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 財政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由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針對財政、金融、審計的信息公開的工作意見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 財政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
- 發布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 號:粵府辦〔2017〕16號
- 發文日期:2017年02月18日
檔案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13號)、《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財預〔2016〕143號)等法律法規和檔案要求,全面深入推進我省財政信息公開,保障人民民眾對財政信息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檔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將公開透明貫穿財政改革和管理全過程,進一步深入推進財政信息公開,完善公開機制。通過信息公開推動建立和完善現代財政制度,進一步規範政府行為,推動相關改革,防範財政風險,實現有效監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工作原則。
1.強化公開責任。財政信息公開是各地、各部門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各地、各部門應強化主體責任,加大監督考核和激勵問責,依法及時、主動、全面公開財政信息。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級業務部門財政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定期督查和通報下一級政府財政信息公開情況,及時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
2.擴大公開範圍。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國家秘密內容(以下簡稱涉密內容)外,所有涉及財政資金的情況都要公開,主要包括財稅政策、預決算管理制度、預算收支安排、預算執行情況、決算情況、績效評價等。逐步公開重大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及使用情況、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3.規範公開方式。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研究制訂本級、本部門推進財政信息公開的相關制度,規範公開的時間、要求、格式、內容以及統計口徑,切實增強公開的可行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4.依法保密審查。公開主體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凡屬國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公開。對於主要內容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但其中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應在支出總額不變的情況下,經法定程式解密並刪除涉密內容後,予以公開。對是否屬於國家秘密或何種密級不明確的,公開主體應當依照保密有關規定報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認。省以下各部門各單位需要申報不明確事項的,應當逐級報至省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後送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認。經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認屬國家秘密事項不予公開相關信息的,公開主體應當將確認結果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公開主體。公開主體為負責編制政府或部門預決算信息的部門或單位。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本級政府預決算、財稅政策公開,各部門各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預決算及執行情況、專項資金、績效評價、資金管理制度等信息公開。除具有保密部門出具的整體涉密認定的部門外,其餘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必須公開部門預決算等財政信息。
(二)明確公開時間。屬於公開範圍的財政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日內,由製作或保存該信息的部門或單位主動公開。具體為: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批准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等,應當在批准後20日內向社會公開。經本級財政部門批覆的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批覆後20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申報指南、分配結果等信息在經審定後7日內向社會公開。績效評價信息在經審定後20日內向社會公開。鼓勵公開時間適當提前,原則上同一地區同一天集中公開,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明確公開形式。財政信息公開應當以政府或部門、單位入口網站為主要平台,並保持長期公開狀態,其中當年預決算應當公開在網站醒目位置。各部門各單位要設立財政信息公開專欄,匯總集中公開信息;各級政府或財政部門應在入口網站上設立預決算公開專欄,匯總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等內容,並編制目錄,對公開內容進行分類、分級,便於社會公眾查詢監督。沒有入口網站的部門和單位在本級政府或其業務主管(指導)部門的入口網站上公開或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公開,並積極推動入口網站建設。省級財政專項資金信息在省網上辦事大廳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平台上公開,市縣要參照省級做法公開專項資金信息。
(四)明確公開內容。
1.政府預決算公開。各級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及時公開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批准的預算、預算調整、預算執行情況、決算的報告及報表等相關信息。公開的政府預決算信息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以及本級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的情況和舉借債務等情況。具體應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本級收支以及對下級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支、本級收支以及對下級轉移支付;社保基金預算收支;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總額、分項數額及增減變化原因說明等。
除涉密內容外,各級政府預決算本級支出應當全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按規定公開到經濟分類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公開分地區的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情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全部按具體項目公開;舉借債務的情況包括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批准的本地區政府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的限額、餘額表,及債務發行、使用、償還等情況。具體為: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原則上至少公開6張報表,包括: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預算本級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預算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債務限額和餘額情況表。
各級政府政府性基金預算原則上至少公開4張報表,包括: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表;④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和餘額情況表。
