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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9日,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天津市進一步支持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若干措施》。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相關工作要求,減少疫情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影響,切實幫助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推動個體工商戶保存量、擴增量、提質量,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強政策扶持,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一)減免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房屋的個體工商戶,租賃
房屋位於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的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
區減免3個月租金;承租方2022年記憶體續租期短於前述減免期限的,按存續
租期減免,已繳納租金的,可順延減免。對於其中通過間接方式承租國有房
屋的,向最終承租方的優惠金額不得低於國有出租方讓渡的優惠金額。
(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二)降低平台經濟參與者經營成本。引導外賣等網際網路平台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餐飲企業經營成本;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行政區內的餐飲企業,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費優惠。(市商務局)
(三)降低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降低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取消部分票據業務收費。(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市發展改革委)
(四)落實受疫情影響個體工商戶金融紓困政策。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經營困難但發展前景良好的個體工商戶,合理採取續貸、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不盲目抽貸、斷貸。對個體工商戶提出的延期還本付息申請,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努力做到應延盡延。(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
(五)落實供水供電供氣欠費不停供政策。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實施的“欠費不停供”政策,允許費用緩繳,緩繳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緩繳期內免收欠費滯納金。(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
(六)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稅務局)
(七)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徵增值稅。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天津市稅務局)
(八)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稅務局)
(九)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自2022年4月1日起,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並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加大“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稱“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並一次性退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7月1日起,進一步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範圍至“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天津市稅務局)
(十)實施“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對我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徵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天津市稅務局、市財務局)
(十一)實施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減半政策。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徵收方式,均可享受。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稅務局)
(十二)實施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稅費扣減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天津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二、加大信貸支持,解決個體工商戶融資難題
(十三)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用足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規模,2022年全年安排發放支農支小再貸款資金不低於600億元,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向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貸款不低於850億元,再貼現資金不低於260億元,重點支持涉農、普惠小微、文旅、餐飲住宿、交通物流、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等領域貸款。(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
(十四)發揮“智慧小二”平台作用。持續擴大對個體工商戶的覆蓋範圍,力爭於2022年年末前實現全面覆蓋天津市全部活躍個體工商戶。通過“支付+徵信+再貸款”,推動已接入“智慧小二”平台的金融機構加大“主動授信、隨借隨還”等線上信貸產品研發推廣力度,支持更多金融機構接入、利用“智慧小二”平台,進一步擴大客戶規模和覆蓋區域,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快速的金融服務。(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
(十五)開展個體工商戶首貸擴面和信用貸款增量行動。各銀行創新服務模式,為個體工商戶建檔授信,量體裁衣匹配金融產品,開闢金融服務綠色通道,讓無貸戶“想貸、勇貸、能貸”。運用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擴大融資服務,針對個體工商戶推出更多貸款產品,擴大信用貸款規模,線上申貸快速放款,完成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台省級節點建設,實現與國家平台對接,構建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網路。(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發展改革委)
(十六)加大個體工商戶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設立個體工商戶各類人員可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3年並按規定予以貼息。(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
三、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
(十七)嚴查亂收費等加重經營負擔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涉企收費監管,嚴厲查處不落實各項惠企政策、不落實停徵免收收費項目、不按規定降低收費標準和借疫情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的違法行為。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嚴厲整治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堅決制止各種加重個體工商戶負擔的行為。(市市場監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八)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穩定
住房租金水平,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多渠道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滿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需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十九)加大公平競爭執法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厲查處具有優勢地位企業為搶占市場份額,擠壓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生存空間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市市場監管委)
(二十)落實“免罰”“免強”清單。對個體工商戶列入《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免罰清單》的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對列入《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的,依法能夠採取非強制手段達到管理目的的,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引導個體工商戶及時自我糾錯,提高依法合規經營的自覺性。(市市場監管委)
四、完善服務體系,提高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障
(二十一)加大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實施力度。本市餐飲、零售、民航、旅遊、公路鐵路水路運輸行業,以及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有僱工個體工商戶,符合本市相關規定,可申請緩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根據單位類型和險種不同,緩繳期限可分別至2022年12月、2023年4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無僱工個體工商戶,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本市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及以上,2021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2021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職工在30人及以下、裁員率不高於20%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相關享受條件、形式及返還標準參照中小微企業執行。(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二)給予培訓補貼政策支持。將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納入職業培訓補貼範圍,參加我市“市場緊缺職業需求程度及培訓補貼標準目錄”所列職業和等級技能培訓,依規享受培訓補貼”。(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十三)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用工支持力度,組織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對個體工商戶提供免費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市人社局)
(二十四)完善個體工商戶參加社會保險服務。促進個體工商戶依法參加企業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作為用人單位,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6%,僱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本市戶籍的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市人社局)
五、最佳化營商環境,支持個體工商戶創業就業
(二十五)推行個體工商戶開辦網上辦、掌上辦。通過“企業開辦一窗通”平台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申請營業執照、刻制公章、領用發票、社保登記等全流程服務,實現“一站式”辦理。通過“津心辦”APP實現個體工商戶登記手機端全程辦理。(市市場監管委、市政務服務辦、市人社局、天津市稅務局)
(二十六)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最佳化升級“個轉企”登記註冊服務,推動“個轉企”登記“一件事一次辦”,允許個體工商戶保留原字號、行業特徵。(市市場監管委)
(二十七)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平台公司依法依規經營、科學制定派單規則,規範價格行為,完善利益分配機制,保障交通運輸經營者合法權益。(市交通運輸委、市市場監管委)
(二十八)最佳化完善道路運輸高頻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擴大事項辦理範圍、加強政策宣傳指引,有效解決申請人事項辦理“往返跑”“折返跑”問題;推廣套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提升數位化服務能力,實施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7類電子證照,實現事項辦理“零跑動”和異地辦理。(市交通運輸委)
(二十九)推行市場監管領域信用修復全程線上辦理。通過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個體工商戶開通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及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信息的信用修復線上申請入口,並實現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企業少跑路。(市市場監管委)
(三十)突出個體勞動者協會幫扶作用。充分發揮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優勢,為個體工商戶全面提供政策諮詢、知識培訓、權益保障等服務。(市市場監管委、個體勞動者協會)
內容解讀
《若干措施》,推出30項普適性支持紓困發展的具體舉措,實施後可惠及天津近88萬個體工商戶。
《若干措施》共包括五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強政策扶持,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二是加大信貸支持,解決個體工商戶融資難題;三是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四是完善服務體系,提高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障;五是最佳化營商環境,支持個體工商戶創業就業。
“出台這30項措施重在幫助個體工商戶解決租金、稅費、社保、融資等方面難題,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幫扶,其中減免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實施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減半等政策,可進一步減稅降費、減輕經營負擔”天津市場監管委一位負責人介紹說,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加大了對個體工商戶的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和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等,同時為個體工商戶的發展營造包容審慎、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完善了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行個體工商戶開辦網上辦、掌上辦、市場監管領域信用修復全程線上辦理等,提高個體工商戶辦事效率。《若干措施》的實施,有利於進一步堅定個體工商戶的發展信心,降低經營成本,實現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