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2〕27號印發《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該《意見》分監督管理的原則和目標任務、強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建立事業單位考核機制、嚴格執行事業單位管理制度、完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聯動機制、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12〕27號
- 印發時間:2012年7月4日
2012年7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2〕27號印發《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該《意見》分監督管理的原則和目標任務、強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建立事業單位考核機制、嚴格執行事業單位管理制度、完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聯動機制、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6部分。
2012年7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2〕27號印發《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該《意見》分監督管理的原則和目標任務、強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建立事業單位考核機制、嚴格執行事業單位管理制度、完善事業...
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關於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意見 各市黨委組織部,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高等院校:事業單位是經濟社會發展中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對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我省各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管理的實施意見 指導 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 目的 加強監督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地區 山東 類型 意見目錄 1 指導思想 2 主要任務 3 工作步驟 4 工作要求 指導...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305號 《山東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已經2016年11月2日省政府第9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長 郭樹清 2016年11月23日 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事業單位機構編制...
12.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的監督責任,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及時編制和修訂企業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應急演練。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四、加強節能管理和成本管理,...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5〕146號)要求,現制定實施計畫如下:一、實施範圍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範圍是省國資委尚未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省屬企業國有資產,具體包括省直...
各級計畫、財政、人事、科技、教育、建設、物價、工商、稅務、藥品監督、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主動關心和支持發展中醫藥,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共同做好中醫藥工作。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
2007年12月15日,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發〔2007〕21號印發《關於健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考核監督體系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考核內容、考核方式、結果運用、組織領導5部分,由山東省考評審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山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在1996.12.27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加強事業單位管理工作,保障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四)建立監督檢查機制。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每年度對駐省會城市辦事機構職能履行、內部建設、黨團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派出地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派駐的駐省會城市辦事機構管理工作參照本《意見...
城市市政、綠化、環衛等公共設施養護費用,仍按城市維護支出列入當地政府財政預算,依據作業契約撥付。14.建立合理的價費機制。要強化價格調控力度,進一步理順公用事業產品、服務價格。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單位改制後,根據《山東省定價目錄》的...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事廳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科學評價事業單位工作業績,改善和提高事業單位運營狀況、服務質量和產出效益,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魯...
全省質監系統所屬特檢機構、省質量技術審查評價中心(以下簡稱省質量審評中心)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轉企改制的有關政策規定,在同級政府領導下分別完成轉企改制並進行整合。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以下簡稱省特檢院)轉企後組建山東特種設備...
2015年2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5〕4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實施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崩離析、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基本養老金...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均單獨設定金融工作辦公室,掛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市、縣(市、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在規定的機構限額內可列入同級政府工作部門;不能列入的,可作為同級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由省政府授權負責地方金融監管工作。具體機構設定由...
2009年10月2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9〕118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採購監管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推動政府採購制度實施;嚴格預算管理,進一步落實政府採購實施範圍;堅持管采分離,進一步規範政府...
為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以下簡稱“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提高監管效能,預防和減少腐敗現象發生,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提出以下意見。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
2023年12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53號公布《山東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提高行政規範性檔案質量,維護國家法制統一,...
關於印發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審核與人員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編辦發[2011]3號 各市、縣(市、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財政局,省直各部門(單位):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中辦發〔2011〕13號檔案的分工意見...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省總體應急預案》),編制修訂本級、本行業和領域的各類預案,並加強預案的管理和督促檢查。各基層單位的預案要簡便實用。2007年底,市、縣兩級總體預案...
山東省市級以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健全選拔任用機制和管理監督機制,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
2013年提請省人大審議《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制定出台《山東省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規定》和《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建立完善規範行政裁量權等制度,向社會公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省法制辦會同省政府辦公廳等有關部門...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派出機構,依法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被監督主體)涉及的財政、會計等事項進行審核、監控、檢查、處理等,適用本條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
認真落實國家有關野外測繪人員工資和津貼補貼政策,大力改善野外測繪工作和生活條件。穩步推進測繪事業單位結構調整,培育一支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基礎測繪隊伍。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山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在2005.06.16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山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5.06.16 實施時間 2005.06....
2013年11月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3〕25號印發《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更新觀念,突出重點;加強引導,增加投入;簡政放權,最佳化環境;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激勵創業,推動創新;加強領導,強化考核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