所供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雲浮供電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保險保障作用。引導轄區內保險機構進一步豐富保險產品供給,擴大保險覆蓋面。探索開展因疫情導致個體工商戶營業中斷損失保險,提升理賠效率。鼓勵保險機構針對貨車司機、營運車主、餐飲店主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個體工商戶群體定製專屬保險方案,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險保障。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贈送保單等方式,支持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雲浮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個體工商戶金融扶持
5.降低支付手續費用。鼓勵銀行為個體工商戶在同一銀行開立的首個(或指定一個)單位結算賬戶開戶手續費實行不低於5折優惠,免收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對10萬元以下的對公跨行轉賬匯款實行收費優惠,取消支票工本費、掛失費,取消本票和銀行匯票手續費、工本費、掛失費。支持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落實支付手續費其他減免政策。上述措施中,票據業務執行期限為長期,其餘措施執行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個體工商戶貸款降低融資擔保收費。(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雲浮市中心支行、雲浮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提供更多信貸支持。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充分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引導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持續增加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投放。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個體工商戶特點,開發專屬信貸產品,推廣“年報貸”“執照貸”“智慧財產權融資貸”服務,力爭2023年授信1億元以上。用好“粵信融”“中小融”等線上融資平台。鼓勵銀行機構根據個體工商戶特點創新金融產品,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更好滿足個體工商戶用款需求。落實好金融顧問服務體系和金融“鎮域行”專項行動,引導銀行機構提升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比重。充分運用現有政府金融基金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應急轉貸、保證保險、擔保增信、風險補償、貼息等金融服務。引導銀行機構進一步貫徹落實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積極對接個體工商戶新增融資需求。(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中國人民銀行雲浮市中心支行、雲浮銀保監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降低融資成本。進一步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對貸款利率的指導性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下行效果充分傳導至個體工商戶貸款利率,加強存款利率管理,降低金融機構負債端成本,為貸款利率下行提供空間,促進個體工商戶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雲浮市中心支行、雲浮銀保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進實施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符合重點群體條件或登記註冊3年內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按規定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創業擔保貸款期限屆滿前,貸款人確需繼續使用資金或因暫時資金緊張預計不能按期還款,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良好,且創業項目經營正常的,可以向經辦銀行申請貸款展期。貸款展期只能申請一次,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展期期間不予貼息,可繼續提供擔保。〔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國人民銀行雲浮市中心支行、雲浮銀保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徵信管理服務。對個體工商戶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逾期信貸業務,經金融機構根據疫情期間相關要求認定後,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按徵信糾錯程式予以調整。(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雲浮市中心支行、雲浮銀保監分局、市發展改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便利外匯業務線上辦理。提升貿易新業態金融服務水平,支持銀行憑電子交易信息為跨境電子商務等新業態個體工商戶提供結售匯及相關資金收付便利化等優質的金融服務,支持個體工商戶參與國際貿易,積極“走出去”。(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雲浮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減輕個體工商戶稅費負擔
11.大力落實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對“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13個重點行業及其他行業符合退稅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繼續大力落實留抵退稅政策。執行期限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執行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持續落實其他增值稅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銷售自產農產品,從事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批發、零售,銷售農藥、農膜、農機等農業生產資料,從事圖書批發、零售,轉讓著作權,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等,可以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實施契稅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將其個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個體工商戶名下,或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免徵契稅。(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頂格實施“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將個體工商戶納入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範圍,並在國家規定減免幅度內按照頂格50%幅度減征。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頂格實施重點群體稅收減免政策。脫貧人口、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委農辦、市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最佳化個體工商戶營商環境
