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9年09月23日發布,自1999年09月2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9年09月23日
- 實施日期:1999年09月23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土地利用和治理
國務院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9年09月23日發布,自1999年09月2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部《關於報請批准〈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自然資發〔2023〕9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
《國務院關於銀川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3年01月05日。檔案全文 國務院關於銀川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 國函〔2013〕7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你區關於呈報銀川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請示收悉。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你區關於報請審批銀川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銀川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銀川是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西北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是寧夏回族自治區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
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按照《國務院關於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規劃的批覆》,試驗區的範圍為全境。2012年9月12日,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2012寧洽會暨第三屆中阿經貿論壇開幕式上宣布,同意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設立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制定、實施和修改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和監督管理,適用本...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11月25日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條例》同時廢止。草案說明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我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現...
1994年10月1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4年10月14日公布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
2022年1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二批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全面集中清理結果,決定廢止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寧政發〔1994〕131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三)破產企業原劃撥土地;(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可以收購的土地。第十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發展建設用地範圍內的集體土地,可以通過徵用進行儲備。徵用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儲備的,應當依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規定...
第十一條 具體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應先擬定出讓方案。出讓方案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房產管理等部門根據年度供地計畫、城市規劃和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共同擬定,並按《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7號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1年6月24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9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國土資源廳是主管全區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和測繪行政管理的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08〕30號)...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治區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於1983年12月24日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暫行條例》和第八次會議於1984年9月19日通過的《關於徵用土地審批許可權問題的決定》同時廢止。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細則》的通知在1996.05.14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細則》的通知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從重給予處罰:(一)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你區《關於請求審批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請示》(桂政報〔1999〕4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修訂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年)以下簡稱《規劃》)。...
《國務院關於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2年09月18日。檔案全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修訂後的《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檔案全文 編輯 語音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促進自治區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建設發展...
《國務院關於西藏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1年07月15日。檔案全文 國務院關於西藏自治區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 國函〔2011〕83號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你區《關於呈報西藏自治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屬於巨觀土地利用規劃,是各級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對轄區內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開發、整治、保護所作的綜合部署和統籌安排。根據我國行政區劃,規劃分為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縣(市)和鄉(鎮)五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