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
2020年12月30日,市長簽署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公布《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管理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1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
2020年12月30日,市長簽署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公布《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管理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2020年12月30日,市長簽署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公布《...
天津市市長 黃興國 2015年4月23日 辦法全文 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加強行政執法活動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天津市市長 黃興國 2014年8月8日 規定內容 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防止和糾正違法、不當的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
發揮行政執法監督平台信息共享作用,實現對行政執法的無縫隙監督。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嚴格執行《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天津市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辦法》(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等規定,切實提高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規範化水平,...
《天津市街道綜合執法暫行辦法》經2014年8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8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1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執法主體和許可權範圍、執法程式、執法機制、監督機制、附則6章38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
天津市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辦法 (2006年8月5日市人民政府公布2014年8月12日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規範和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保護...
第十七條 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行政執法日常監督,利用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建立違法和不當行政執法行為的發現、調查和糾錯工作機制。第十八條 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對違法行政行為投訴舉報登記制度,暢通...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市人民政府所屬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制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的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具體指導、監督和協調工作。第二章 行政執法目標 第六條 行政執法以保證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促進依法行政為目標。第七...
《天津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現予發布施行。市長 李盛霖 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 天津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
(六)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力量。市法制辦、市監察局、市編辦、市審批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我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建設工作方案,建立市和區縣兩級監督平台體系。各區縣人民政府要認真做好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建設...
第十七條指派或批准組織聯合執法的人民政府負責對聯合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第十八條對拒絕、阻礙聯合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和公然侮辱、毆打執法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市人民政府...
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各區市場監管局,委機關各處室、執法總隊、服務中心: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4號),我委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於2010年2月23日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6號公布;根據2012年5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關於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改。該《規定》分總則、管理職責、城市管理標準、管理機制與監督考核、法律責任...
創新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建設市和區縣兩級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建立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推行行政部門事中事後監管責任清單,加強行政執法量化考核和質量考評。制定我市推進檢驗檢測和認證機構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健全三級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嚴格落實政府立法協商工作機制,積極開展立法協商,邀請市政協委員參與天津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等立法項目的論證工作,進一步增強政府立法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三)加大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合規性審查力度。加大對涉及改革...
法制機構、法制員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本地區勞動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協調、監督工作。第二章 勞動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基本制度 第八條勞動行政執法責任制包括勞動行政執法制度、勞動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勞動行政執法內部管理制度。第九...
(市市場監管委牽頭,各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十一)完善公開公平市場交易制度。整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平台,建立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透明...
第三十四條自覺接受監察、審計等機關的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整改並向市政府報告。第三十五條完善層級監督,加大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建設力度,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嚴格執行行政複議法,加強行政複議指導監督,糾正...
“雙隨機”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民眾監督。4.統一公示平台。試點地方的人民政府要確定本級政府和部門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的統一平台,歸集政府所屬部門行政執法信息,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實現執法信息互聯互通。
“雙隨機”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民眾監督。 4.統一公示平台。試點地方的人民政府要確定本級政府和部門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的統一平台,歸集政府所屬部門行政執法信息,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實現執法信息互聯互通。
全面推進排污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加強企業自行監測的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按照國家統一安排,2017年底前完成平台與全國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測數據平台對接;2019年底前完成集數據採集、管理、查詢、分析、報警、發布等功能於一體的“天津市...
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2022年,組織“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行政執法檢查16次,“天津市實驗動物管理” 行政執法檢查16次,行政執法檢查結果及時在行政執法監督平台歸集並...
第五十四條 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依託全市政務數據共享平台,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與市商務、生態環境等部門的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共享,提高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化水平。第五十五條 城市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對...
第十條 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各管理委員會實施與自貿試驗區相關的規劃、土地管理、綜合交通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平台監管、濱海新區建設發展專項資金等事項進行統籌。第十一條 管委會及其派出機構...
專線服務中心對投訴舉報人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事項,應當在接收後將相關信息錄入到行政執法監督平台。第十條 專線服務中心對接收事項應當按照下列情形辦理:(一)對一般性諮詢類或者其他能夠直接回復...
第三十九條 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或者拒絕和阻礙測繪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應當給予治安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不依法執行監督管理職責,測繪執法...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系統上傳本部門掌握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信息、安全監管信息,並按照國家及本市的相關規定將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信息歸集到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實現部門之間信息共享,不斷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水平。第...
今年以來,組織“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行政執法檢查14次,“天津市實驗動物管理” 行政執法檢查24次,行政執法檢查結果及時在行政執法監督平台歸集,在網上進行公示。4.大力提升信息發布解讀質量。聚焦推動政策落地,通過新聞發布會、入口網站、...
三是積極推動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要求,區委依法治區辦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及工作配套文書,推進工作落實。16.建立行政執法日常檢查監督機制。依託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加強對執法單位的實時監督,...