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批管理規定》在1994.09.10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批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09月10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9月10日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批管理規定》在1994.09.10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批管理規定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4.09.10 實施時間 1994.09.10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4.06.16 實施時間 1994.06.16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災害,改善生態環境,發展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
1994年6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7年10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改。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修正)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10.17 實施...
(六)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水利技術承包暫行辦法(1990年4月30日 寧政發〔1990〕49號)(七)寧夏回族自治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批管理規定(1994年9月10日 寧政發〔1994〕104號)(八)寧夏回族自治區鄉(鎮)國庫管理暫行辦法(1990年12月21日 寧政發〔1990〕120號)...
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的內容和格式應當符合《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規範》和有關規定。第五條 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報工作由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個人負責。具體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單位和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技術能力和業務水平,並由有關行業組織實施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該行業組織制定。第六條 編制...
《規劃》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據,具有法定效力。城鄉建設、土地開發等各項土地利用活動都必須符合《規劃》的要求。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審核城鎮建設用地規模,預審建設項目用地,審批農用地轉用和建設項目用地,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都必須依據《規劃》。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要...
寧夏回族自治區水利廳為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與老幹部處、規劃計畫處、法規與水資源管理處、節約用水與城鄉供水處、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處、財務審計處、農村水利處、河湖管理處、水土保持處、科技與信息化處、安全生產與監督處、水庫移民管理處13個處室和廳機關黨委,行政...
七、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1、第三十四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水土保持設施沒有建成或者驗收不合格而投產使用建設項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2、第三十五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隨意傾倒固體廢棄物的,未...
水土保持方案的具體報批辦法,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五條《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建或者在建並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必須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第三章治理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國有農場、林場、牧場和農業集體經濟...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和審批辦法,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二十六條 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第二十七條 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
第四條 工業建設項目應當採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第五條 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採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第二章 環境影響評價 第六條 國家實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第七條 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
“前款規定的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後,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十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施工、驗收、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情況,以及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確定的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環境保護行政...
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三條 開發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水土保持方案實施情況和水土保持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四條 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經驗收合格後,該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
根據項目使用單位的申報核撥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含土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節能分析報告、交通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方案、投資績效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確保項目前期工作高效推進。第十條 住建部門負責市本級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工程質量、生產安全以及各階段驗收等工程建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
寧夏水利科學研究院水土保持研究所結合寧夏水保工作需要,開拓了水保監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和建設項目水保設施驗收技術評估等業務領域。研究方向 主要業務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效益、水土資源綜合利用技術集成、小流域綜合治理模式、生態環境修復再建等水土保持技術研究、雨水資源利用技術研究、水土保持新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
(十七)項目評價科。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確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負責水土保持方案審批。負責洪水影響評價審批。(十八)園林水務科。負責重點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負責城市綠化、取水許可、水利工程、河道采砂許可、排污口設定建設審批。負責拆除、閒置污染物防治設施的許可和...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預防監督、監測。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監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備案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十)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現代化灌區建設、...
承擔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工作,組織開展新增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和政策落實。行政編制 市水務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後勤事業編制1名。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
(七)水土保持工作崗位。指導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工作規劃;負責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項目的申報、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骨幹工程建設工作、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的徵收工作、水土保持統計報告等工作。負責生產建設單位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報批並監督實施。(八)水庫移民與水利扶貧崗位。指導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擬訂水庫移民安置...
建設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應當有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並簽署意見。水土保持設施經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不得投產使用。水土保持方案的具體報批辦法,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五條 《水土保持法》施行前已建或建或者在建並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必須向縣級以上...
承擔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組織、協調和參與實施水利扶貧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縣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
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審批、監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現代化灌區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
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協調推進農業、工業、城鎮等領域節水和重點區域節水,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水土保持治理規劃制定、方案編制、審查審批、監督管理以及驗收等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貫徹落實水利工程建設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定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預防監督、動態監測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中共固原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固原市原州區機構改革方案》(固黨辦〔2019〕9號),制定本規定。固原市原州區水務局是原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
4、負責沙棘項目的實施工作。5、承辦局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六)水土保持監督檢查站 1、貫徹執行《水土保持法》、《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令》等法律法規,行使全區水土保持監督檢查行政執法權,管理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實施方案。2、負責對違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3、負責全區...
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負責跨區域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及有關活動的管理。檢查、督促、考核河長制落實情況。承擔縣河湖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督管理和監測評價。承擔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
負責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二)公路規劃管理室。負責組織擬訂全市農村公路、水路交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執行有關政策標準,提出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的立項、環評、水土保持方案、用地計畫、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設方案的報批工作及設計委託、設計檔案...
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督管理和監測評價。承擔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工作,組織開展新增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現任領導 吳忠市水務局局長:蘇曉理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授予“寧夏回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第三款:“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開辦鄉鎮集體礦山企業、開墾荒坡地、申請採礦、以及其他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填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修改為:“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的內容和格式應當符合《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規範》和有關規定。”(四)第四條:“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報工作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