各級政府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原則上至少公開2張報表,包括: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表;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對下安排轉移支付的還應當公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轉移支付表。
各級政府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原則上至少公開2張報表,包括:①社會保險基金收入表;②社會保險基金支出表。沒有數據的表格應當列出空表並說明。
2.部門預決算公開。除整體涉密部門外,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和單位都應當公開部門預決算。內容應按照財政部門批覆的預決算公開,包括單位職責、機構設定、部門和所屬單位全口徑預算收支情況、預決算收支增減情況、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機關運行經費①等內容以及情況說明,涵蓋財政撥款收支情況、非財政撥款收支情況,並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各部門各單位應及時公開政府採購信息,結合工作進展情況逐步公開預算績效信息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各部門各單位預決算支出應當全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按規定公開到經濟分類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公開的“三公”經費信息要包括“三公”經費總額和分項金額(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要細化為購置費和運行費),“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要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具體為:部門收支總體情況原則上至少公開3張報表,包括:①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②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③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財政撥款收支情況原則上至少公開5張報表,包括:①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②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③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④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⑤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沒有數據的表格應當列出空表並說明。
3.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各級政府應逐步建立本級財政專項資金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台,督促本級各部門及時公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申報指南、分配方式和程式、分配結果、績效評價和審計等信息。
4.基層民生支出公開。縣、鄉級部門和單位要立足面向基層、貼近民眾的實際,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通過政府入口網站、縣鄉鎮服務大廳、社區(村組)公示欄、便民手冊等形式,重點公開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和涉農補貼等民生領域專項支出,包括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式、資金分配等結果。對於分配到人(戶)的財政資金,應當由鄉級財政部門公開補助對象的姓名、地址、補助金額等詳細情況。各村民委員會應根據《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有關規定,主動公開政府撥付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及其管理使用情況,其中應包括救災救濟、社會捐贈款物、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殘疾人保障、孤兒保障、優待撫恤、農村醫療救助等專項經費的數額以及分配、使用情況;農業補貼、扶貧開發、危房改造等強農惠農富農補貼及扶持資金補貼的具體情況;本村興辦公益事業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建設承包方案及項目資金使用和工程建設情況等。
5.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各部門各單位應於採購活動開始前,在採購檔案中公開項目採購預算(採購時尚未確定項目預算金額的,可不公開具體預算金額);採購活動完成後,公開中標、成交結果和政府採購契約;公開部門決算時,一併公開本部門本單位政府採購貨物、工程、服務的總體情況,以及支持中小企業等政府採購政策的落實情況。
6.預算績效信息公開。各部門各單位要把預算績效目標作為部門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隨同部門預算公開情況逐步予以公開;要把預算績效情況作為預算執行結果的組成部分,隨同部門決算公開情況逐步予以公開;對納入績效評價範圍的預算支出,尤其是一些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的民生項目和重點項目支出,要將績效評價結果及相應的績效報告、績效評價報告等績效信息,逐步予以公開。
7.國有資產信息公開。探索建立部門和單位國有資產公開制度,逐步公開本部門本單位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總體情況、分布構成、主要實物資產數據和資產變動情況。
8.財稅政策和規章制度公開。各級財政部門及相關部門應當公開本部門制定的各類財稅政策和規章制度,包括稅收征管、非稅收入收繳、政府性基金項目、財政專戶、稅收優惠政策等財政收入制度,本級專項支出管理、轉移支付管理、政府採購等財政支出制度,會計、國庫、國有資產等其他財政管理制度。省業務主管部門應將所管理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等信息通過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平台予以公開。
9.部分涉密內容處理。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同一功能分類款級科目下,大部分項級科目涉密的,僅公開到該款級科目;同一功能分類類級科目下,大部分款級科目涉密的,僅公開到該類級科目;個別功能分類款級科目或項級科目涉密的,除不公開涉密科目外,同一級次“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財政信息公開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財政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方向明確、過程可控、結果可查、易於監督”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分工,明確工作目標,抓好工作落實。
(二)加強協調反饋。各級財政部門要完善有關工作機制,做好牽頭協調和業務指導工作,建立健全定期統計和匯總上報機制,動態掌握本地區財政信息公開情況,及時向上級財政部門或本級政府報告。省直部門在公開預決算信息的當天,應將公開的網址連結以郵件等方式向省財政廳反饋備案,市縣可參照省的做法加強對公開情況的收集。
(三)加強輿情回應。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高度關注財政信息公開過程中的輿情反映,在及時準確公開預算信息的基礎上,主動解疑釋惑,對其中涉及財稅政策、規章制度的一些專業名詞作出詳細的解釋說明,及時主動回應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方便社會公眾理解。
(四)加強考核監督。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將財政信息公開納入績效考核範圍,增強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要選擇預決算公開的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細化程度以及公開形式是否規範、組織是否切實有效等指標,結合社會公眾評價,檢查和考核本級各部門和下級財政部門公開情況,進行量化評價、排名,排名情況在系統內通報,發現問題要堅決曝光、監督整改。整改不力的可採取通報、約談和現場督導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依法應追究責任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①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