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在2004.12.16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4年12月16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在2004.12.16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在2004.12.16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和管理,規範專項資金的使用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5月19日 檔案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在推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方面的作用,規範我區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寧夏回族自治區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 (1998年12月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預算外資金,...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1月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監督辦法》同時廢止。修改的決定 (2019年3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八、對《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
《寧夏回族自治區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和加強污染防治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自治區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財政部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的辦法。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污染防治...
2001年12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政監督,維護財經秩序,促進我區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財政監督,是指本自治區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
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運輸高質量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是2022年由寧夏財政廳、交通運輸廳聯合出台的管理辦法。內容簡介 辦法明確,道路運輸服務高質量發展資金的使用管理遵循“區級引導、市縣為主;統籌安排、注重績效;專款專用、規範管理”的原則,支持範圍主要包括道路客運、道路貨運、綠色運輸、智慧運輸服務及運輸服務安全發展...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監督條例是關於加強對社會保障資金的審計監督,確保社會保障資金的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的一部工作條例。詳細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社會保障資金的審計監督,確保社會保障資金的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維護社會保障資金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專項資金(以下簡稱科特派專項資金)的管理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自治區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市委市人民政府科技特派員創業政策,特制定本辦法。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科特派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自治區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專項資金使用...
(四)寧夏回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批准發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標準文本檔案及複印件;(五)工商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及複印件。(六)以上(二)、(三)、(四)項僅需提供一項即可,其中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需提供在國家標準委備案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七)由科研院所牽頭制定的標準,應有該標準領域銀川...
第三十五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住房資金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住房資金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物業維修儲備金管理、繳存、提取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污染源治理專項貸款申請表》、《污染源治理專項貸款項目竣工驗收表》和《污染源治理專項貸款豁免通知單》,由自治區環境保護局統一印製。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1989年10月10日 ...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辦法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規範政府投資行為,激發社會投資活力,根據國務院《政府投資條例》等法規規章,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是指在寧夏回族自治區範圍內...
《寧夏回族自治區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實施,將進一步規範我區價格調節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穩定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商品價格。《辦法》所稱價格調節基金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用於調控價格、穩定市場、補貼低收入群體的專項資金,通過財政撥付和向社會籌集等兩種方式籌集。價格...
市財政部門負責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交 存 第五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已售公有住房...
自治區財政廳會同金融辦負責引導基金管理和協調工作。自治區相關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行業和產業投資項目備選庫,動態更新,開展政策指導,促進引導基金、子基金與項目對接,並做好服務工作。第九條 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引導基金管理中心),根據授權代行出資人職責。委託寧夏惠民投融資有限...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單位履行職能,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35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寧黨辦發[...
第十七條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等具體事項根據《國家重點研發計畫資金管理辦法》、《關於完善自治區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實施意見》、《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實施。第五章實施管理與監督 第十八條項目承擔單位為企業的,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契約書;項目承擔單位為...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修訂版)》是2021年12月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黨委組織部等13部門聯合發布的通知。本辦法自2021年12月16日起執行。2019年10月16日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寧民規發〔2019〕8號)同時廢止。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修訂版)第一...
凡申報使用本專項資金的項目單位,應按照《北京市市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市對區縣專項補助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填報項目預算申報書。第十七條 本市相關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項目申報組織工作,負責對已扶持項目的監督、管理。會同北京市財政局,對本系統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論證。第十八條 北京市財政局...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的違法行為等監督內容。這樣規定,有利於多層次、全方位地加大監管力度,促使執收單位依法徵收政府非稅收入。以上說明及《條例(草案)》,請審議。修改情況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常委會本次會議於7月21日下午對《寧夏回族自治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草案第二次審議稿)...
2006年5月1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扶貧開發條例》,2016年起施行 為了促進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致富,規範農村扶貧開發活動,全面實現脫貧目標任務,根據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2023年3月2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廢止了《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扶貧開發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村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