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簡稱政事分開。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政企分開的改革已取得實質性成就。與企業改革相比,事業單位的改革十分滯後,事業單位管理與運作模式還帶有強烈的計畫經濟時代的特徵。在計畫經濟體制之下,政府大包大攬,不僅要辦企業,還要辦事業,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公共事業都由政府一手操辦。這些事業單位隸屬於各個政府職能部門,其人、財、物也都由政府部門直接管理。這種舊體制之下形成的“大政府”,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政事分開的目的在於增強事業單位的生存權,減少對政府的依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事分開
- 意思: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
- 目的:增強事業單位的生存權
- 意義:讓老百姓享受更多價廉質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