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依法對外國人在我國的各種宗教活動實施行政管理。 加大打邪治非工作力度。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安全檢查督促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職能處室 :3個
  • 行政編制:11名
  • 局長:吳爾松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二)依法起草我市相關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和宣傳教育。承擔民族宗教事務行政審批、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協調網路宗教事務管理,規範網路宗教信息服務。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
(三)負責擬訂我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推進實施民族宗教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四)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少數民族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加快少數民族聚居地經濟、社會事業的發展。加強與民族村(組)和民族中國小的聯繫。
(五)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生產銷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落實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和供應工作,參與邊疆民族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對口支援工作。
(六)依法保護全市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表揚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八)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要政府解決和協調的有關事務。
(九)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處理民族宗教事務的重大事項。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十)負責天主教徐州教區(省級宗教團體)和天主教徐州教區修女班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宗教方面的對外交流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和宗教界開展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範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監管效率和服務水平。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接待、後勤、財務、安全、信息化等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宗教對外交流歸口管理工作;擬訂民族宗教事業等規劃,承擔相關統計工作;參與管理有關民族宗教專項經費;承辦全市民族宗教系統表彰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組織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推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貫徹落實;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民族宗教理論研究;監督檢查安全穩定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承擔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民族宗教政策的預警、應急機制建設等工作;承擔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培訓的綜合協調、規劃和指導工作;承辦本部門相關行政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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