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通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8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歸口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領導,為正處級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劉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外文名:Nantong Municipal Bureau of Ethnic and Religious Affairs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劉洪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二)組織推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貫徹落實。承擔民族宗教事務行政審批、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協調網路宗教事務管理,規範網路宗教信息服務。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
(三)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少數民族專項資金,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生產銷售清真食品的扶持和管理,落實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和供應工作,參與邊疆民族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對口支援工作。
(五)關心支持民族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我市民族學校以及在通院校民族班學生的思想工作和有關服務管理工作。
(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七)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支持民族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民族宗教團體在民族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民族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和協調的有關事務。
(八)指導縣(市)區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協調處理民族宗教事務的重大事項。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九)負責對涉及宗教文物、文化的相關管理工作,協調宗教活動場所承辦與發展南通宗教文化相關的事宜。
(十)負責宗教方面的對外交流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和宗教界開展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檔案、後勤、財務、政務公開等工作;參與管理有關民族宗教專項經費;組織、協調民族宗教方面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參與全局性調研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宗教對外交流歸口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執法處)。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組織推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貫徹落實;負責協調處理有關來信來訪、應急、維穩、綜治等工作;牽頭開展民族宗教行政執法,依法查處違反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活動;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推進依法行政,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提案議案工作。
(三)民族處。負責民族和伊斯蘭教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落實民族特需商品生產和供應工作,負責清真食品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民族方面的宣傳;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和扶貧工作;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參與邊疆民族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對口支援工作;指導城市民族工作,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指導少數民族和伊斯蘭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我市民族學校以及在通院校民族班學生的思想工作和有關服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宗教極端勢力和反恐工作,處理民族方面的突發事件;聯繫伊斯蘭教界人士。
(四)宗教處(行政服務處)。承擔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間信仰等事務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協調宗教方面的宣傳;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牽頭監督檢查本系統安全穩定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指導縣(市)區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間信仰等事務進行管理;指導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團體和有關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依章開展工作;組織協調網路宗教事務管理,規範網路宗教信息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聯繫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

行政編制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其中正處長(主任)4名,副處長(主任)2名。

現任領導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劉洪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胡凡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紹紅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錦炎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顧慶東

其他事項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行政權力事項按《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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