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宿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二)起草我市民族宗教制度、規定草案,負責督促檢查相關政策規定落實情況和宣傳教育。承擔民族宗教事務行政審批、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協調推動各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族工作相關職責。
(三)負責擬訂我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推進實施民族宗教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四)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少數民族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加快少數民族聚居地經濟、社會事業的發展。加強與民族村組和民族學校的聯繫。
(五)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生產銷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落實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和供應工作,參與邊疆民族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對口支援工作。
(六)依法保護全市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八)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和協調的有關事務。
(九)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處理民族宗教事務的重大事項。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十)指導各市級宗教團體做好宗教人才交流培養,開展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宗教方面的對外交流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和宗教界開展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管理有關民族宗教專項經費;承擔機關接待、後勤、財務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宗教外事歸口管理工作;指導並開展民族宗教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起草我市民族宗教方面的規定,擬訂相關配套措施;承辦全市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承辦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問題的文章、書刊及音像製品的審核事宜;承擔行政複議工作;協調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二)民族處
研究提出民族方面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協調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企業的有關工作;承辦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和扶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承擔伊斯蘭教事務管理工作。
(三)宗教處
承擔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聯繫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指導各縣(區)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進行管理。
現任領導
周建平(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重點抓好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意識形態、組織人事、招商引資等工作。
鄭衛兵(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民族事務、策應扶持、食品安全、重點改革任務、信訪穩定、反恐維穩、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伊斯蘭教工作,協助周建平同志抓好意識形態工作,分管民族處,聯繫市民族團結促進會、市伊斯蘭教協會。
吳春梅(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目標考核、政務公開、扶貧、文明城市長效建設、政策法規、依法行政、法治建設、綜治(平安)建設、組織人事、財務管理、檔案、保密、信息宣傳、工青婦、新聞發布、公務接待、行政後勤、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人大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政協委員提案辦理、“12345熱線和鼎鼎有民”反映問題辦理等工作,協助周建平同志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管辦公室。
王長江(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三滿意機關創建、宗教團體建設工作,負責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工作,協助周建平同志抓好黨建工作,分管宗教處、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聯繫市佛教協會、市天主教愛國會、市基督教兩會。
宋紹武(四級調研員):負責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營商環境工作,協助周建平同志抓好招商引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