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植物隱患處置工作規則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州市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植物隱患處置工作規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我局(電力管理處)反映。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植物隱患處置工作規則
  • 頒布時間:2020年9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0年9月15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全文,解讀,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消除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的植物安全隱患,明確操作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39號)、《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公安部令第8號)、《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12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規則。
第二章 植物隱患的日常處置
第二條日常處置適用範圍:
(一)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植物之間的距離滿足《110kV~750kV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範》最小垂直距離規定,但已進入3米警示區,需要定期砍伐或修剪的。
(二)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植物之間的距離滿足《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範》最小垂直距離規定,但已進入1米警示區,需要定期砍伐或修剪的。
第三條 日常處置流程:
(一)供電部門於每年1月31日、7月31日前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林業園林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報送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需進行隱患處置的樹木、林木清單,明確當年度需砍伐修剪或移植改種樹木、林木的範圍、數量以及所處區域。
(二)供電部門就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樹木隱患情況書面通知樹木、林木權屬單位、個人,同時抄送屬地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林業園林、交通公路、鐵路等行政管理部門。樹木、林木權屬單位、個人在收到通知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屬地林業園林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砍伐或修剪申請。
(三)林業園林、交通公路、鐵路等行政管理部門按法定程式受理批覆樹木、林木權屬單位、個人提出的砍伐或修剪申請。
(四)樹木、林木權屬單位、個人應在接到林業園林、交通公路、鐵路行政管理部門批覆後,30日內對超高樹木自行砍伐或修剪。樹木、林木權屬單位、個人在完成砍伐修剪後,應及時知會屬地林業園林、交通公路、鐵路行政管理部門及供電部門。
(五)當樹木、林木權屬單位、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樹木砍伐或修剪時,供電部門應督促樹木、林木權屬單位、個人加快實施砍伐或修剪,樹木、林木權屬單位、個人仍拒不砍伐或修剪時,供電部門應提請屬地鎮(街)政府協助處置。30日內仍無法處理的,應提請屬地區政府協助處置。
第三章 植物隱患的搶險處置
第四條 搶險處置適用範圍:
(一)因樹木、林木等植物權屬單位、個人不配合處理等原因導致樹木、林木與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架空電力線路的距離不滿足《110kV~750kV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範》最小垂直距離規定的。
(二)因樹木、林木等植物權屬單位、個人不配合處理等原因導致樹木、林木與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架空電力線路的距離不滿足《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範》最小垂直距離規定的。
第五條 搶險處置流程:
(一)供電部門應對植物隱患進行現場核實,根據《110kV~750kV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範》、《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範》的標準進行隱患等級判斷,填報《架空電力線路植物隱患搶險處置確認表》並報所屬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確認。
(二)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應急管理、林業園林、交通公路、鐵路行政管理等涉及的相關部門進行現場確認。確定屬於植物隱患搶險處置的,由區人民政府(或授權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門)發布植物隱患搶險處置公告。
(三)供電部門根據處置公告開展砍伐修剪作業,應急管理、林業園林、公安等有關單位應提供支持。
(四)供電部門完成搶險排除後,應在30日內將砍伐情況報告屬地區林業園林行政管理部門,砍伐、修剪城市樹木的,應督促樹木、林木權屬單位在5日內補辦審批手續。
(五)對於重大事件,報市級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林業園林、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協調處理。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六條 架空電力線路建設項目、計畫已得到當地城市建設規劃主管部門批准並經相關部門公告後,任何單位或個人仍在保護區內搶種、違規種植植物,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供電部門可提請屬地人民政府責令強制砍伐。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供電部門的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九條規定,依法責令強制砍伐。
第七條 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植物隱患處置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時,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阻礙供電部門開展架空電力保護區植物隱患處置的;
(二)實施其他危害架空電力線路運行安全行為的。
第五章 附則
第八條 鐵路運營單位等企業、單位管理的架空電力線路的植物隱患處置可參照本規則執行。
第九條 本規則中的名詞解釋:
(一)架空電力線路,是指用絕緣子和桿塔將導線架設於地面上的電力線路。
(二)警示區,是指植物高度接近與架空電力線路間的最小垂直距離的一段區域,在該範圍內,如植物繼續生長,將會進入最小垂直距離,危及電網安全。
第十條 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屆滿或政策法規變化,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市工信委關於印發廣州市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植物隱患處置工作規則的通知》(穗工信〔2016〕13號)同時廢止。

解讀

一、起草情況
(一)起草背景
經供電部門全面排查,目前廣州電網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架空電力線路總長5953公里,對應的保護區記憶體在樹障隱患總計1800餘處,樹木約55萬棵,大多數為速生經濟作業林。超高樹木靠近架空電力線路極易引起高壓放電,產生的電弧不僅容易引發森林火災,還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此外,樹障隱患也是制約電網基礎設施建設順利推進的關鍵因素之一,部分項目因樹障隱患處置困難而無法按期投產。《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明確了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樹障隱患的處置原則,但由於樹障隱患確認、處置流程、責任追究等具體問題沒有細化指引,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面臨諸多困難,亟需進一步明確。
根據市領導批示精神及市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相關單位配合,研究制訂保障廣州輸電線路周邊安全的規範性檔案。據此,為進一步明晰我市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樹障隱患處置工作,保障廣州電網安全,避免因樹障隱患引發城市大面積停電事故,特制定本《工作規則》。
(二)起草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規則》。
二、主要內容
《工作規則》主要包括總則、植物隱患日常處置、植物隱患搶險處置、責任追究和附則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了工作規則的編制依據。
第二部分植物隱患的日常處置,明確了日常處置的適用範圍和處置流程:即植物和架空線路之間垂直距離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暫不危害架空電力線路安全運行,但已進入警示區域,需定期砍伐或修剪。供電部門應提前明確超高樹木所處範圍、數量等信息,市園林局及時受理超高樹木砍伐或修剪申請,完成樹障清理後,及時通告相關部門;對拒不修剪的,可提請屬地政府牽頭處理。
第三部分植物隱患搶險處置,明確了搶險處置的適應範圍和處置程式:即植物與架空電力線路垂直距離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嚴重危害架空電力線路安全運行,需立即進行搶險處置的,由供電部門及時核實現場安全隱患,屬地工信部門會同應急管理、林業園林、交通公路、鐵路行政管理等涉及的相關部門現場確認後,所在區人民政府發布搶險處置公告,供電部門根據處置公告開展砍伐修剪作業,相關部門提供支持。砍伐修建完成後,供電部門將情況報告屬地林業和園林部門,並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第四部分責任追究,明確了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植物隱患處置過程中,當發生植物所有權人未按與供電部門協商簽訂的植物砍伐及補償協定要求配合隱患處置,或在保護區內搶種、違規種植植物等情況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供電部門的申請,依法組織強制砍伐。當發生阻礙供電部門依法開展植物隱患處置或實施其他危害架空電力線路運行安全行為時,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部分附則,為名字解釋、有效期限等內容。
三、關鍵字詮釋
(一)架空電力線路,是指用絕緣子和桿塔將導線架設於地面上的電力線路。
(二)警示區,是指植物高度接近與架空電力線路間的最小垂直距離的一段區域,在該範圍內,如植物繼續生長,將會進入最小垂直距離,危及電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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