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進一步規範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由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發布。
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山西省應急管理廳
《山西省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進一步規範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由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發布。
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山西省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進一步規範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由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發布。該辦...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西省煤礦安全監管專員制度》(晉政辦發〔2020〕109號)、《山西省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專員工作制度》(晉政辦發〔2021〕61號),原省政府安委辦印發的《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管理暫行辦法》(晉安辦發〔2022〕87號)、...
《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是山西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4年2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2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1號公布 自2004年3月10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煤礦安全...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 81 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煤礦安全監察員管理辦法›等五部煤礦安全規章的決定》已經2015年3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長 ...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山西省行政區域內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對煤礦的分級分類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分級監管,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煤礦的安全監管工作,並直接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央企業所屬煤礦、...
《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16年12月8日修訂通過,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9日,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修訂)》。發布...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煤礦安全監察員管理辦法》等五部煤礦安全規章的決定為貫徹實施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維護法制統一,推進依法治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煤礦安全方面的部門規章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現決定對...
《大同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是2006年1月19日大同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檔案來源 2006年1月19日大同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6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以下簡稱《礦山安全法》),保障礦山生產安全,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礦產資源開採活動和礦山安全監督、管理,必須遵守《礦山安全法...
正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太原市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05年3月31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5年4月...
現將《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監督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 2014年8月28日 具體內容 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監督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煤礦安全監察員依法履行職責...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二00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內容 煤礦安全監察專用設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煤礦安全監察專用設備的管理,保障煤礦安全監察工作順利進行,防止國有資產丟失和損壞,根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
第一條 為全面推行煤礦分級分類安全監管監察,有效防範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山西省煤礦分級分類安全監管監察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全市行政區域內市、縣兩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對煤礦的...
2020年9月2日,陝西省安委辦印發《煤礦駐礦安全監督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駐礦安監員的管理、崗位培訓、履職要求、工作職責作了明確規定。《辦法》對強化煤礦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前哨”作用的發揮將起...
第二條 山西省行政區域內尾礦庫建設、運行、回採、閉庫及其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尾礦庫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是尾礦庫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保證尾礦庫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安全...
1、將第二十二條中“勞動部門”修改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修改為“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2、刪除第二十三條。 四、山西省實施《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號) 1、...
對已有礦業權人申請綜合勘查、開發共伴生資源的,積極探索制定有償取得其他共伴生資源礦業權的管理辦法。 牽頭單位:省國土廳 配合單位:省煤炭廳、省煤炭地質局、省地勘局 完成時限:2015年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煤炭管理體制...
“(九)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和註冊;“(十)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設定的其他行政審批或者考核職責。”(四)將第八條修改為:“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按照年度安全監管和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計畫、現場...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內容 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財務管理工作,根據《會計法》、《預算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同時廢止。修改決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 81 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煤礦安全監察員管理辦法›等五部煤礦安全規章的決定》已經2015年3...
第十條 凡申請開辦煤礦,必須具備一定的資金、技術、運銷和地質資料等條件。全民所有制煤礦,須按國務院頒發的《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採礦登記管理暫行辦法》進行採礦登記。在按規定程式報國務院或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辦理採礦登記、覆核,發放...
山西省非法違法煤礦行政處罰規定 第一條 為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煤礦活動,有效遏制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煤礦安全工作堅持...
促進鄉鎮煤礦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鄉鎮煤礦管理條例》、《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山西省煤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嚴格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設備準入。認真落實制定出台的山西省煤炭行業各項管理標準,全面加強煤礦建設、生產和安全等...嚴格全員培訓和考試,建立統一題庫、制定考核辦法、實行教考分離,必須做到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健全考務管理體系,建立...
第一條 為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煤礦活動,有效遏制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煤礦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章 資源管理 第八條 對煤炭資源實行有償使用,開發單位須按照占用儲量和資源利用情況繳納煤炭資源占用費。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第九條 凡申請開辦煤礦,必須具備一定的資金、技術、運銷和地質資料等條件。凡申請辦礦,須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