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廳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1.概述

2016年,省教育廳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嚴格落實《山西省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晉政辦發〔2016〕73號)要求,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公眾關切,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明確責任,紮實推進,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教育廳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教育廳政府信息對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運行監督,暢通與人民民眾的溝通渠道,促進依法行政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教育廳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山西省教育廳
2.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是進一步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做好行政審批改革工作。2016年,省教育廳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行政審批改革精神,對國務院要求取消的行政審批及中介服務事項,都提出了相應改革意見,從國務院決定發布之日起,一律不再開展行政審批。截至2016年,依據國務院及省政府系列檔案精神,省教育廳又取消了5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教育行政審批,分別是:(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審批;(2)省域範圍內跨地區舉辦中國小校際體育競賽審批;(3)教育網站和網校審批;(4)港澳台本科在讀學生轉讀內地(祖國大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生的審批;(5)對教育部實施的高等學校設定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審批的初審。清理中介服務事項1項,為“中外合作、港澳台與內地合作辦學項目申請人驗資”,保留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1項,為“民辦高校年檢財務審計”。同時,根據審改辦《關於對權力清單中行政審批等事項提出取消下放意見和對行政職權提出調整意見的函》要求,對權力清單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動態調整,取消行政審批事項1項,為“教育類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的前置審核”;擬部分取消行政審批事項1項,為“省內中國小地方教材立項審定”,取消後職權名稱變更為:省內中國小地方課程教材審定。擬新增3項行政職權,分別是:(1)中國小接收外國學生資格的審批(行政許可類);(2)地方性中、國小教學地圖審定(行政許可類);(3)高等學校修業年限調整審批(行政許可類)。省教育廳已將相關檔案轉發至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校,並在政務網站設定專欄進行集中公示。
二是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2016年,省教育廳對政務網站行政審批欄目進行了改版,將我廳進駐省政務服務平台的22項審批事項、辦事指南、法律依據、辦事流程進行公示。同時增設相關政策欄目,將2015以來國家、省政府、教育廳出台的重要審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檔案進行了分類匯總公示。進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廳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上網公示制度(簡稱“雙公示”)與市場主體信息報送工作機制,與省發改委“信用山西”網站和省工商局“山西省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公示網”進行了對接,組織工作人員參加了相關培訓,利用以上兩個平台及時向社會公布我廳作出的行政許可及行政處罰等相關信息,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和協同監管。同時,增設“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專欄”,對各級各類職業院校教育質量年度報告進行集中展示;增設“高校章程”專欄,對申請核准章程的院校報告進行意見徵集,對已經核准的進行集中公示;繼續加強“信息公開”、“辦事指南”等欄目建設,對原來的信息公開層次進行最佳化,網站結構進一步趨於扁平,更便於公眾查找使用,進一步方便民眾辦事。
  三是繼續推進決策事項公開。省教育廳黨組會或廳務會討論決定的事項、有關重要行政行為,涉及地方和學校的事項都先徵求意見。對於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有關教育政策調整、制度改革等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都採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和公開徵集意見、社會公示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和建議,擴大了社會公眾的參與,提高了教育決策的透明度,促進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
  四是主動公開工作信息。省教育廳在政務網站上及時發布廳機關工作動態,同時擇選具有新聞性、代表性的地市教育局、高校的工作信息在“市校動態”發布。2016年共發布動態新聞280篇。機關產生的公文,民眾關心的中國小校節假日補課、教師國家級培訓計畫、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中考招生改革、高校畢業生就業校企見面、特崗教師招聘、免費師範生就業等熱點、難點問題,通過在教育廳政務網站上開設專欄等多種形式進行主動公開,其他工作只要不涉密,均主動在在政務網站上公開發布,全年共發布各類政務信息總計1571條,其中公告通知262條,部門工作346條,教育專欄522條,信息公開161條,工作動態與市校動態280條。
  3.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①紮實推進高考招生信息公開。
  全面落實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是保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石,是辦好人民滿意招生考試的先決條件。2016年,省教育廳繼續把落實信息公開、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作為工作重點,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進一步加大高考招生信息公開力度。普通高考和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覆蓋面廣,時效性強,備受社會關注。省教育廳始終高度重視高考招生信息公開工作,將其作為“陽光工程”的重中之重擺在首要位置,明確工作方向,完善工作制度,提出具體要求,鼓勵多種方式,推動工作深入。同時不斷適應新形勢、人民民眾新期盼,主動依法依規加大主動公開力度、規範依申請公開、加強基層工作指導、強化監督考核等工作任務,做到第一時間、全面、準確向社會予以公布。尤其是對考生利益攸關的信息公開工作,多考慮一層,早著手一會兒,有效地保證每一位考生知情權,在高考錄取期間,在對招生院校空額計畫徵集考生志願時,提前預告,既有利於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避免錯失時機,又有利於及早滿足院校招生計畫。二是進一步增強高招工作透明度。