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州市農村宅基地退出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19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9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升宅基地管理水平,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19日印發了《定州市農村宅基地退出暫行辦法》,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定州市農村宅基地退出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
為加強和規範農村宅基地管理,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19日印發了《定州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全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
《定州市農村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確權登記暫行辦法》是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19日印發的檔案,辦法有效期為5年。第一條 根據《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
宅基地有償使用費應全額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基礎設施建設、民生保障、公益事業、公共支出、宅基地有償退出回購等。八、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強宅基地有償使用費收取和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各村...
第三條 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依法依規無償分配給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戶為單位占有使用。宅基地不得買賣。第四條 宅基地的布局、用地標準、申請、審批、使用、出租、轉讓、退出、收回和監督管理等適用本辦法。第五條 宅基地...
第十五條農村村民戶口遷出本集體經濟組織後,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損壞不能利用的,應當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員會依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無償收回。宅基地登記 第十六條農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請經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應當自收到批准...
宅基地增值收益是集體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土地增減掛鈎收益、有償使用費、流轉後集體所得、抵押融資、對外投資等增值收益。增值收益由集體成員共同分享,重點用於宅基地退出、閒置宅基地盤活利用、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等。建...
第十四條 超過用地面積限額的,應限期退回。逾期不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按每年每平方米二至四元徵收土地使用費,直至退出超占的土地。徵收的土地使用費按預算外資金實行財政專戶儲存,主要用於土地開發和農村生產建設。其他部門...
管理辦法要求,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和農村集體建設項目招標須通過流轉交易中心進行,鼓勵和引導農戶擁有的農村產權進入流轉交易中心流轉交易。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應通過流轉交易中心、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等公開市場進行。為減輕農民負擔,流轉...
第二條 本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進行住宅建設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依法取得用於建造住宅及附屬設施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宅、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是指農村村民...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五指山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共八章三十七條,包括總則、宅基地管理、宅基地審批、宅基地有償使用、宅基地退出、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宅基地的日常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附則八個部分。印發通知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五指山市農村...
各省(區、市)要適應農民住宅建設的特點,按照嚴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則,改革農村村民建住宅占用農用地的審批辦法。各縣(市)可根據省(區、市)下達的農村宅基地占用農用地的計畫指標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實際需要,於每年年初一次...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宅基地用地是指農村居民個人取得合法手續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廚房和院落用地。第三條 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農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市(地)、縣(市、區)土地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農村宅基地用地...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 日起試行。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理順體制、規範程式、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
農村住房建設審批也將更為嚴格。《辦法》明確了六種不予批准申請建房的情況: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不符合村莊規劃的;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或者改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所申請的宅基地存在權屬爭議的;...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範圍內集體所有土地上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和翻建住房及其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村民建房用地(也稱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經依法批准建造私有房屋的建設用地。第四條 縣國土資源管理局負責對...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節約使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
河南省已經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試點地區 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名單 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薊州區、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澤州縣、內蒙古自治...
第十一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完善農村村民新增住房建設用地保障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用地計畫指標予以專項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探索建立宅基地收儲制度、增量宅基地集約有獎制度、存量宅基地退出有償制度,依法採取村莊整治...
《英德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是由英德市人民政府於2013年11月29日發布並實施的政策法規。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英德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正確引導農村村民集約節約用地、依法用地,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
辦法全文 文昌市農村宅基地試點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文昌市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強農村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根據《土地管理法》、《物權法》、《中共...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集體土地上的農村村民(以下簡稱村民)自建房的建設和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村民自建房,是指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設的自住房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的住宅。本辦法所稱農村宅基地,是指村民用來...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應當以戶為單位。認定戶的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和本地實際制定並公布。第十九條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一)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二)按照分戶標準,分...
《威遠縣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試行)》是威遠縣為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
第二章退出和補償 第七條符合《大足縣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足府發〔2010〕75號)規定的準入條件、自願轉為城鎮居民的農村居民為本辦法規範的農村土地退出對象。第八條轉戶居民可按有關規定流轉其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黃岡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興國縣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是興國縣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節約使用土地,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切實保護耕地而制定的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