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組織培訓全市民族宗教幹部;協助市級宗教團體辦好宗教教職人員的培訓;依法管理東台市泰山護國禪寺、東台市基督教堂和東台市城隍廟等。指導全市各鎮人民政府民族宗教部門的業務工作。承辦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台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性質:事務局
  • 地點:東台市
  • 簡介:組織培訓全市民族宗教幹部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東台市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研究起草本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檔案;負責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2、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增強民族團結;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負責聯繫少數民族人士;組織接待來本市參觀學習的民族、宗教代表。
3、調查本市少數民族生產、生活情況;負責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申請、分配、使用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的扶貧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少數民族聚居村、組的經濟、教育、文化、體育等事業的發展;加強與民族村組、民族學校的聯繫。
5、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6、依法對本市宗教事務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查禁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
7、幫助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協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事務。
8、幫助支持本市宗教團體開展同境內外宗教界的友好往來;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妥善處理有關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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