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3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6年12月3日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的提出和辦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6年12月03日
- 實施時間:1996年12月03日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1996年12月3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6年12月3日公布施行。
1996年12月3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6年12月3日公布施行。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議案的權利,做好代表議案的辦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和處理辦法辦法全文 編輯 語音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和處理工作,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根據有關法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交由常務委員會審議的議案,依照《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的提出和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三十條 地方性法規案、報請批准的地方性法規的提出和審議,依照《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一條 人事任免案的提出和審議,依照《山西省...
第二十四條 代表十人以上聯名可以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提出和處理的具體辦法,依照有關法律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的提出和處理辦法》執行。第二十五條 列入會議議程的議案,提案人應當向會議提出關於議案的說明及相關資料。第二十六條 列入會議議程的議案,由主席團提交各代表團審議,可以...
會議決定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21日12時。2021年1月1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太原舉行預備會議,選舉產生了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表決通過了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議程和議案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2021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太原隆重開幕。2021年1...
(五)被認為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地方性法規、決議、決定相牴觸的省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規章,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的規定、辦法,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六)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常務委員...
2021年1月23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補選:王純、張志川為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2021年6月4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
一、第九條第二款第一項修改為:“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以下簡稱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辦事機構負責人”。二、第十六條修改為:“省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決定授權常務委員會審議的議案,依照《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已經2023年4月27日召開的省政府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現予印發。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檔案全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
(三)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出的規定、辦法、決定,辦理的大案要案及辦案中的重大問題;(四)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第六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太原市及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本級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
地點:八層主任會議室 參加人員:列席代表和有關機構負責同志 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 9:00 分組會議 一、審議《山西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草案)》及其說明和審議意見的報告 二、審議《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修訂草案)》及其說明和研究意見的報告 三、審議省人民政府、省高級...
(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行政措施,發布的決定、命令;(三)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出的規定、辦法、決定,辦理的大案要案及辦案中的重大問題;(四)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第六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太原市及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本級人民...
人大代表議案是指各級人大在舉行會議的時候,法定的代表人數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的屬於本級人大職權範圍內的重大事項。議案必須有案由、案據和解決問題的方案。議案是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的機構或符合法定聯名人數的人大代表向國家權力機關即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議事原案,也可以說,議案是討論、解決某一問題的辦法、措施、...
第十條 集中統一組織視察的費用,從代表活動經費中支出。第十一條 市、縣、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視察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11月13日山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辦法》同時廢止。
2015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山西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決定》,對《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作出...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3月31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述職評議工作,督促省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的和常務委員會任命的省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領導人員依法履行職務,根據憲法、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述職評議...
根據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議案和上位法的有關規定,對《山西省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條例》、《山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進行了修改。此外,《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和處理辦法(草案)》已經常委會會議兩次審議,提請本次會議審議。提高立法質量,是本屆人大常委會在立法中致力抓好...
2002年3月31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2年5月24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質詢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和辦理辦法 頒布單位 大同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5.24 實施時間 2003.0...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的提出和處理辦法》已於2019年2月27日經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19年5月30日經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朔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9年6月5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的議事程式,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山西省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
(2002年5月24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代表大會)的議事制度,提高議事質量和議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代表大會審議議案、決定...
截至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54人。2022年 2022年10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三屆〕第三十號》。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李晉平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王誠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廣東...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於2017年2月25日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7年5月19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活動,保障其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
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本市地方性法規的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地方性法規(以下簡稱法規),是指按照法定職權和程式,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經過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條例、規定、辦法等規範性檔案。第四條 制定法規應當遵循立法法確立...
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情況簡介 編輯 語音 2020年5月27日下午,在主席團常務主席栗戰書主持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舉行第三次會議上,大會副秘書長信春鷹作了大會秘書處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
第一條 為了認真做好代表議案暨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代表議案是指省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人以上聯名提出的屬於省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
(二)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規章、決定、命令,規定的行政措施以及對我市地方性法規具體套用中的問題所作的解釋;(三)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作出的規定、辦法;(四)縣、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的決議。第七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重大案件的辦理情況和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執法違法行為進行監督。...
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提出法規案,應當同時提出法規草案及其說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法規草案的說明,應當闡明立法的必要性、指導思想、依據和主要內容以及對重大問題不同意見的協調情況。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 第十七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程式參照立法法以及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