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經2014年8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8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監督內容和要求、監督程式和實施、監督處理和責任、附則5章33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0月23日發布的《天津市政府法制監督規定》(1998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予以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
- 通過時間:2014年8月1日
- 生效時間:2014年10月1日
- 發布時間:2014年8月8日
《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經2014年8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8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監督內容和要求、監督程式和實施、監督處理和責任、附則5章33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0月23日發布的《天津市政府法制監督規定》(1998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予以廢止。
《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經2014年8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8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監督內容和要求、監督程式和實施、監督處理和責任、附則5章33條,自2014...
《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2020年12月30日,市長簽署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公布《天津市行政執法...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加強行政執法活動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2014年市...
嚴格執行《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天津市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辦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等規定,切實提高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規範化水平,形成監督程式嚴密、監督措施有力、監督結果共享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明確行政執法監督範圍...
第一條 為規範和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授權或者委託的組織(以下簡稱行政...
《天津市街道綜合執法暫行辦法》經2014年8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8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1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執法主體和許可權範圍、執法程式、執法機制、監督機制、附則6章38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執法檢查,是指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對法律、法規在本市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的工作。第三條 執法檢查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規定的原則,...
若干規定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維護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市地方性法規的尊嚴,保證法律、法規的正確執行,使市人大常委會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更富有實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市和區、縣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和行政管理許可權,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法律責任逐級分解到負責組織實施的所屬工作部門及有關部門、基層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並進行監督、考評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度。...
市法制辦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有關地方立法、法制審核、執法監督等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落實本意見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按法定職責要求進行監管的,由監察部門依法依規實施問責。(四)加強評估考核,形成長效機制。將...
勞動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依照法定許可權,把勞動法規規定的勞動行政執法責任落實到勞動行政部門各職能機構及其行政執法人員,並進行考核、監督的勞動行政執法工作制度。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勞動行政部門內部行使行政職能的機構,包括行使具體管理...
適用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國家派駐本市的行政執法部門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1年12月7日市人民政府制定,1997年12月30日修改後重新發布的《天津市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七條指派或批准組織聯合執法的人民政府負責對聯合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第十八條對拒絕、阻礙聯合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和公然侮辱、毆打執法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市人民政府...
第九條 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以將食品生產檢查、食品經營許可等職權,部分委託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所實施。第十條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健全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程式、行政執法文書...
《天津市市場監管雙隨機抽查聯合檢查辦法》是天津市為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保障企業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制定的辦法。天津市市場監管雙隨機抽查聯合檢查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為,營造公平...
關於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1999.09.20由天津市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關於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
《天津市新聞出版局關於2016年度行政執法工作的報告》是天津市新聞出版管理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7年01月05日。檔案全文 市人民政府:2016年,我局按照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據《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
市和區縣政府法制機構要按照《天津市持證執法管理辦法》(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73號)的規定,做好街鎮綜合執法人員考試工作,對考試合格的人員及時頒發天津市行政執法證。市法制辦會同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規範街鎮綜合執法人員的工作服裝...
按年度公布天津市行政許可事項目錄,作為政府權力清單的重要組成部分,接受社會監督。推行一個部門一個視窗對外、一級政府“一站式”服務的模式,實現行政許可事項集中辦理。(市審批辦、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二)深化公平準入...
(七)市建設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八)市國土房管部門負責物業管理活動和房屋安全使用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九)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
部門規範性檔案應按照有關規定報市政府備案。第二十一條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嚴格規範文明公正執法,健全規則,完善程式,創新方式,落實責任,強化監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維護公共利益、人民...
第四條勞動保障監察應當遵循公正與公開、監察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並接受社會的監督。第五條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指導區、縣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好本轄區...
申請人書面承諾達到規定條件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據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先行辦理行政許可等相關事項。第十八條 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最佳化企業準入服務,提高企業開辦審批效率,放寬企業名稱核准限制,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提高市場準入便利...
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再行使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繼續行使的,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無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五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對區、 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進行工作指導、監督和...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文化市場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是指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文化廣播影視、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第三條 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
第十九條 市市場監管委對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履行相關職責的,應當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等予以處理。第二十條 本...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平等對待當事人,辦理案件不畸輕重,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在執法中廉潔自律、克己奉公,自覺接受各級組織和廣大民眾的監督。七...
(六)未按規定使用辦案補助費的;(七)偽造“天津市財政局罰沒財物專用章”法定標誌的;(八)經市財政局、審計局、監督局認定的其他違法行為。第二十六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或投訴。對舉報人或投訴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