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是徐州市施行的辦法。
《徐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是徐州市施行的辦法。
《徐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是徐州市施行的辦法。第一條 為科學考核評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切實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江蘇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等...
根據《辦法》規定,考核分為四個步驟。一是實地檢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根據需要,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考核組,依據考核方案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實地檢查。二是自查評分。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考核...
《徐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與責任追究辦法》是徐州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
第一條 為科學考核評價各地、各相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切實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江蘇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辦法(試行)》規定,結合泰州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食品安全...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政府對區縣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確定的有關成員單位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評價。第三條 食品安全考核工作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眾參與的原則。第四條 考核工作在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下,由市食品安全...
(二)自查評分。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打分,形成自評報告,於次年1月15日前報送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對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
(二)自查評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考核方案及細則,對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打分,形成自評報告,次年1月5日前報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三)部門...
平時考核情況作為年終考核重要參考。(二)年終考核。1.自查評分。各市政府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打分,形成自評報告。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於次年1月10日前報送省食安辦。各市政府對自評報告和相關...
第八條 對在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第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4〕...
(五)食品安全狀況評價和消費者滿意度調查情況。(六)其他需要考核的情況。第六條 對省食安委成員單位重點考核組織領導、部門責任制落實、食品安全工作任務完成、部門協作配合等情況,具體考核指標和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細則...
第九條 對在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株洲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的通知》(株政辦發〔...
第七條 對縣(區)政府評議考核採取以下步驟:(一)縣(區)自查。各縣(區)政府按照評議考核方案,對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查評分,形成自評報告,附相關證明材料,於次年1月8日前報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縣...
目標考核採取自查、檢查與評估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各單位在每年12月中旬以前,對當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認真自查,並寫出書面自查總結報送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於每年12月底前,對各單位的食品...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政府對區縣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確定的有關成員單位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評價。第三條 食品安全考核工作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眾參與的原則。第四條 考核工作在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下,由市食品安全...
第七條考核採取自查評分、材料審核、實地檢查、綜合評議四個步驟進行。(一)自查評分。各區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打分,形成自評報告,於每年12月15日前報送市食品安全...
第六條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考核年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在每年9月底前組織制定並發布本年度考核方案及其細則。第七條 考核採取以下步驟:(一)自查評分。各縣區人民政府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二)自查評分。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打分,形成自評報告,於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自評報告和相關...
郵編10005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並在信封上註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辦法》反饋意見”字樣。4.將意見和建議傳真至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2017年8月7日 ...
經浙江省政府同意,省食安委出台了《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由省食安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省政府對各設區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評價工作。評價內容包括年度責任書、工作要點、重點工作以及省政府、...
第五條 對市(州)人民政府評議考核的內容包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組織領導、能力建設、監督管理、信息發布、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工作部署、機制運行、經費保障和措施落實情況,並根據需要對各地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第三方評價。對省直食品安全有關...
第七條 考核工作步驟:(一)自查評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打分,並形成自評報告,於11月15日前報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自評單位要...
(四)食品安全狀況評價和消費者滿意度調查情況。(五)每年對下級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情況。(六)其他需要考核的情況。第六條 對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的考核主要從對食品安全組織領導、部門監管責任...
(二)自查評分。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按照考核方案及細則,對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打分,形成自評報告,次年1月5日前報送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對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三)...
餘慶縣200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辦法,是為促進各鄉鎮和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作共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而制定本考核辦法。第一條 為促進各鄉鎮和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作...
1.健全政策制度體系。圍繞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圍繞溯源管理、小作坊管理等重 點,加快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評價通報、信息報送、督查考核等相關制度,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的政策...
《廣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綜合評價辦法》是廣州市施行的辦法。內容簡介 第一條 為有效評價各區、縣級市政府,市相關職能部門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民眾食品消費安全,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食品安全屬地管理...
山東省食品安全責任目標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科學評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動食品安全工作深入開展,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
(七)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對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落實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人員和經費,負責制定食品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和對各職能部門監管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八)...
(二)對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考核 根據《遵義市200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辦法》(遵府辦發〔2006〕43號)要求,將食品安全工作部門分A、B兩類進行考核。A類為具有明確監督管理職能的部門,其考核評分由綜合檢查評定和隨機抽查兩...
制度。依法推進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設,加快出台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規範、餐廚廢棄物管理規範等,編制四川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評價、信息報送等制度體系。(三)著力完善標準體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