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

2012年7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2〕27號印發《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該《意見》分監督管理的原則和目標任務、強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建立事業單位考核機制、嚴格執行事業單位管理制度、完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聯動機制、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12〕27號
  • 印發時間:2012年7月4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2年7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
魯政發〔2012〕27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事業單位是經濟社會發展中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對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事業單位公益服務水平、加快我省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行政許可法》、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等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監督管理的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原則。堅持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堅持依法監督、公開公正的原則;堅持監督檢查與保護合法權益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
(二)目標任務。圍繞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創新監管方式,加大監管力度,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規範事業單位行為,逐步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斷提高事業單位公益服務質量和效率,滿足人民民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公益服務的需求。
二、強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
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包括設立、變更和註銷登記。事業單位要在批准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請設立登記,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後方可開展工作。對逾期不進行法人設立登記或被撤銷法人登記的,機構編制部門要撤銷其事業單位建制,核銷事業編制。機構編制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督管理機構)要依法核准事業單位的宗旨和業務範圍;事業單位要在依法核准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超出宗旨、業務範圍開展活動。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經依法登記,取得法定代表人資格後,方可代表事業單位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監督管理機構要加強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培訓,提高法定代表人的履職能力和法律意識。事業單位經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領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是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的唯一合法憑證。監督管理機構要加強對《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管理,對未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和故意損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要依法嚴肅查處。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要載入《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在監督管理機構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前,及時提供相應的組織機構代碼,由監督管理機構賦予事業單位。
三、建立事業單位考核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考核試行辦法》(魯廳字〔2005〕45號)的規定,成立由組織、機構編制、監察、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計等部門組成的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負責領導、組織、協調考核工作。考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機構編制部門,具體工作由監督管理機構承擔。各級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要認真搞好考核工作,考核內容包括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考核和對單位的績效考核。其中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考核,按照《關於加強和改進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經常性考察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魯組發〔2003〕52號)進行。對事業單位的績效考核是對單位依法履行職責情況的考核。績效考核要引入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通過各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意見。要提高績效考核結果的使用效力,考核結果作為事業單位法人履行職責評價,機構編制調整,財政經費預算,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人員的聘用、獎懲及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據。要注重對事業單位誠信狀況的考核,將事業單位信用建設納入全省社會誠信建設體系,由監督管理機構對事業單位進行信用等級評價。
四、嚴格執行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確保依法、高效、規範運行。嚴格遵守機構編制管理規定,按規定程式申報辦理機構編制事項,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嚴禁超編進人;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合理設定崗位,公開招聘人員並進行考核、培訓、獎勵和處分,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的規定;建立產權清晰、獨立核算的財務制度,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國有資產、稅務、價格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得抽逃開辦資金,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其結餘進行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建立登記管理信息和重大事項公開制度,對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務事項進行社會公示和聽證;加強對事業單位印章的管理,事業單位自領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之日起30日內,要按照國家有關印章管理的規定刻制單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並將本單位印章的印跡、基本賬戶號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印章的印跡向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單位印章不得出租、出借。
五、完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聯動機制
機構編制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科技、公安、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審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稅務、統計、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物價、海關、人民銀行等部門,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做好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加強《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查驗工作,嚴格證書管理,對未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已廢止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部門不予辦理機構編制事項,發展改革部門不予審批有關項目,公安部門不予刻制印章、不予辦理機動車牌照,財政部門停止撥付經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予辦理人員招聘、崗位設定、人事代理等事項,稅務部門不予辦理髮票、停止其享受增值稅所得稅等稅收優惠,物價部門吊銷《收費許可證》或者不予辦理收費審批。
六、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是提高事業單位公益服務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採取有力措施,認真抓好落實。各級機構編制部門及其所屬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級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發展改革、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審計、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物價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相關工作。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要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事業單位要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及時整改監督管理中發現的問題,促進事業單位健康發展。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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