17.支持個體工商戶直接變更經營者。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允許延續原成立時間、字號等。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要為個體工商戶辦理登記註冊、結清稅款等提供便利。涉及有關行政許可的,行政許可部門要簡化手續、最佳化審批、提高效率,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申請經營者變更登記涉及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變更的,市場監管部門應儘可能同步辦理變更。個體工商戶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審批,辦理備案即可。〔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配套推動歇業制度落地。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關於歇業制度有關規定,為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辦理歇業備案,最佳化相應的稅收、社保辦理手續。個體工商戶處於稅務檢查狀態,存在未繳銷發票及稅控設備、存在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和其他未辦結涉稅事項等情況,可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歇業備案。市場主體在依照稅法規定履行納稅申報、扣繳申報的義務的前提下,可按規定使用發票。實行定期定額管理的個體工商戶歇業的,稅務機關應及時將其定額調整為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推進個體工商戶全程電子化登記。進一步提升辦照效率,加大自主開發的“政銀通”一體機投放範圍,在各地投放更多的自助發照一體機。加強全程電子化登記的宣傳,積極引導申請人通過“政銀通”、粵商通等電子化平台辦理登記手續,實現申請人足不出戶的7×24小時網路化登記服務。推進智慧型審批,在“政銀通”一體機增加智慧型審批系統,為個體工商戶登記實現無人工干預、自動審核發照、自助領照的“智慧型化”全流程登記。(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推進個體工商戶信用監管。完善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公示、經營異常狀態管理等制度,結合個體工商戶群體特點,差異化開展年報工作,幫助指導個體工商戶按時完成年報公示。開通線上線下“雙通道”受理個體工商戶信用修復申請,對逾期年報並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戶,可網上完成補報並申請信用修復,實現個體工商戶年報、信用修復“零跑腿”,助力個體工商戶重塑信用。推進“雙隨機+信用”抽查,對信用水平高、風險水平低的個體工商戶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對個體工商戶推行柔性執法。積極銜接廣東省市場監管領域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依法執行《雲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2022年)》並實行動態管理,依法規範建立柔性執法,對輕微違法行為,慎用少用行政強制措施,少用行政處罰,探索實行政執法減免責、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執法模式,營造寬鬆的創業環境,讓更多個體工商戶留下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2.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各地各部門在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時,不得違反規定在資質許可、項目申報、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等方面對個體工商戶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保障個體工商戶一視同仁享受政策支持。加強重點領域收費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不落實涉及個體工商戶的收費優惠減免政策等違規收費問題,堅決制止各種加重個體工商戶負擔的行為,依法查處市場價格違法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配合上級查處平台經濟領域壟斷行為。〔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拓展個體工商戶發展空間
23.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壯大。各縣(市、區)政府將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合理利用場地資源,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經營場所支持。拉長鋼鐵的產業鏈,支持和促進更多個體工商戶參與與服務鋼鐵產業鏈,為鋼鐵產業提供如運輸、維修、餐飲、食品、住宿等保障服務,以此產生更多市場主體。圍繞石材支柱行業,支持設立更多的為石材行業提供配件配料、飲食服務的個體工商戶,完善石材行業產業鏈,在完善產業鏈的基礎上,產生更多的市場主體。重點支持農村、鄉鎮的創業者申請個體工商戶,進一步繁榮農村市場,允許使用“家庭農場”作為行業名稱表述,2023年擬新增2萬戶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同時通過減稅降費大幅降低個體工商戶的註銷數量,讓個體工商戶活得了、留得下。〔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局〕
24.持續加大“個轉企”支持力度。支持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對“個轉企”的個體工商戶由屬地財政給予每戶5000元的補貼,力爭2023年“個轉企”1000戶。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應當結清依法應繳納的稅款等,對原有債權債務作出妥善處理。允許“個轉企”企業依法繼續使用原字號並保留行業特點。支持個體工商戶將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等權益保護轉移至“個轉企”企業名下。簡化轉型升級登記手續,市場監管部門同時辦理原個體工商戶註銷手續和升級後的企業設立登記手續。原個體工商戶各類許可證件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需換髮許可證件、各類產權登記證,且轉企後股東和原個體工商經營者相同的,憑企業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按名稱變更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享受契稅、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收優惠。將生產條件好、規模大、管理強並有意願的食品小作坊提供針對性的技術幫扶服務,助其升級改造為食品生產企業。〔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支持發展線上經營模式。支持個體工商戶提升網路行銷能力,積極套用直播電商、社區電商、社交電商等新興商業模式,實現線上線下經營融合發展。鼓勵網際網路平台企業為個體工商戶開闢綠色通道,放寬入駐條件,幫助入駐個體工商戶開展數位化運營服務培訓,提升網上經營水平。鼓勵平台對個體工商戶給予流量扶持,開展免費技術培訓服務,簡化線上運營規則,降低個體工商戶線上經營成本。持續引導電商平台企業合規經營,按照質價相符、公平合理的原則確定支付結算、平台佣金等服務費用。