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於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徵收管理的意見》是2010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關於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徵收管理的意見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關於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徵收管理的意見》是2010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市政府關於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徵收管理的意見》是2010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為進一步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以下簡稱土地出讓收入)徵收管理,確保土地出讓收...
安順市人民政府 類別 地方檔案 一、為確保市、縣人民政府(管委會)對建設用地的集中供應,堅持土地統一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協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一律由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規劃的要求依法統一實施,嚴禁其他任何單位和組織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二、西秀區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市國...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規範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收支行為,更好地發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在經濟發展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十一)嚴格實行土地出讓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各地要建立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提醒、備案制度。除因不可抗力未及時繳納的外,要嚴格按照契約約定收取違約金。未按出讓契約約定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及違約金的,不得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也不得按出讓價款繳納比例分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收入全額繳...
(五)依法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在承租年限內,按規定向政府交納的土地使用費或土地租金。(六)土地出讓金的存款利息。(七)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的罰沒收入和土地出讓金收入。第四條 市財政部門是土地出讓金的主管機關。市土地管理部門是土地出讓金的代征機關,其他部門和單位一律不得代為徵收。第五條 ...
建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 出讓收支管理的補充意見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支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監察部、審計署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財綜[2009]74號)和《財政部、國...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出租國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應當上繳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向市、縣人民政府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費用(不含征地管理費),一併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 按照規定依法向國有...
(七)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嚴格履行出讓契約,全額收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得擅自減免緩。嚴格執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確保土地出讓收入及時全額上繳國庫。(八)強化土地二級市場管理。各市、縣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規範土地二級市場的交易行為。建立健全土...
(一)調整主城規劃區土地出讓收入分配範圍。為增強擴城建設統籌能力,自2011年1月1日起,將主城規劃區土地出讓收入市級徵收範圍由2616平方公里調整為5473平方公里。主城規劃區5473平方公里範圍內的土地出讓收入全額繳入市級財政,土地出讓金和增值收益市與區按55︰45分成。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的通知》是一部江蘇省南京市政府相關部門於1992年08月14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中文名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81005 發布日期 1992-08-14 生效日期 1992-08-14 所屬類別 地方法規 ...
[2004]2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6]100號)和《省財政廳國土廳人民銀行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黔財綜[2007]10號)要求,為進一步規範我縣國有...
土地出讓收入徵收管理:包括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定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所取得的總成交價款(不含代收代繳的稅費);轉讓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轉讓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改變...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 發文...新增建設用地應當依法實施完畢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出讓(租賃)的土地應當是經整治達到“三通一平”的熟地。...第三十條 為解決低收入人群住房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以及依法批...
為加強大足縣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的徵收管理,進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特制定本辦法。檔案通知 大足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足縣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縣屬各廠礦、中學:現將《大足縣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徵收...
三、嚴格土地出讓收支管理,防止國土資產收益流失(一)土地出讓總價款通過非稅收入徵收系統全額上繳市財政,納入基金預算管理;支出按規定程式批准後支付,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二)土地出讓總價款,按照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監管的徵收原則,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具體徵收。
《三亞市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和分配繳庫管理辦法》是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07年10月26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三亞市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和分配繳庫管理辦法的通知 三府辦〔2007〕225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三亞市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和分配繳庫管理辦法...
要通過土地市場建設,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土地資源和資產的高效集約利用,增加財政收入,促進經濟發展。二、加大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的力度 (一)嚴格控制行政劃撥和協定出讓土地使用權。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可以行政劃撥供地的以外,其他建設用地必須以有...
第八條 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產土地的處置,須按以下程式進行審批:(一)公開拍賣公開拍賣是指變更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權屬並相應取得處置收入的處置行為。1.國資辦申報。市國資辦會同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對擬處置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提出處置申請。申請內容包括處置原由、房地產所處位置、四至界線、面積、...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出租國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應當上繳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向市、縣人民政府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費用(不含征地管理費),一併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理論基礎 現代產權經濟學...
包頭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儲備工作完善土地市場運行機制的實施意見 所屬地區 包頭市 下轄地區...規範運作,加大土地儲備工作力度(一)規範集體土地徵收儲備1.市四區、稀土高新區範圍內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四)儲備土地出讓後收入全部上繳市財政,土地徵收和收購等成本費用,...
《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伊春市土地收購儲備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意在為加強土地資源和資產管理,規範土地市場運行,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確保土地資產的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
第十一條 嚴格實行土地出讓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提醒、備案制度。除因不可抗力未及時繳納的外,嚴格按照契約約定收取違約金。未按出讓契約約定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及違約金的,不得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得按出讓價款繳納比例分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收入全額繳入地方國庫...
29號)、《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於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21〕19號)、《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綜〔2023〕10號)、《自然資源部 財政部關於制定礦業權出讓...
四、《甘肅省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1997年1月13日省政府令第22號。中文名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甘肅省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徵收管理實施細則》等13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甘肅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2.07.09 實施時間 2002.0...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土地管理和調控。最近印發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 [2006] 31 號,以下簡稱《通知》),在進一步明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責任,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規範土地出讓收支管理,調整建設用地有關稅費政策,建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統一公布制度,禁止擅自...
六、嚴格規範國有土地出讓收支管理 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支預算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總價款要全額納入地方預算,全額繳入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國有土地出讓收入預算,應根據當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年度出讓計畫和城鎮基準地價水平等有關增減因素編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行“熟地”出讓,土地出讓前的土地取得...
一是在徵收管理體制上,促進了徵收管理政策與時俱進。在保持中央與地方總體分成比例穩定的基礎上,細化明確不同情形礦業權出讓收益的分成規定。與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職責劃轉改革銜接,調整明確部門間的徵收管理職責。根據礦業權設定情況,對跨省域、跨市縣礦業權,以及油氣礦業權等複雜情形怎樣確定徵收地作了明確規定。二...
《鷹潭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見》意在為加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巨觀調控,盤活存量土地資產,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配置土地資源.發揮土地資產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作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增加財政收入,促進我市經濟和城市建設持續快速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
積極推行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市、縣人民政府應按照土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實施統一征地和收購儲備制度。各市縣成立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具體實施土地收購儲備工作。建立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專項資金,除在實施土地收購儲備初期由各級財政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外,各級財政每年都要從年度儲備土地出讓淨收入等土地收益中劃出不...
第四十八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需要出租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申報並繳納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設定抵押權。實現劃撥土地抵押權時應當優先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第四十九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