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西省人民陪審員選舉辦法》的決定

2005年5月31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西省人民陪審員選舉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5.05.31
  • 實施時間:2005.05.31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已於2004年8月28日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因此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山西省人民陪審員選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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