積極在全市開展電商直播活動,培育本地網紅主播,深化電商直播套用,拓寬線上行銷渠道。推動雲浮電商培訓孵化基地和跨境電商人才培訓實訓基地建設,積極開展農村電商和跨境電商人才培訓,培育我市高素質電商型人才。〔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6.提升質量管理水平。聚焦個體工商戶質量管理需求,深入開展質量基礎設施助力紓困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專項行動,綜合運用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質量基礎設施要素資源,最佳化完善質量基礎設施線上線下融合服務模式,把個體工商戶納入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質量技術幫扶“提質強企”活動服務範圍,為個體工商戶提升質量管理能力、質量競爭力提供免費專家諮詢和幫扶服務。支持和培育知名小店,打造民俗旅遊接待、土特產品銷售、特色餐飲服務等領域的經營樣板,挖掘培養以弘揚民間傳統技藝、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己任的“老工匠”“老藝人”,鼓勵個體工商戶積極參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新經濟形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27.提高智慧財產權服務能力。支持市內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和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向個體工商戶提供智慧財產權政策諮詢、專利商標申請註冊、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等服務。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權利的保護力度,鼓勵和支持個體工商戶提高智慧財產權的創造、保護和運用能力。開展出口產品智慧財產權風險排查和跨境電商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監測,提供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和培訓公益服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28.加強標準化服務。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標準分析、標準信息、標準諮詢等服務,加大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解讀,幫助個體工商戶理解標準、套用標準。通過多種方式向個體工商戶宣傳標準化政策,普及標準化知識,推動樹立標準化理念,引導運用標準化手段提升質量水平。大力支持鼓勵個體工商戶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供給
29.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我市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對接個體工商戶發展需求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個體工商戶組織員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等級認定,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符合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條件的員工可分別按五級(初級工)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000元、四級(中級工)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500元、三級(高級工)職業技能等級證書2000元、二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2500元、一級(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30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宣傳,創新宣傳方式,提升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積極開展技能展示交流,組織開展好職業教育活動周、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中國行等活動,宣傳校企合作、技能競賽、技藝傳承等成果,提高職業技能培訓吸引力。大力宣傳優秀技能人才先進事跡,大力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0.支持個體工商戶創新創業。開展創新創業之星評選,配備創新創業之星導師,引入金融服務平台,以“師帶徒”方式提供定製化服務,幫扶創新創業之星項目成功創業,對評選活動和獲獎人員開展系列專題報導,鼓勵支持個體工商戶參與評選。入選省級優秀創業項目的,可按規定給予資助。鼓勵雙創示範基地、眾創空間等,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工作空間、共享資源等低成本、便利化、高質量服務。持續辦好“鄉村振興杯”創新創業大賽等各類大賽,鼓勵支持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省“眾創杯”大賽,促進創業項目與創投資本、創業創新政策、創業服務的有效對接,宣傳推介個體工商戶創業成功案例,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按照國家、省工作部署開展年度“雙創”活動周活動,組織各相關單位開展現場創新創業政策宣傳活動,邀請創新企業、創業人員參加活動,現場解讀政策、提供服務諮詢。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市、區)、園區申報國家“雙創”示範基地。(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1.支持退役軍人創業。完善創業孵化機制,充分發揮創業孵化基地培育創業項目作用,提供“一站式”創業孵化服務,切實提高退役軍人創業成功率。支持由政府投資或社會共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設立退役軍人專區或者單獨建園,向退役軍人提供政策、法律、財務等諮詢指導,鼓勵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推薦入駐創業園區的優秀退役軍人初創企業參加雲浮市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大賽。在國家規定時間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以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年內免徵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必須有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證明),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每一名隨軍家屬可以享受一次免稅政策。(責任單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2.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積極成立由律師、法律援助志願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組成的個體工商戶公益法律服務團,常態化為個體工商戶等非公經濟組織開展“法治體檢”、法治宣傳、“百所聯百會”等活動。結合“法治體檢”活動,不定期組團深入工業園區、企業工廠等面對面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展法治宣講,及時掌握個體工商戶法律服務需求。