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支持新材料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安徽省支持新材料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是安徽省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支持新材料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 發布單位安徽省
發布歷程,內容解讀,

發布歷程

2022年11月26日,《安徽省支持新材料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發布。這是安徽省首次在省級層面出台新材料產業專項支持政策。

內容解讀

政策涵蓋原始技術研發、成果產業化、推廣套用、產業集聚、產業生態等全鏈條全環節。
一、支持產業研發創新
1.按年度制定新材料研發攻關產業化清單,採取“定績效目標”“對號入座”方式實施重大研發攻關產業化項目。根據任務清單、績效目標完成程度、成果形式等情況,按照研發費用和設備投入最高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省級最高補助500萬元。其中,獎勵項目科研團隊的比例不低於50%。
2.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等高水平創新成果跟蹤對接和服務機制,通過省重大科技專項、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持續給予支持,貫通實驗室、小試、中試放大全鏈條。
3.支持符合條件的新材料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省外整體遷移至我省的有效期內新材料領域高新技術企業,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繼續有效。
二、支持“雙招雙引”和產業培育
4.制定並動態更新新材料產業“雙招雙引”招引目錄清單。支持各市因地制宜補鏈延鏈強鏈,實施精準招引,重點招引新材料領域國內外500強、行業龍頭、專精特新企業及高層次人才團隊等,各市可綜合考慮項目投資、畝均效益、帶動就業、創新成果等因素給予獎補。
5.支持新材料企業實施設備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改造,依據《支持工業網際網路發展若干政策》,按照項目設備購置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500萬元。開展新材料企業“專精特新”認定,對培育成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每戶獎勵100萬元。
6.對新材料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貸款,比照省製造業融資財政貼息專項政策支持標準和方式予以貼息,單個項目貼息年限不超過3年。
三、促進推廣套用
7.對經評定的首批次新材料,按照《支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體發展若干政策》規定,綜合採用財政直補、落實稅收優惠、融資擔保、保險補貼等方式予以支持。
8.定期發布並動態調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推廣套用指導目錄》,組織新材料企業參加世界製造業大會、國際新材料產業大會等展會。依託羚羊工業網際網路平台,設定新材料產業專區,發布新材料產品供需信息,推動新產品套用。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金項目等可採用首購、訂購等方式採購首批次新材料產品,拓展新材料新場景套用。支持新材料企業與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新能源和節能環保、高端裝備製造等企業深度對接合作,通過協定、股權、聯合體等合作方式,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合力推動新材料套用。
四、強化金融支持和協調服務
9.建立新材料企業“白名單”,依託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向銀行機構推送對接,對首次對接不成功的企業,通過輪換機制重新分配銀行機構。支持金融機構對“白名單”內企業開展“貸投批量聯動”試點。
10.推動優質新材料企業上市掛牌。對照主機板、創業板、科創板及北交所上市條件,建立新材料企業上市後備資源庫,甄選優質新材料企業開展梯度培育和精準對接,力爭2026年入庫企業達到50家以上,每年新增新材料上市企業1家左右、新三板掛牌企業2家左右。
11.支持符合條件的新材料企業發行債券融資。對新材料企業成功發行債券融資用於製造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領域的,按其發債金額給予分段貼息:5億元及以下的,按實際利率的10%貼息;5億元至10億元的,按實際利率的5%貼息;10億元以上的,按實際利率的3%貼息。單戶企業每年最高貼息30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
12.組建運營總規模不低於135億元的省新材料產業主題基金,以母子基金架構運營,母基金主要以參股方式支持市縣、市場主體、社會資本設立新材料領域子基金,服務新材料產業發展和“雙招雙引”重大項目建設。建立與中建材安徽新材料產業基金等市場化基金常態對接機制,撬動社會資本支持新材料產業發展。
13.發揮雛鷹計畫專項、新型研發機構專項、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天使基金投早投小作用,通過設立子基金等方式,支持新材料初創團隊、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新材料套用轉化等早期項目。
14.編制新材料產業重大項目清單,對清單內的項目,依託“1+N”重大項目調度機制,定期調度項目進展,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在用地、用能、環境容量等方面,積極予以支持。
五、推動集聚發展和平台建設
15.支持在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省認定化工園區等新材料產業聚集區建設共性技術研發、中試、試驗驗證等產業公共服務項目。對符合支持標準和達到績效目標的產業公共服務項目,採取投資期建設補助〔最高按固定資產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20%〕和運營期績效獎勵的方式給予支持,單個項目省級最高補助500萬元。
16.支持省認定的化工園區擴區、調區、置換,為新材料相關產業發展提供充足空間。
17.支持有條件的新材料企業建設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按照《支持工業網際網路發展若干政策》,對跨行業跨領域工業網際網路平台,省級最高給予3000萬元獎補;對行業、區域、專業型工業網際網路平台,省級最高給予1000萬元獎補;對企業級工業網際網路平台,省級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補。
六、營造良好產業生態
18.強化產業鏈上下游協同配套和供需高效對接,利用羚羊工業網際網路等,打造線上永續對接平台。定期舉辦線下專項撮合對接。
19.充分發揮協會商會作用,支持新材料領域協會商會開展“雙招雙引”相關活動,按照各市招商引資政策給予獎勵。
20.積極推進新材料領域相關產品、工藝等標準制修訂,加快創新成果轉化為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強化新材料領域相關標準的推廣實施,鼓勵企業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
21.通過省級“戰略帥才”“產業英才”“青年俊才”“菁英人才”等人才工程計畫、行動和政策措施,加大對新材料產業的支持力度,為新材料產業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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