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區中國小學籍管理辦法

保證本服務區的每一位學齡兒童都能進入學校就讀,享受九年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任何藉口拒收本服務區的學齡兒童,更不能跨區域招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崆峒區中國小學籍管理辦法
  • 性質:管理辦法
  • 地點:崆峒區
  • 類型:中國小學籍
學籍管理,入學與學籍,轉學,休學與復學,

學籍管理

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由學校審核編制管理,並對區教育局負責。學籍管理工作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建立責任制,設立學籍檔案,嚴格管理,妥善保存。
區教育局教育科指定專人負責學籍的管理指導。

入學與學籍

一 國小嚴格遵照劃片招生的原則招收年滿7周歲的兒童入學。在招生前,學校要組織人員對服務區的學齡兒童進行入戶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發給學齡兒童入學通知書,安排教室,課桌凳,師資力量,做好其他準備工作,農村嚴格按照多年來形成的地域習慣,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打破村與村的界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外村學生。
國小畢業升國中不舉行升學考試,國小畢業生均應遵照劃片就近入學的原則,全部進入國中,由學校發給《國中學生入學通知書》,督促其父母依法送子女上學。
二 學校的招生服務區域由區教育局劃分確定,學生就近免試入學。
外來經商和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要依法就近安排就讀,並給予學籍編排學號。
三 凡收到入學通知書的適齡兒童,逾期不到校者,學校應將其名單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依法督促其入學。
四新生入學登記註冊後,即取得學籍,同時取得統一編制的學號,學校要組織填寫好區教育局統一印製的《新生入學花名冊》、《學籍表》、《學籍卡》、《素質教育綜合報告冊》,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學校應按區教育局統一規定建立完備的學生學籍檔案,填寫好新生花名冊(含學籍卡),編列學號,並建立《國小學生學籍冊》。農村國小學籍由鄉鎮社發辦統一管理,城鄉各中學及城區國小、民辦學校由區教育局統一管理。學校應及時將取得學籍的學生名冊和學籍卡報相應的管理部門驗印並存檔。復學學生、轉入學生按規定編寫新學號。
五學籍一經確定,除轉學、結業、畢業或死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其學籍。任何學校不允許存在無學籍學生。學籍檔案由學生就讀學校負責管理,不得出現生、籍分離或不符的現象。學籍卡片由班主任負責填寫完整,填寫應實事求是,如實反映學生真實情況。每學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導處保管。

轉學

一 學生不得以擇校為目的隨意轉學,確因家長工作調動、家庭搬遷(戶籍變更)、進城務工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轉學的,由學生本人和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出示家長工作調動涵、公安部門戶口遷移證明(戶口簿)和真實有效的住址變更證明(《購房契約》或《房屋產權證》),經區教育局審查,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遷出學校方可開出《轉學證》,並同學生學籍檔案一起轉出(原校留複印件存檔)。
二 轉學學生由區教育局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由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服務區內學校接收。接收學校根據轉出學校的轉學證明、學生學籍檔案,經審核完整,即可編入相銜接的班級學習,並在學籍卡中註明轉學情況。
凡屬正常轉學的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接收的轉學生,只能編入相應年級就讀,不得隨意升、留級。
三 城區中國小之間不允許有轉學情況,對於學校私自接收的轉入學生,區教育局不予承認其學籍,並在畢業會考時不予安排。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四不符合轉學條件的、未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應返回原校就讀,否則作無學籍學生處理。 轉學一般應在每學期結束前或開學後兩周內辦理完畢,由學校匯總後統一報區教育局備案,中途一般不再辦理。

休學與復學

病假在一月以上確需休學的學生可申請休學。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附市級以上醫院病情診斷證明或出院結帳發票,學校研究同意休學後,再到區教育局辦理休學手續,時間以一個學年為限。休學期滿,本人提出申請,附市級以上醫院康複診斷書,學校同意後,在區教育局辦理復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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