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

《山東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是山東省委編委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山東省委編委 
內容解讀
《山東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共六章四十一條,在職責許可權方面,《辦法》明確,各級黨委根據規定的職責許可權,負責本地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在同級黨委領導下,管理本地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歸口黨委組織部門管理,根據授權和規定程式處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具體事宜。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根據規定的職責許可權,負責本部門(單位)及其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由上一級機構編制委員會管理。
在機構管理方面,《辦法》明確,事業單位機構管理事項包括事業單位的設立、合併、分設或者撤銷,事業單位舉辦單位、經費來源的確定或者調整,事業單位機構名稱、類型、規格、隸屬關係、職責任務以及內設機構的確定或者調整。其中,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編制數量等因素,按照精幹高效的原則綜合設定內設機構。高等學校、公立醫院、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可以按照規定自主設定內設機構,實行備案管理。
《辦法》對編制管理作出明確規定。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事項包括事業編制數額、編制結構、領導職數的核定和調整。其中,事業單位編制核定應當符合黨中央有關規定和機構編制黨內法規、法律法規,應當適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適應經濟社會水平和財政保障能力,適應事業單位履職要求。事業單位編制分為管理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和工勤技能人員編制,編制結構應當根據事業單位職責任務和行業特點確定,嚴格控制工勤技能人員編制規模。事業單位領導職數(含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核定根據其職責任務、編制數額等從嚴核定。
《辦法》明確,各級各部門(單位)黨委(黨組)對本地區、本部門(單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和監督負責。各級機構編制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根據授權和規定程式,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規定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紀違法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向本級黨委提出問責建議。《辦法》還對監督檢查的方式、暢通監督渠道、紀律要求、處分規定、績效考核等事項進行了明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