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任職
研究領域
王教授主要從事行政法學、行政訴訟法學、國家賠償法學、公眾參與、信息公開、行政程式法及政府法治等領域的學術研究,為研究生和本科生開設行政法原理、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國家賠償法、行政執法專題等課程。
學術成果
王教授先後撰寫並出版了專著、教材、工具書二十餘部,在《
法律科學》、《
行政法學研究》、《
法商研究》等專業核心期刊上發表了論文數十篇。其文章多次被《高等學校社會科學文摘》和《人大複印資料》等轉載。
主要論文
1、 《淺議行政訴訟原告資格》,《
法律科學》,1991.3
2、 《行政訴訟原告資格論》,《 法律科學》,1994增刊
3、 《國家賠償責任範圍之界定》,《 西安人大》,1995.3
4、《行政行為界定的法律問題》,《
行政法學研究》,1995.3
5、 《國家賠償範圍析》,《法律科學》,1996.2;《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1996.3摘錄
6、 《行政聽證制度的法律價值分析》,《
法商研究》,1997.2
7、 《行政法治與行政程式法》,《行政法學研究》,1997.1
8、 《行政聽證制度的功能探討》,《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1997.2;人大複印資料《憲法?行政法》全文轉載
9、 《行政法治與行政程式法》,《
法治研究》,1997
10、《行政法與公共行政》,《
法律科學》,2000.增刊
11、《公告違法行為之合理定位》(合作),《法律科學》2004.5
12、《“公共利益”的法律適用與控制》,載《修憲後的中國行政法》(2004年
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年會論文集),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6月版
14、《〈行政許可法〉??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報》2004.4
15、《“處女嫖娼”案代理詞》,《
律師與法治》2002.4
16、《“‘改改’企業名稱登記”案代理詞》,載《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 》(第一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8、《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法律保障??兼談行政許可法的得與失》,載《法治探索論叢》,
陝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
19、《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及其效力判定》,載《行政法治理論探索》,陝西人民出版社2000版。
20、《準確定位 完善培養機制》,《政法教育研究》,2002.1
21、《著力改革,重在建設》,《政法教育研究》,2002.1
22、《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重新解讀———從法律適用角度看行政訴訟法相關制度的修改》(合作),《
法律科學》2006年第6期
23、《行政許可法意義下的非政府組織》(合作), 載《法治論叢》(《
上海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人大複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6年第8期全文轉載。
24、《行政許可與政事分開》(合作),載《法律科學》(CSSCI法律核心期刊)2007年第4期,人大複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7年第10期全文轉載。
26、《行政許可:技術支持和歸責制度的創新》(合作),《行政法學研究》(CSSCI法律核心期刊)2010年第 2 期。
主要教材
4、參編 《行政法學》(修訂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7年版
6、參編 《行政法學教學大綱》,
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9、合著《行政法練習指導書》(全國
自考委員會審定),陝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2、參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14、合著《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主要專著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講座》(參編),
陝西人民出版社 1992年版
2,《“一國兩制”法律問題研究》(參編),
法律出版社 1997年版
3,《行政法原理論》(獨著),陝西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
4,《行政法基礎論研究》(參編),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 2000年版
主要工具書、論文集
1、《行政訴訟代理手冊》,中國國際廣播電視出版社 1990年版
2、《中國律師大辭典》(參編),
法律出版社 1992年版
3、《中國審判實務大辭典》(分主編),法律出版社 1994年版
4、《構建中國法制之路??新世紀中國法學研究論叢》(論文集,總主編),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代表性學術觀點
⑴主張以直接利害關係為基礎和以間接利害關係為例外為界定原告資格標準(《法律科學》1991年第3期)。
⑵較早認識到“行政法的核心是對行政權的規範”,在專著中設立專章討論有關行政權的法律問題並認為行政職權與
行政職責是行政權的法律轉化形式,分析得出中國
行政主體資格取得主要是依照
行政組織法和法律規範授權兩種途徑;提出授權在判定是否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是否構成越權的聯繫與區別,以及判斷行政行為成立的形式及其成立條件與合法有效成立要件的區別,行政物質幫助行為概念等(《
行政法學》
陝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⑶提出
國家賠償範圍包括了職能(主體)範圍、事項(行為)範圍和損害(權益)範圍(《國家賠償範圍析》載於《
法律科學》1996年第2期》)。
⑷提出行政行為在中國行政法理論與實踐中存在兩種不同背景下的概念適用情形,並提出以行政糾紛與案件而非行政行為作為受案範圍確立標準(《行政受案範圍的重新解讀———從法律適用角度看行政訴訟法相關制度的修改》載於《法律科學》2006年第6期)。
⑸提出
政府職能轉變下其職權行使與職責履行有限性的法律規制趨勢(《行政許可與政事分開———以〈行政許可法〉第28條為視角》載於《法律科學》2007年第4期)。
主持項目
王教授先後主持了法務部、
中國法學會、陝西省等省部級單位資助的社科項目4項,承擔了外國基金會的項目4項,項目涉及行政訴訟、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許可、政府決策透明與
公眾參與、土地權益保護、地方行政程式立法、
行政救濟制度研究、地方突發事件應對等內容。王教授在學科發展思路和理論研究方法上,傾向於面向實踐和地方,注重在理念指導下依託理論進行
規範分析和
套用理論研究,主張行政法學理論研究及其成果應側重於適應和解決社會實際問題,以彰顯其生命力與套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