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安寧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是安寧市人民政府為切實加強安寧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進一步改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質量、確保居民飲用水安全制定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寧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 外文名:Anning city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rectification work plan
  • 文號:安發〔2009〕24號
  • 主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 類別:地方法規
導語,方案信息,

導語

為切實加強我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進一步改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質量,確保居民飲用水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雲政發〔2012〕126號)和《中共安寧市委 安寧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的實施意見》(安發〔2009〕24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方案信息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為目標,以排查並嚴厲打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環境違法行為為重點,加強和規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切實保障民眾飲用水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鞏固和提升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環境,使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明顯好轉。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穩定在Ⅱ類水(GB3838—2002),村組相對集中取水點飲用水源水質得到明顯改善,備用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功能區飲用水源水質標準。
三、整治範圍和工作任務
(一)整治範圍
全市水庫型飲用水源地、地下水飲用水源地及備用水源點
(二)工作任務
1. 完善飲用水源地保護管理制度和應急工作預案,開展水污染應急演練,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2. 加快推進飲用水源地保護治理工程建設,加強水質監測、檢測和疾病預防處理。
3. 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源排查和整治,清理清運污染物,加強水源清潔保潔,嚴厲打擊保護區內放牧、野炊、露營、游泳、垂釣、撒網捕魚等破壞水環境、污染水源及毀壞水利設施等違法行為。
4. 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逐步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安寧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為市政府辦聯繫副主任、市水務局局長,成員由市紀委第二紀工委書記,市目督辦、公安局、監察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住建局、農業局、林業局、文體廣電旅遊局、衛生局和各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水務局局長兼任,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全市飲用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各項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
市水務局:負責牽頭抓總,統籌全市飲用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對全市飲用水源保護工程建設管理情況、水產養殖項目進行檢查排查,依法打擊保護區內游泳垂釣、網箱養殖、圍灘造田、破壞水利及防護設施等違法行為。具體負責車木河水庫安全運行和水源地保護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負責當地飲用水源和其他水源水質保護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打擊污染飲用水水源,破壞水利設施,危害公共飲水安全的違法行為。
市目督辦、市監察局、市紀委第二紀工委:負責對全市飲用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督辦。對工作責任不落實、推進不力、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市財政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整治經費保障。
市國土局:負責清理取締保護區內私挖亂采等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
市環保局:負責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工礦、餐飲等項目排污進行督察,依法打擊保護區內排放污水(廢液)、傾倒(堆放或掩埋)廢棄物、儲存有害化學物品等違法行為,做好城市、集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和情況通報。
市住建局:負責石江、甸心備用水源點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制定水源點污染防治應急預案。
市農業局:負責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種植、養殖項目污染進行排查整治,依法打擊保護區內規模化養殖及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等違法行為。
市林業局:負責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退耕還林,依法打擊保護區內亂砍濫伐,破壞水源涵養植被等違法行為。
市文體廣電旅遊局:負責協調做好飲用水源地保護整治面上宣傳報導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對村組集中取水點飲用水源地送檢水樣的委託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三)細化工作任務
1. 進一步完善飲用水源地保護管理各項制度,修訂水污染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在劃定保護範圍內埋設界樁、界碑,設定圍網,樹立標誌,進行公告,明確禁止活動的事項及管理單位、責任人和監督舉報電話。
責任單位:水務局、住建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14年9月30日前
2.開展飲用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聯合執法行動。對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源展開拉網式排查,集中整治保護區內違法排污、規模養殖和釣(捕)魚、放牧、露營、野炊、游泳等突出問題,加強重點區域集鎮、村莊環境衛生整治、垃圾廢棄物清運和水源清潔保潔。嚴厲查處、打擊破壞水環境、污染水源、毀壞水利設施及危害公共飲水安全等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水務局、各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公安局、環保局、農業局、林業局、國土資源局、完成時限:2014年10月30日前
3. 開展飲用水源地垃圾污物清運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迅速落實近期綜合整治任務,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固體廢物、白色污染、生活垃圾、畜禽養殖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的清理工作,使當地飲用水源地污染的主要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14年10月30日前
4. 開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備用水源、集鎮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及時將監測結果報送管理單位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單位:環保局
完成時限:2014年11月30日前
5. 負責對村組集中取水點飲用水源地送檢水樣的委託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及時將檢測結果報送管理單位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指導管理單位對水質進行消毒處理。
責任單位:衛生局
完成時限:2014年11月30日前
6. 抓好2014年度20件飲用水源地保護性工程建設,確保年內全面完成建設任務。
責任單位:連然、金方、八街、太平新城、青龍、草鋪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水務局
完成時限:2014年10月30日前
7. 召開專題會議,通報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制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長效機制。
責任單位:水務局
配合單位: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14年12月30日前
五、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5日)
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採取會議、標語、志願者隊伍等不同方式,重點宣傳,讓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深入人心,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回響,熱心參與。市文體廣電旅遊局要通過新聞媒體,集中宣傳。堅持“保護即禁”原則,全市飲用水源地一律封閉保護管理,承擔農灌功能的水庫、壩塘限制性開放。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充實人員,確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乾;要對市級下達的水源地整治任務逐級分解細化,定量、定人。同時,要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惜水、愛水、護水”良好輿論和工作氛圍,迅速動員當地廣大民眾參與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11月30日)
各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和任務要求,認真開展飲用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活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實效。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組織對各責任單位任務落實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通報,並及時將檢查結果上報市政府。同時,結合專項整治行動情況,儘快研究制定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長效機制,鞏固和提高全市飲用水源地保護治理工作成效。
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人員名單(含職務、聯繫方式)於9月5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於12月15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後上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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