認真執行教育部相關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通過山西招生考試網、省內外各大新聞媒體、諮詢電話、自媒體、填報志願指南、院校官網等形式,公開宣傳教育部、省招委有關高考、高校招錄政策規定和實施細則,以及在晉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和計畫、錄取程式、錄取結果、特殊類招生要求及考生資格、諮詢與申訴渠道等。招生錄取階段,要求每位工作人員主動擔當宣傳員、諮詢員,積極答覆考生、家長提出的問題。大力推進省、市、縣、校四級招考信息公開體系,明確信息公開責任,規範信息公開程式,提高信息公開質量。2016年,共發布招錄等相關信息341條,山西招生考試網平均日訪問量達到1761959 頁次,最高日訪問量達到4808323次,累計訪問量達到5.5億多次。召開新聞發布會1次,舉辦媒體見面會6次,接受記者採訪20餘次,與山西晚報聯合開設“高考熱線問答”欄目,招考中心領導及有關人員通過接聽熱線、微博互動等形式,與高考考生及家長進行實時互動交流,答疑解惑。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網上審核、公示了符合保送生資格考生162人、自主選拔資格考生1160人、高水平藝術團資格考生95人、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考生221人、各類享受政策照顧考生100人和等級運動員134人。三是進一步保證高考招生的公平性。高考前,主動向省人大、省政協、省招委會匯報全省高考的政策執行情況;招錄期間,主動邀請省人大、省政協和新聞媒體分別深入錄取現場視察、採訪,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指導,不斷改進工作,進一步強政策信息透明度。積極關注社會輿情,設定專人,積極回復電話、網路諮詢,高考招生期間,設定錄取諮詢大廳,接待考生的政策和信息諮詢,2016年,共答覆來信來訪和諮詢人數達 3000 多人次,回復率達到100%。考試期間,設專人關注社會有關高考方面的輿情動態,及時發現社會關心的招考熱點、難點,及時回應,及時消除因信息不對等造成的矛盾和問題。
  ②按要求公開財務預算、決算信息。
  省教育廳做為教育部門預決算公開的主體,按照省財政廳制定的《省級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規程》(試行)和規定的內容、格式,在2016年預算和2015年度決算批覆後20個工作日內,我廳分別於2016年2月19日和2015年8月26日在廳機關入口網站上,將2016年預算和2015年度決算情況予以公示,公開信息中包含所屬預算單位的預決算信息。
  ③加大教育督導信息公開力度,做好教育督導報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反饋意見、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進展和實施成效等公開工作。
  省教育廳緊緊圍繞教育中心工作,針對一些普遍性問題和教育重點工作,紮實開展專項督導,督導結果形成督導報告,及時下發市、縣政府,並在省教育廳網站予以公開發布。自2013年以來,一是每年省級督導評估前,在教育廳網站進行公告,督導評估期間委託第三方實施公眾滿意度調查;二是報請省政府主管省長同意申報國家前,在《山西日報》A2版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向國家提出評估認定申請;三是國家實地督導形成的督導檢查反饋意見及時下發市、縣政府部署整改,並在教育廳網站予以公開發布。
  省教育廳對“全面改薄”項目建立了公告公示制度,依託教育廳網站主頁,開設了“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專欄,對國家和我省相關政策要求、領導講話、工作動態、辦學標準、典型經驗等進行全面公布。同時,建立了“全面改薄”雙月通報制度,每兩個月對各項目縣校舍建設進度和設施設備採購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同時,組織市縣政府紮實自查,並將相關縣專項工作進展、實施成效、自查、自評、網路測評等情況及時在教育廳網站進行公示,並以省政府辦公廳的名義上報國家我省自查報告。
  ④推進義務教育劃片工作程式、內容、結果,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公開。
  省教育廳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和要求,制定出台我省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及時在省教育廳網站予以公開公示,並通過各種媒體進行宣傳報導。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和我省的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出台本地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對民眾關注的報名條件、招生辦法、入學流程等,通過網站、報紙及在學校門口張貼通知等方式進行全面的公示,方便民眾辦事,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⑤推動高校財務信息公開。
  2016年,省教育廳督促各高校積極穩妥的推進財務信息公開工作,充分保障廣大師生參與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權利,將財務信息公開作為學校加強民主監督、維護全校師生員工合法權益的有效措施;作為保證學校正確的辦學方向,提高辦學水平的重要途徑;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省教育廳所屬高校主動公開學校財務信息,公開內容涉及到學校經費收支情況,基建工程、設備採購等重大項目、各項收費標準,學生獎助學金信息等關係到學校發展和師生利益的方方面面。根據不同信息各自的特點,各學校能夠採用相適應的方式予以公開,採用較多的公開方式有網路、會議紀要、信息公告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
  4.回復民眾的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一年來,共接到信息公開申請3件,全部按規定時間辦理完畢。同時還接待省屬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信息查閱申請380人次,查閱成功308件,72人次申請未查到有關信息。
  5.諮詢處理情況
  省教育廳通過“廳長信箱”網民留言辦理,積極回復民眾通過網路提出的要求。2016年“廳長信箱”共答覆留言3000餘條。同時,通過熱線電話答覆公眾諮詢3000餘次。
  6.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引發舉報、投訴、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7.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情況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未發生收取費用行為。
  8.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有:信息主動公開意識還有待提高;信息公開載體建設相對滯後;信息公開形式相對單一,過於倚重通過入口網站進行公開,而召開發布會、線上訪談、熱點解讀、政策解析等方面做得還不夠,對新興媒體套用水平尚需提高;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力度還有待加大;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2017年,我們將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嚴格按照《山西省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晉政辦發〔2016〕73號)要求,著力在充實公開內容、強化載體建設、拓展公開形式、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主動做好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等方面不斷改進,進一步保障人民民眾對教育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推動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邁上新的台階,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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