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5〕146號)要求,現制定實施計畫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實施計畫的通知概述
- 外文名: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ndong Provincial
- 發布時間:2016年8月8日
- 發布編號:魯政辦發〔2016〕39號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5〕146號)要求,現制定實施計畫如下。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5〕146號)要求,現制定實施計畫如下。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實施計畫的通知概述 外文名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ndong Provincial ...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8日 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 為落實《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意見》(魯發〔2014〕13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幾項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15〕...
《山東省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8月20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最佳化國有資本配置,增強政府預算調控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詞條圖冊 更多圖冊 參考資料 1.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 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7-01-25]圖集...
2011年3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1〕10號印發《關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加快推進國有...
第三十條 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投資管理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嚴重不良後果的,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省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16號)等規定,由有關部門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第七章 附則...
參考資料 1.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企業等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引用日期2016-11-23] 2. 山東省建立統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 .中國山東網[引用日期2020-01-...
現將《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的通知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 編輯 語音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屬國...
由山東省財政廳於2015年11月6日印發,自2015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6日。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屬文化企業產權登記(以下簡稱產權登記)管理,及時、真實、動態、全面反映省屬文化企業國有資產占有與變動情況,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第192號令)、《國家出資...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4月3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強和規範省屬企業主責主業管理,推動省屬企業增強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
《山東省省屬企業陽光採購監督暫行辦法》經省國資委第267次主任辦公會研究通過,2018年7月10日印發,共八章四十九條,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辦法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山東省省屬企業陽光採購監督暫行辦法的通知 魯國資財監〔2018〕1號 各省屬企業:《山東省省屬企業陽光...
《省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進一步推進職能轉變實施方案》是山東省國資委2017年發布的一則通知。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38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十條意見》(魯發〔2017〕17號)精神,現就進一步推進省...
《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11〕38號檔案做好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12〕11號)、《山東省人民...
各產煤市、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煤礦企業兼併重組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暫行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08〕2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煤炭局等部門關於加強省屬煤炭企業和中央企業在魯煤礦安...
第一條 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加強省管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引導和規範省管企業境外投資活動,促進企業國際化經營,維護國有資產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根據省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省管企業及其各級全資...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省屬國有工交企業改革脫困意見的通知(魯政發〔2000〕44號)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省屬國有工交企業(以下稱“省屬企業”)改革和脫困步伐,現提出如下意見,望認真遵照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貫徹黨中央關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二)根據省政府授權,...
2003年12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3〕104號印發《山東省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中不實資產核銷暫行規定》。該《暫行規定》共18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檔案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中不實資產核銷暫行規定的通知 魯政辦發〔2003〕104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
對省屬國有企業總體上通過六種方式進行改制和調整重組。(一)授權經營。1.對國有資產規模大、經營管理水平高、品牌優勢突出、輻射帶動力強的大型企業集團公司,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企業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暫行辦法〉的通知》(魯政發〔1999〕39號)要求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2.充分發揮現有省屬投資...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2016年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通知。一、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 2015年,面對錯綜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全省各級、各部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
省直有關文化主管部門,省屬文化企業(集團):為進一步加強省屬文化企業財務監督管理,推動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山東省國有文化資產管理理事會關於印發〈山東省省屬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魯文資發〔2015〕3號)及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我們...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山東省房地產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1]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9月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房地產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
檔案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權益類交易場所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4〕2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山東省權益類交易場所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