鼓勵和引導法律服務機構為需要維權救濟的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諮詢、公證、調解等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工商聯、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3.加強個體工商戶發展狀況監測分析。充分發揮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間聯席會議作用和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橋樑紐帶作用,建立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聯繫點,暢通個體工商戶反映問題、政策訴求渠道,跟蹤個體工商戶經營形勢變化,做好活躍度、經營狀況和相關優惠政策享受情況調查,動態掌握個體工商戶發展需求和生產經營困難問題,為研究完善個體工商戶扶持政策提供決策參考。加強“小個專”黨建工作,積極開展個體工商戶“共產黨員示範店”活動,通過以一店影響一片的方式樹立“共產黨員示範店”誠信經營的先鋒模範作用,以黨建引領激發個體工商戶的紅色能量,增強“小個專”企業凝聚力、戰鬥力。〔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4.加快構建公共服務平台體系。加大粵企政策通、粵商通宣傳推廣力度,依託微信公眾號、短視頻等渠道廣泛宣傳,提升粵企政策通、粵商通的知曉度和影響力,讓市場主體更便捷查詢和了解政策。加強粵商通、市場主體訴求回響平台業務培訓,以業務需求為導向,做好“培訓+調研”工作,推進做好訴求回響閉環管理。納入“粵省心”全流程接辦體系,為市場主體提供“一站式、全天候、智慧型化、及時辦”的訴求回響服務,有呼必應。暢通投訴、舉報途徑,密切關注12315、12345及其他渠道投訴舉報信息,及時依法查處侵害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的行為。(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檔案自2023年6月3日起實施,各項政策措施除有明確規定時限或國家另有規定以外,有效期至2026年6月2日。
政策解讀
一、政策背景
個體工商戶是重要的市場主體,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實有個體工商戶111458戶,占全市市場主體總量的76.6%。個體工商戶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業創新、方便民眾生活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當前,我市個體工商戶發展總體平穩,但受外部環境複雜多變、市場預期轉弱等影響,發展仍面臨一些實際困難。個體工商戶總量最少,相比全省倒數第二的陽江市少了5.23萬戶。淨增長比例不高,每年註銷的個體工商戶占比當年新增個體工商戶超過50%,如2022年註銷達到新增比例的54.6%,淨增長不到新增的一半。
二、政策依據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個體工商戶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國務院印發《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促進全省個體工商戶持續健康發展,省府辦於2023年1月23日印發了《廣東省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若干措施》。按市府辦辦文意見,細化省的措施,制定我市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若干措施。
三、實施對象全市轄區範圍內的個體工商戶。
四、主要內容與省若干措施一樣,市若干措施包括有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強化個體工商戶金融扶持、減輕個體工商戶稅費負擔、最佳化個體工商戶營商環境、拓展個體工商戶發展空間、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供給等六項措施內容。(一)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的措施內容包括: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按國家規定階段性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降低水電氣及經營場所使用成本,強化保險保障作用等4條措施。(二)強化個體工商戶金融扶持的措施內容包括:降低支付手續費用,提供更多信貸支持,降低融資成本,推進實施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加強徵信管理服務,便利外匯業務線上辦理等6條措施。(三)減輕個體工商戶稅費負擔的措施內容包括:大力落實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持續落實其他增值稅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實施契稅優惠政策,頂格實施“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頂格實施重點群體稅收減免政策等6條措施。(四)最佳化個體工商戶營商環境的措施內容包括:支持個體工商戶直接變更經營者,配套推動歇業制度落地,推進個體工商戶全程電子化登記,推進個體工商戶信用監管,對個體工商戶推行柔性執法,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等6條措施。(五)拓展個體工商戶發展空間的措施內容包括: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壯大,持續加大“個轉企”支持力度,支持發展線上經營模式,提升質量管理水平,提高智慧財產權服務能力,加強標準化服務等6條措施。(六)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供給的措施內容包括: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個體工商戶創新創業,支持退役軍人創業,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加強個體工商戶發展狀況監測分析,加快構建公共服務平台體系等6條措施。五、與省措施的區別我市若干措施與省若干措施最大不同之處有兩點:一是措施內容刪 1 增 4。具體刪增如下:第四大點“最佳化個體工商戶營商環境”中的“18.抓好港、澳、台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政策落實”是省級許可權,故此在市若干措施將該措施刪除,並在該項內容里增加了 3 條措施,分別是:“18.配套推動歇業制度落地”“19. 推進個體工商戶全程電子化登記”“21.對個體工商戶推行柔性執法”。在第五大點“拓展個體工商戶發展空間”內容里增加“23. 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壯大”1 條措施。其他的措施條文均結合我市實際進行了修改或補充。二是明確總目標及相關措施中的量化指標。提出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的總目標是力爭今年新增個體工商戶2萬戶,總數達13萬戶。在“24.扶持加大‘個轉企’支持力度”中,明確了每戶“個轉企”5000元的財政補貼金額及今年1000戶的“個轉企”目標任務。在“29.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中,明確了對符合條件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等級認定的按五級(初級工)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000元、四級(中級工)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500元、三級(高級工)職業技能等級證書2000元、二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2500元、一級(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30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其他的如緩繳電費期限、對公跨行轉賬匯款收費優惠額度、“年報貸”授信額度等也明確了量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