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實施監督的規定》在1999.11.28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實施監督的規定
- 頒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9.11.28
- 實施時間:2000.01.01
《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實施監督的規定》在1999.11.28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實施監督的規定》在1999.11.28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對本級司法機關辦理案件的監督,...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託地區工作委員會對地區行政公署、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分院進行監督。監督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工作堅持依法集體...
為了加強本自治區各級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工作,保證本自治區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自治區第七屆人大常委會起草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草案)》。
(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1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文名 雲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司法案件實施監督的規定 發文...
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規範性檔案與法律、法規相牴觸問題,依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條例》的規定辦理。第十四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託下一級人大常委會開展執法檢查的,由受委託的人大...
的決定 2009年1月1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廢止《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
2002年5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9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修正。(2002年5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
(2008年11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詳細信息 第一條 為正確履行監督職責,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有關規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監督檢查條例》及其補充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監督檢查條例(第二次修正)(1995年5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2月4日廣...
該《規定》共19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公告 十二屆第26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4...
2002年12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對司法機關辦理案件的監督工作,促進司法機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1999年1月29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全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對司法機關辦理的個案的監督,督促司法機關依法辦案,公正司法,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本級人民政府的公安、國家安全和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案件依法實施監督,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機關辦理案件,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按照程式依法辦事和集體行使監督職權的原則。支持司法...
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個案監督是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對本級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處理並已生效但屬違法又不依法糾正的案件進行的監督。第三條 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接受本級人大常委會對個案實施的監督...
(2009年9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一條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下簡稱監督法),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
9.《廣西壯族自治區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2001年12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10.《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經濟工作監督條例》(2001年12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主要內容 第一條 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
根據2016年3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廣西...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司法機關是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第三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對本級和下級司法機關的辦案工作進行監督。第四條 人大常委會監督司法機關具體案件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監督司法案件工作,促進司法機關嚴肅執法,公正司法,防止和糾正錯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甘肅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對司法案件的監督工作,促進司法機關公正司法,提高效率,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維護法制統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七)實施案件監督;(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第九條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需要聽取本級司法機關的有關工作報告或者專題匯報的,一般應當在會議召開的三十日前通知報告機關。報告機關一般應當在會議召開的十日前,將書面材料報送本級人民...
九、《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刪去第十二條。十、《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將第十二條修改為:“業主應當在工程開工14日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提交合法的設計...
法律、法規的適用和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辦理案件實施監督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工作,促進嚴格執法,維護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更好地履行 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1981年5月2日,自治區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與人民代表聯繫的暫行辦法》。對自治區人大常 委會加強與本級人大代表的聯繫作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