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自治區政府發布的辦法。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創新財政資金分配方式,加大財政與金融融合度,積極探索運用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加快我區產業發展,進一步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治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自治區政府
《自治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自治區政府發布的辦法。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創新財政資金分配方式,加大財政與金融融合度,積極探索運用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加快我區產業發展,進一步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
《自治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自治區政府發布的辦法。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創新財政資金分配方式,加大財政與金融融合度,積極探索運用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加快我區產業發展,進一步引導社會資...
《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全文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最佳化政府投資方式,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率,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政府支持領域和產業,...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基金,是指由各級政府通過預算安排,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採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各類資本投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的資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是一則檔案,文號渝府辦發〔2014〕39號。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文號 渝府辦發〔2014〕39號 ...
《海南省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海南省施行的辦法。海南省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海南省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引導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全省優勢產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0日 管理辦法 四川省省級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加快轉變財政支持產業發展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放大效應,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引導基金,是指由省政府安排設立並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引導基金不干預參股基金或跟進投資企業日常的經營和管理。第三條 引導基金主要通過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創業投資企業發展,鼓勵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子基金,是指省級政府投資基金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的,採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各類資本投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的政府投資基金。子基金可以採用公司制、有限...
辦法全文 雲南省重點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雲南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投資基金...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以下簡稱“自治區基金”)項目管理,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陝西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8年省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設立和運作我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扶持我...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引導基金是指由省政府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採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第三條 資金來源為:省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政府...
設立產業引導基金是創新完善政府投融資管理體制的具體措施,可有效拓寬企業籌資渠道,改變財政支持產業發展方式,更好的支持產業發展。在設立產業引導基金過程中需要建立制度支撐和機制保障,保證政府產業基金持續健康運行。二、制定依據 依據《...
關於印發《新興產業創投計畫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建〔2011〕6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新興產業創投計畫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
(黔府發〔2017〕28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促進產業投資基金加快發展的意見〉和〈貴州省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黔府辦發〔2017〕5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投資機構和社會資本進入我州產業投資領域,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關於“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創新融資方式,帶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等精神,規範有序推進相關工作,根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財預〔2015〕210號),現就財政資金注資設立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市屬有關企業: 《貴陽市政府產業扶持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已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1] 2014年6月12...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省級政府投資基金,是指省級政府通過預算安排主導設立,由省政府單獨出資或者與各級政府、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採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投資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的資金。第三...
《創業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是由財政部頒布的一項管理辦法。發布信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為加快新興產業創投計畫實施,加強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務院關於...
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按照基金性質投資於專業領域)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金規模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60%,投資於種子期、初創期、早中期投資對象的資金規模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60%,其他資質條件適用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新興產業創投計畫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2011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的部門規章。檔案內容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 《新興產業創投計畫參股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建〔2011〕668號 各省、自治區、...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引導基金,是指由省政府通過預算安排,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採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的資金。本辦法所稱政府出資,是指...
運城市產業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穩增長調結構“三個一百”和工業集群化、農業現代化、新型城鎮化“三個方案”的決策部署,促進我市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引入市場機制,創新財政投入模式,用有限...
引導基金可以根據情況,給予“輔導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後資助。資助資金主要用於補助“輔導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產業化的費用支出。第三十三條 對輔導期結束未實施投資的,創業投資機構和“輔導企業”應分別提交專項報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